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黑心食品毒害台灣 為什麼沒人遊行抗議

作者: willreturn ( )   2014-09-06 12:42:18
小妹不是學法律的 對民法更是一竅不通
本文在法律專業的板友眼中看來可能很沒知識 但想借標題誠心發問
現在已知抵制無效 遊行無效 刑法懲罰有限度 政府都裝死
但身為消費者 可不可以依據「健康遭受不法侵害」
對黑心廠商進行「精神損害」的求償? 可行度有多高? 效果有多大?
根據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廠商應該一點也不怕抵制 但他們最愛的就是錢
如果食安問題一爆發 就一堆消費者找律師告死他 讓他們賠錢賠到拖褲子
這樣廠商應該不太敢胡作非為吧
看到美國消費者對此事的說法 有感而發
但是 如果可行 台灣應該早就開始告廠商求精神賠償了吧? 純粹好奇能不能這樣
作者: yy047 (歪歪)   2014-09-06 12:57:00
連殺人罪的被害人家屬可以拿到的慰撫金都極為有限了還是別想了....另外請求慰撫金至少都要拿得出醫師證明(ex.憂鬱症)之類的你看大家吃這些東西吃的那麼開心 有可能舉證成功嗎XD
作者: laina (coco)   2014-09-06 13:02:00
覺得台灣class action的難度比美國高很多, 主要台灣消費性產品賠償都不高, 也很難舉證受到哪些損失. 大多數人又懶得爭取權益. 律師辛苦半天可能只賠個一點點, 唉.老實說不划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