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警察態度惡劣

作者: lovetoo (too)   2014-08-30 13:41:10
※ 引述《wendy00251 (ㄚ頭)》之銘言:
: 因為搶黃燈被警察攔下說是闖紅燈要開罰單(當然搶黃燈是危險行為啦)
: 不過我記得可以當場提出疑慮
: 就對警察說:可是我是黃燈過來的耶
: 沒想到警察突然大聲且口氣惡劣對我說:你閉嘴!別人都乖乖沒講話妳講什麼話!
: 讓我當場嚇到說不出話來,而且好想哭喔!
: 想要申訴他的態度卻發現申訴專線0800-018-111是空號!!!!!!!!
: 整個想討拍啊…
關於"闖黃燈"這件事到底能不能開單?
我努力估狗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
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
之規定者,處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稽查。
二、不遵守公路或警察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發布命令。
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四、計程車之停車上客,不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
在第三款裡確實有適用"可能性",
端看"黃燈"在交通號誌裡的定義是什麼?
以我的認知,黃燈是指"車輛在停止線之前應減速並停止,已越過停止線者,應加速通過"
我不知道原原po是哪一種,我也沒有很肯定我對"黃燈"定義是不是有誤,不過闖黃燈還是
危險性很高啦!
至於警察態度這一塊,我還是想說警察不是服務業,不需要哈腰屈膝的,當下路口情況警
察會認為民眾有錯(也許是適用法規錯誤)的情況之下,雙方各執一詞,警察會認為"不服
取締"。
所以我覺得還是直接去警察或監理機關申訴比較有實益啦!
作者: greenpot (綠鍋鍋)   2014-08-30 13:44:00
推警察不是服務業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4-08-30 13:48:00
日本警察也滿凶
作者: yy047 (歪歪)   2014-08-30 14:04:00
推警察不是服務業 警察是執法者 不懂為什麼服務業者態度不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30 14:05:00
所以警察不是服務業就可以斥罵民眾閉嘴嗎XD
作者: yy047 (歪歪)   2014-08-30 14:05:00
佳時大家都還比較不會有那麼大反應= =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8-30 14:06:00
但重點的確不是態度,是到底能不能開單,警察的行為到底合不合法,警察濫權的話當然要被批評囉結論:原po先把前面板友們建議能做的先做吧還有闖黃燈是很危險的事,就算不罰也要全力避免吧
作者: ToMoveJizz ( )   2014-08-30 14:14:00
#警察不是服務業,是人民的公僕,有僕對主大小聲的嗎?
作者: tofu0208   2014-08-30 14:17:00
交通裁決所不是判定車禍的主因跟次因的單位嗎?要撤銷罰單因該找 地方法院的行政訴訟庭才對~
作者: pttnewfoot (foot)   2014-08-30 14:33:00
有些人的邏輯就覺得,只要拿了薪水,就算老闆叫你跪地吃屎也是ok的有可能一間公司老闆自己付薪水要人來抓自己的把柄嗎?就算真的是這樣,受雇的敢抓嗎?要求員警服務態度好,人民是主警察是僕,那你不會乾脆不要請警察喔,真的是神邏輯反之這就是大家的共識,讓警察有權力保護大家的安全,自己公民與社會的觀念沒建立好,一直拿領納稅錢來說嘴真的讓人有思覺失調的感覺就是沒法混為一談,一直拿老闆跟員工的關係來套人民跟警察,自然也無法相提並論嘛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4-08-30 15:32:00
推 警察不是服務業。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8-30 15:48:00
不是服務業也沒必要對人講閉嘴,我們也沒欠警察什麼解釋執法標準不也是警察的工作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8-30 16:05:00
推本篇原PO,很用心找資料和回答問題,謝謝妳
作者: ufo6123 (POPO)   2014-08-30 16:18:00
推 警察真的不是服務業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08-30 16:42:00
如果警察不需解釋,不管他要做什麼亮個警察證件就可以嗎一般民眾面對質疑不能當下問只能事後再申訴這樣??原po不就是當下提問認為是黃燈就被講閉嘴嗎??
作者: roxas (旁白)   2014-08-30 16:50:00
覺得哪裡不對就走申訴途徑阿…說閉嘴這有什麼嗎?
作者: drymartini (錢包和相機被偷好傷心 ><)   2014-08-30 20:04:00
你 "不覺得民眾有利詢問時,警察會兇人"你腦補太過頭也太篤定了吧。這就是你說理的方式?上面錯字 有利應改為有禮
作者: nerv072 (錯過了一個對的人 誰曉得)   2014-08-31 00:32:00
可不可以不要動不動就拿有納稅和人民公僕來說嘴~
作者: mayound (獸控)   2014-08-31 01:30:00
原原po只是想討論警察的口氣吧,姑且不論是否可以開單和有沒有義務解釋,如果只是問個問題就被吼閉嘴,這樣不能po文抱怨嗎?
作者: kta1223jp (E大T)   2014-08-31 02:25:00
推警察不是服務業
作者: seaman675   2014-08-31 09:36:00
推警察不是服務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