這裡是幫權限未到的友人代PO//
朋友在一間靠近仁愛路的國文文理補習班工作
工作一個月就辭職了,今天剛拿到薪水
先講一下朋友在那邊一個月的工作情況
那間補習班是給我朋友工作清單
在一定的時間內要完成
通常是編排講義、協助班級的帶班(改聯絡本和作文)和清潔工作
(說到清潔工作又可以說一長串了,我只能說聽朋友轉述的畫面真的很雷)
可是有時候除了工作清單上的東西,有時候也會被叫去做其他的工作
像是被派去跑腿買MOS(這是真的)
或者臨時多改一兩篇國高中的考卷(非朋友協助帶班班級的學生考卷)
加上事情是真的有一點多,朋友也是第一次在補習班打工
效率沒辦法跟上她們補習班的神速
假設工作時間是晚上六點到九點半
通常都會弄到10點以後,甚至有一次到11點才離開
打卡也都是打實際離開補習班的時間
而今天領薪的時候,那邊的老師跟她說了一堆東西
簡而言之就是她只能領原本應有的時數的薪水
而她超過的時間不列入薪水計算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還有一件事
自民國103年以後,每小時時薪調整為115元
可是今天領薪的時候,那個老師說一開始就跟我朋友講
他們薪水的計算方式是每小時110
僅是口頭告知,沒有書面資料
朋友當時也是急需找一份打工所以就先定下來了
但今天領薪的時候覺得不對勁
和老師提出法律層面和錢的問題的時候氣氛超尷尬
朋友不想退讓,想直接問老師的會計師
最後是老師覺得那就直接補成115
(本來老師還跟我朋友說:「有的補習班才100塊。」
朋友聽到有點傻眼,老師當這國中生的電訪工讀價錢嗎)
其實朋友也自知一開始沒有談明時薪有錯在先
但真的可以因為雙方OK就不管勞基法規定的115,擅自給少於115的價錢嗎?
作者:
penguinmars (麥香éšå¡”塔醬)
2014-08-12 22:23:00應該一定要給到115,那是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作者: ivy122213 (宵夜在哪裡) 2014-08-12 22:35:00
……這也太可惡了!難到沒有保護自己的方法嗎?
作者: syusin (那裡沒有我) 2014-08-12 22:38:00
我是覺得補習班跑腿蠻正常的,帶班的內容本來就包含買老師的食物和車票,至於薪水低於法定是不對的,而且也應該照卡上的給
作者:
bllove (奇洛)
2014-08-12 22:38:00他自己也知道違法,所以他站不住腳
我做過時薪才85的 問以前的補習班老師才知道 許多補習班都不會依政府的規定發錢喔那時才大一 傻傻的做了一個月才怒走我朋友去做補習班也常做額外的事 例如接送小孩 而我是去幫忙買老師小孩要的某牌奶茶(我自己是覺得額外的不要太過分就沒差 但幫接送油錢就太扯) 薪水就直接離職吧 找真的有115的 不然真的會尷尬 (唉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4-08-12 23:18:00時薪沒115 沒勞健保 不用客氣 就檢舉了啊
作者:
darce (go kimi~)
2014-08-12 23:46:00檢舉+1 打電話到勞工局有專人服務的,避免下一位求職者受害
我在補習班工作一年多 行政的部分我是時薪150工作內容也是很雜 小型補習班都市這樣然後我如果超過原本時間的話 也是照樣算薪水畢竟領時薪的 本來超過時間就是要算薪 你朋友可以辭職我是覺得工作內容還可以接受啦 只是薪資的部分太扯了我說你朋友的補習班..辭職..不然的,話就是做到你們本來談好的時間就下班剩下的工作下次再完成
我做半年時薪140會上台解題或學生課輔 也要處理講義考卷 和課後打掃 不過事情做完通常可以提早個五分鐘下班 主任人還滿不錯的 也會一起幫忙拖地
作者:
hanmi (海綿咪寶寶)
2014-08-13 03:17:00一定要檢舉,不要慣老闆!
作者:
msyuan (奇奇)
2014-08-13 07:22:00想借題問,有沒有大四的女孩帶過一整個班(小四,要編講義、上課上進度、課輔)不知道行情是否算時薪嗎? 還是會另外算啊?
以前做過安親班只有100(當時基本是100以上但我忘了)
之前在火鍋店也是,沒到最低工資也沒勞健保 拗你加班費因為太不爽被拗加班費 所以直接講明不就一併給檢舉結果店長很怕 叫另一個工讀鎖門!我們拿起手機要報警才拿出加班費叫我們走老實說加班費沒多少 可能才幾百 但我覺得是權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