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篇很熱門的文章
今天剛好有篇相關的新聞
嘴吃香腸亂摟妹 被人打斷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908/465668/
我們先不評論這則新聞中性騷擾與動私刑打人到見血的行為對不對
可以討論的是最後的結局
目前的發展情況是辣妹男友控告性騷擾,被打男子告辣妹男友傷害
就我推估最後的結局發展可能性有三個
1.雙方互告,彼此各留下前科,最後依彼此精神與實際受傷的情況請求賠償
依照目前台灣的法律及判例來看,實際受傷要請救賠償幾乎會比精神傷害來的容易
也容易獲得比較多的的賠償
2.雙方互相撤告,性騷擾者因此無罪脫身,白白放走了犯人
3.男性主張正當防衛,所以傷害罪的部份獲不起訴處份
但這個部份就以下正當防衛的定義來看機率不大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850
https://www.sanmin.com.tw/learning/public/news.asp?item=228
所謂的正當防衛應該是在被性騷擾的當下,當事人或是第三人為了防止加害者
持續性騷擾被害者時不小心造成了加害者的損傷
如果加害者不管是外力介入或是自身的關係停止了性騷擾的行為
這個時候再加諸在加害者身上的暴力行為就不屬於正當防衛
縱觀以上三點在那個當下動用私刑貓下去甚至貓到加害者見血似乎是最不明智的行為
當然啦,如果只為了出一口氣,不想顧到往後的人生那就無所謂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