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補習班打工的事(代PO)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4-08-13 00:02:08
我有一個年紀比較大的友人(韓僑)
運動認識的
在經營韓國服飾店
她的員工沒勞保沒健保沒三節獎金沒年終獎金沒任何福利
她常跟我抱怨說
兩個員工嘴很碎愛抱怨
每當聊到這個我們就會意見不和
我跟她說大姊妳違法了
勞健保一定要有OK?
還有妳帶人要帶心
這樣留不住人才
她卻說
你們年輕人不要計較薪水
要計較這份工做有沒有學到東西
公司沒有拿著刀逼你們來工作
妳要做就做 不做拉倒
說她這個人最討厭囉囉嗦嗦
我只好回她 妳生來就是要當老闆的 什麼都妳自己決定XDD
其他能搖頭
事實上她也被自己的吝嗇不守法搞得很累
因為她只負責帶貨 三不五時要飛韓國
不會算錢 又嚴重老花簽約常被騙
她的個性就是很直來直往不會轉彎超級單純
說話很直白 做生意就是說一是一說二是二
不會懷疑人
這兩位員工負責顧店作帳打掃那些
因為不爽她吝嗇又說話傷人
所以曾經有員工做假帳(這是錯誤行為)A她錢
最後走人了事
也有員工幫她出國沒有給津貼,日久積恨,追貨真的很累,晚上飛去,半夜買好,
剩下的事情就交給包裝行,早上就又飛回台灣,完全是賣肝,員工後來就和包裝行
聯手在附近開一家店跟她對打,把她打得很慘。
後來才又改賣童裝批發...
她很愛批評我愛計較(本人什麼都可以不計較但是薪水一定計較XDD)
我覺得她太好命了,這輩子只當過老闆,什麼事情都是以老闆短視近利去想,
員工要做就做,不做其他人搶這做,其實根本不是這回事,現在年輕人
聽到沒周休二日沒年終沒勞健保,賣衣服還沒獎金,想做的會有幾個,
她自己姪女暑假打工也跑去三星站櫃台賣手機,不幫她,讓她自己累得要死,
真的太會算了
不過她說的也有道理啦
求職的人,不要只想要趕快找到,多不合理的條件都接受,然後在那邊抱怨,
這種慣老闆,給這種低薪就讓她去請猴子,請不到就自己去賣肝吧。
※ 引述《Zhang97226 (小檳)》之銘言:
: ※ 引述《ivychang609 (CTYi)》之銘言:
: : 這裡是幫權限未到的友人代PO//
: : 朋友在一間靠近仁愛路的國文文理補習班工作
: : 工作一個月就辭職了,今天剛拿到薪水
: : 先講一下朋友在那邊一個月的工作情況
: : 那間補習班是給我朋友工作清單
: : 在一定的時間內要完成
: : 通常是編排講義、協助班級的帶班(改聯絡本和作文)和清潔工作
: : (說到清潔工作又可以說一長串了,我只能說聽朋友轉述的畫面真的很雷)
: : 可是有時候除了工作清單上的東西,有時候也會被叫去做其他的工作
: : 像是被派去跑腿買MOS(這是真的)
: : 或者臨時多改一兩篇國高中的考卷(非朋友協助帶班班級的學生考卷)
: : 加上事情是真的有一點多,朋友也是第一次在補習班打工
: : 效率沒辦法跟上她們補習班的神速
: : 假設工作時間是晚上六點到九點半
: : 通常都會弄到10點以後,甚至有一次到11點才離開
: : 打卡也都是打實際離開補習班的時間
: : 而今天領薪的時候,那邊的老師跟她說了一堆東西
: : 簡而言之就是她只能領原本應有的時數的薪水
: : 而她超過的時間不列入薪水計算
: : 請問這樣是正常的嗎?
: : 還有一件事
: : 自民國103年以後,每小時時薪調整為115元
: : 可是今天領薪的時候,那個老師說一開始就跟我朋友講
: : 他們薪水的計算方式是每小時110
: : 僅是口頭告知,沒有書面資料
: : 朋友當時也是急需找一份打工所以就先定下來了
: : 但今天領薪的時候覺得不對勁
: : 和老師提出法律層面和錢的問題的時候氣氛超尷尬
: : 朋友不想退讓,想直接問老師的會計師
: : 最後是老師覺得那就直接補成115
: : (本來老師還跟我朋友說:「有的補習班才100塊。」
: : 朋友聽到有點傻眼,老師當這國中生的電訪工讀價錢嗎)
: : 其實朋友也自知一開始沒有談明時薪有錯在先
: : 但真的可以因為雙方OK就不管勞基法規定的115,擅自給少於115的價錢嗎?
: 看到這篇
: 覺得好想回文說一個題外話
: 是不是
: 真的有部分的人把低薪看成一種"正常"的事
: 才造就這個現況?
: 舉例真實對話
: 我朋友一天跟我說
: 欸,a同學剛剛在fb發文
: 她“竟然抱怨”飲料店打工時薪才95!
: 不然她覺得可以拿到多少
: 不然她覺得真的會109嗎 哈哈哈哈哈
: (那時政府規定時薪沒記錯是109)
: 我說
: 不是喔,雖然這時常發生
: 不代表應該要發生
: 我們這樣接受低薪
: 把低薪當作正常的事
: 難怪老闆也覺得這樣給得“很有理”
: 朋友繼續說了
: a做的工作又不太要高學歷
: 又不用到什麼太難的技術
: 那她拿到95元也不能說什麼
: 不然老闆也可以說妳不做別做
: 反正很多人可以取代妳領95元囉
: 我又跟朋友解釋了
: 這是錯誤的觀念
: 因為有人覺得低技術就該拿過低的錢
: 不然老闆又可以說 “不爽不要做啊
: 大把人搶著呢~”
: 我們自己都有了不正確的想法
: 低薪會更常發生那也是意料之內的了
: 老闆覺得可以可以用95元買a的勞力
: 那a
: 她花時間在工作
: 她花的這個月也等於消耗著自己的人生
: a大概覺得自己消耗的不只能賣95元!
: 我跟這個朋友還蠻熟的
: 所以直接跟他說了這些
: 後來回家一直很訝異
: 覺得大家應該都會覺得
: 領規定以下的薪水是不正常的
: 許多人有了不對的心態
: (也或許是被其他人灌輸了這個心態)
: 才會造成這個結果吧...
: 這是我自己的想法
: 還請版友指教討論,謝謝看完~
作者: patty6824 (patty)   2014-08-13 00:08:00
好扯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4-08-13 00:50:00
大推啦!
作者: s0987072782 (Ginner Chen)   2014-08-13 00:51:00
他不是生來當老闆的,老闆也是要照政府法規走你朋友真的...
作者: ouobbb (ouobbb)   2014-08-13 01:32:00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
作者: fadowdog (小法)   2014-08-13 14:44:00
覺得她活該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4-08-13 17:20:00
他不是生來當老闆 他是貴婦/小三命吧...根本不食人間煙火服飾業這麼需要動力(抽成獎金)的工作 只有死薪水 鬼才做除非他固定月薪很高 工作內容輕鬆一點 環境好 不然...恩~對了~ 還要有老闆人要好 不然人都一定跑的啦 推樓上"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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