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吃光,針對最初文章作回應,
長輩說的並非全無道理,女生用了男生的錢,不好,所以被殺掉
(感覺檢討受害者+替被告找理由!)
問題是女生用了男生的錢這點可議,但跟被殺掉完全沒有關係吧囧囧囧!
也有沒出錢的追女生不成功照樣殺人,劈腿的惡人先行動把小三殺掉
以此類推不勝枚舉....
重點是男生不正確的控制與暴力傾向
導致了這個結果@@
沒掛分享:同事倒是一面倒的說女生真可憐怎麼會遇到這種男生,
男生看起來斯斯文文怎麼會做這種事情,然後開始討論恐怖情人
有什麼徵兆之類的....倒是很少有人像原PO的長輩這樣講法,或許
樣本不夠..但長輩的講法有點反物化女生~加上錯誤連結~
然後這個台大男不可能會死刑的@@,無期就很夠看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9-23 14:53:00我們討論的方向也差不多是這樣,一個漂漂亮亮的女孩子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4-09-23 14:57:00我聽過"命中注定的劫數!" 覺得說是命運有點扯~~
我也覺得應該不會判死 只要開庭哭一哭 說因為太愛…法官就會念在情+學歷 搞不好關一關沒幾年就假釋了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4-09-23 15:05:00說不定法官還是同校學長(台大、建中),更厲害還是同社團
作者: su119 (sasaya) 2014-09-23 15:11:00
花了時間金錢沒弄到。。還被發好人卡。囧
作者:
aria0207 (想成為魔法少女)
2014-09-23 15:17:00原文前面的推文太偏女生了,男女都有問題,更討厭單一專注於強調加害者有多邪惡的言論
作者: Liao2009 2014-09-23 15:25:00
恩,就像是魔鬼終結站。死神已經盯上了。
殺人都不用死刑 用男方的錢(而且還是心甘情願)就理所當然應該被殺 這世界根本瘋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9-23 15:40:00用男方的錢是用搶用騙的嗎?用了就不能分手要不然要被殺?
作者:
gincy (驚喜)
2014-09-23 15:42:00遇到瘋子就是不管你做什麼都會激到他 你有沒有剛好touch到而已 到底跟怎樣付錢的關聯在哪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9-23 15:47:00又在戰學歷 無不無聊啊
她又沒騙他錢 難道我請朋友吃飯 就可以殺她??女人是不是也可以說 被上了卻被甩而殺男生??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9-23 15:50:00至於什麼沒弄到就更可笑 發生性行為與否是個人自主意願可以拿來合理花行凶動機?更何況此例中根本沒這問題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09-23 15:53:00女生用男生錢是有搶有偷有騙嗎 拿這點來說很無理
這個問題要男生啊XD 一般人怎麼知道他為何甘願出錢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09-23 15:54:00沒人說男生笨 他是瘋了 不是笨
作者:
wcandy (江戶川幼幼)
2014-09-23 15:57:00是絕命終結站跟魔鬼終結者...(重點錯
作者:
HAKUKE (亞流師)
2014-09-23 15:59:00感情好的時候甘願出 感情不好時可能就會成為引爆點
作者:
capable (芸)
2014-09-23 16:04:00殺人不用理由.不管原因何,殺人就是不對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09-23 16:05:00
真的沒必要檢討他人為什麼被殺,某女在追求者面前挖鼻孔導致男方心目中女神形象破滅、憤而殺人也不是不可能,你我隨時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被殺的也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女生而已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4-09-23 16:06:00殺人不夠那種原由都不該同理,何況這案例是本來要自殺,殺了對方後自己怕痛就砍不下手的人渣錯字:不管
作者:
HAKUKE (亞流師)
2014-09-23 16:08:00不算是檢討被殺吧 要知道加害者的動機啊 作為借鏡或甚麼的
我覺得兩邊都很有問題 男生殺人不對 女生作法也很怪為什麼已經知道是恐怖情人藥分手了 卻還單獨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都不覺得危險嗎...感冒不自己看醫生找男方專程送藥也很奇怪 太不會保護自己了
女生是為了男生才選擇北上實習 應該是上去之後才發現對方是恐怖情人吧 OTZ
樓上 可是女方已知道他恐怖情人且打算分手了 卻答應跟他去日本說是給他挽回機會 給機會單獨去陌生國家很怪
一時心軟吧 你看其他人的分享 都是一直給對方機會QQ可能也是太年輕了吧 沒想這麼多 去日本被打又被拍裸照才是下定決心要分的爆點(?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09-23 16:19:00女生那時沒想到他會殺人吧 那時的殺意還沒顯現出來 直到在日本被打後 才是引爆點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29:00那個啊....請問是哪裡有明確寫女生用男生的錢了?這幾天一直看到女方花心女方花錢..我不是說女方沒用 =而是某些人在暗示明示男包養女嗎?我想知道出處 好像沒看到證據 只有鄉民們鍵盤柯南
新聞說是網路認識交往,如果是,就覺得女生在交友上也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34:00
即便有金錢關係,只要是你情我願,沒有欺騙就要甘願放手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35:00
色金交換,各取所需,你情我願,沒誰欠誰的問題
網路也只是一個交友的媒介 為什麼在網路上交友就不OK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36:00要說網路交友不謹慎的話..現代台灣人生育率又要下修了xd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36:00
如果是那種騙婚花人幾十萬又毀婚的,另當別論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37:00
這種的除非女方惡意欺騙,不然男的沒什理由不平的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37:00在我眼中就算有危險因素了 不過ptt有很多自稱這種的xd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4-09-23 16:38:00我只覺得 短短交往半年 卻去了香港跟日本玩2次 女生家境差 當實習老師又在台北租房能存多少錢這樣玩?
網路交友不謹慎 那男的也不謹慎啊= =.....連這都可怪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39:00
像缽蘭街刀疤淇會殺前男友,是真的惡意欺騙太過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39:00樓上那倒不一定 大學時打工存款也許夠 日本香港旅費不貴
租屋好像是男生出的(? 現在實習老師沒薪水又禁止兼差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4-09-23 16:40:00重點來了 新聞說母兄四處打零工耶 不是質疑女方什麼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40:00現在要當實習老師可是要"有錢"的..要付學費給學校 沒薪水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41:00
有一種女生是花了男人的錢,買車買貴重禮物後,就說沒感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4-09-23 16:41:00男方當然一定有問題 否則也不會當街砍死女方.純粹只是
作者: bhn91 2014-09-23 16:41:00
我覺得是台灣人習慣檢討被害人...特別是老一輩的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42:00而且女方是年輕女性..讓鄉民更high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4-09-23 16:42:00身邊有這種例子 交往半年出國玩2次 男方都是小開等級..
作者:
fox36235 (工作真難找)
2014-09-23 16:44:00發生這種事滿遺憾的 女生交友真不能不慎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44:00
有一種女生把男生當提款機,提款機提不出錢了,就換一台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45:00男生交友也不能不慎啊 現在怪蜀叔和怪阿姨對男女都有興趣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45:00
這種的很不好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46:00我昨天看的順序是 半年前交往出國兩次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46:00
電視台說交往三個月"就"同居,不也是老式觀念??
作者:
penny55 (-3-)
2014-09-23 16:47:00男方在第二次出國強_/拍照/賞巴掌 女方回台後提分手
作者: heeroyu (台大宅神) 2014-09-23 16:47:00
老一輩的真的會以為正經清純正派的女生比較不會遇到怪咖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4-09-23 16:57:00以前就有遇過試圖送我禮物來追求的男人 感覺很不好
作者:
makeme (阿)
2014-09-23 17:10:00應該是半年ptt認識 3月交往同居+出國2次
其實也沒有要針對網路交友的意思…但現在網路真的蠻危險的,總真的要充分認識後再交往比較好~
作者:
s150114 (湯姐姐)
2014-09-23 17:35:00不是說不能用 只是那真的是其中ㄧ根稻草
再來不管對方是不是自願,不要拿人家太多東西會遇到什麼樣的人真的很難說@@
女方哪裡有問題,說女方有問題的人腦袋才有問題那個男的明顯就是有病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09-23 22:17:00
不管怎樣都不是殺人的藉口 但這跟你要不要用男朋友或女朋有的錢要脫鉤來談 跟去住對方家一樣 基本上 我覺得不要用對方的錢比較好 會一直無限資助你的人 心理上可能就有點偏執 應該要小心這種對象 但這絕對不成立為殺人的理由然後遇到一直要你資助出錢的對象不管是男生女生也該快逃不要想出了就會得到愛那類的
作者: kkitkat (kitkat好吃) 2014-09-23 22:37:00
對某些人來說隨處都是最後一根稻草
我覺得錢不是問題耶 感覺他們也沒花多少錢阿 不至於會氣到鬧翻吧 兩方事情處理態度方法很有問題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