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接到A友人的訴苦電話
他現在是在當櫃姐
前幾天他同事把一張簽單弄不見了
不知道是在店裡不見 還是把商店留存聯的也給客人了
會被財務開罰單 罰單金額好像是是五千
主官說罰單的錢要那天上班的兩個人一起賠
可是那筆消費很確定不是A出錯的 是和A一起上班的B出錯的
請銀行聯絡客人之後 客人住在外縣市沒有要回來簽的意思
A很煩惱要繳這筆罰金 B覺得罰錢就罰錢無所謂
(B家境優渥不缺錢 A家裡有負債生活很拮据)
A有想到一個方法 請銀行聯絡那個客人 看能不能請客人給她地址
她在寄有貼郵票的信封過去 請客人將簽單寄到公司
A和主管講了這個方法後 主管有點不悅的說 客人都表明住外縣市沒辦法回來簽了
你還要請客人寄東西 這樣一直打擾客人 客人會對我們公司印象很差
然後A跟我講完之後 問我可不可以介她幾千塊讓他渡過這個月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