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畢業之後
七月很順利的就找到工作並開始上班(算是姐姐介紹的)
月休四天 全年只放端午中秋跟春節
沒連假 沒特休 年終獎金只有1200 但不加班
(除非有演出活動 會佔用到週末時間)
第三個月開始26k+補貼800勞健保
職稱是古箏老師助理(我本身是東吳日文系畢)
音樂是興趣 想說有機會就嘗試看看
工作內容基本上就處理文書 打樂譜 修理古箏 清掃環境 兼跑腿小妹等一堆雜務
這一年開始比較常跑地區教室當助教
下班還去進修 基本上已經沒什麼私人時間了
最近因為她要幫忙帶孫子 才四個月大 有時她在旁邊教課我就要幫她看小孩哄小孩
(當然我是不會幫忙換尿布跟餵奶的
但有時會放我跟他獨處 如果出意外難道要我擔嗎?)
就連她兒子跟媳婦的事我都要幫忙處理 例如送月子餐跟打樂譜、檢查樂器(她兒子本身也是從事樂器教學)
工作環境沒有冷氣(只有她孫子來或是學生抱怨才會開)
沒有飲水機 要喝水都要自己提前燒開水
出勤車費沒有補貼 午餐也不供給
這些我都可以苦撐 但是老師一直跟別人酸我本身是沒什麼音樂性的人 覺得我這個助理也是可有可無
因為這個工作我已經少了很多可以跟家人朋友相處的時間
上次演出前兩天車禍我隔天還是拖著疲憊的身軀去準備演出東西(原本想請整天的)
中午準備的差不多了告知老師說想請下午回家休息 卻責怪我不早點說
(她早上在外面上課 我也是因為搬古箏重物來回上下樓撐不下去了 等她下課回來才告知)
隔天演出我也是去幫忙拍照搬古箏
但事後老師卻跟別人酸我說那天她根本是沒有助理的狀態 我不懂我那天是去心酸的嗎
而且家人也有去看 但卻幫不上忙 只能看我拖著跛腳跑整場
她常跟別人說她在等合適的助理讓她的樂團再運作(我也在場 但她可能以為我沒聽到)
平常也是大小眼 她兒子說的就好棒棒
經過一連串不合理的待遇後 家人朋友都覺得我可以提離職了
因為這是第一份工作 想問問大家這樣的待遇真的合理嗎? 是否真的可以走人了?
(手機排版 還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