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了女人應當生孩子、傳宗接代,又何嘗不是一種變相的暴力呢?」
: (http://womany.net/read/article/5682)為怕侵權附上來源
: 關於墮胎,想知道大家怎麼想呢?
婚姻與生育的風俗牽涉男女兩性的生命職能,每一社群都有一套
機制控制人類的性活動與人種繁衍,繼而產生各種道德與儀式,塑化
成一種社會行為。
八○年代以降,人類學家皆已普遍接受「社會性別」
是由「社會結構」建築而成;
性別在社會權力與生產方式的演化中,牽連著階級、種族和族群意識的發展。
現今女性主義者批判醫療「墮胎」行為的形成,是隱含著父權道
德價值的觀念,認為透過性別關係控制女性對身體自主權的維護。
尤其是農業社會中牲畜糧食的養殖,導致私有財產觀念的形成,
而財產的繼承權又形塑父系的封建宗族制度,
這都使得婦女淪落為男性的財產與生育傳宗的工具。
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來看,不同民族間面對墮胎的行為,則持迥異的態度與作法。
古巴比倫漢摩拉比王曾下令處罰因墮胎而使婦女受傷害的醫生;
古印度則以輪迴的觀點,視墮胎的婦女為永世的妓女;
古希臘哲人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則將墮胎視為控制人口數量與品質的手段,
直至古羅馬時期,歐洲的墮胎大部分是公開的行為,甚至在戲劇中常有呈現。
中古世紀,教會才以殺害神授靈魂為由,制裁墮胎的舉動。
墮胎對日本而言,遠在安平王朝時期便存在;中國婦女也有服藥墮胎的事例發生。
根據 George Devereux 的研究,
其調查 400 多個初民社會的族群與 207 個近代社會的國家後,
指出墮胎的行為至少有五千年的歷史,幾乎沒有一個民族完全不進行墮胎的行為。
西拉雅婦女在結婚(通常在 20 多歲)的第一年是不准生育的,
直至 35-37 歲才被許可,
所以統計記錄中西拉雅女性在生育小孩前已墮胎 7-10 次左右。
若在不被許可的情況下懷孕,主要是依靠祭司尪姨來進行墮胎的行為。
通常孕婦是躺在長凳或地上,透過按摩加壓的方式導致子宮的收縮,
進而致使胎盤脫落(通常是在懷孕三個月內)。
當時族人並不認為這樣的墮胎過程會傷及婦女的健康,
因為根據 Candidius 的記載,西拉雅婦女一生平均生育 2-3 個孩童。
對於年輕女孩而言,認為生產是危險的,而且生育會摧毀青春樣
貌和對性的需求。墮胎可以延後生產行為的發生(在傳統父權家長制
的家庭中,女性必須提早生育子女,以期穩固家族地位;但西拉雅族
是母系社會並不需如此),因此年輕女性會有更多的時間從事耕種,
和進行活躍的性活動,另外對於青春的保持與延長也有很大的助益。
在這種慾望的驅策下,年輕女性樂於主動尋求尪姨的幫助,進行墮胎
以減輕養育小孩的負擔。作者認為這種對性的需求,也解釋了檔案記
載中,西拉雅女性離婚和通姦行為層出不窮的原因。
對已生育的年老婦女而言,當然看不慣年輕女子的作為,因為年
老女子必須在生兒育女後,辛勤耕作負擔家計。但以權力分配的角度
來看,年輕女孩因為墮胎無育子的關係,並無法擁有主持家計的權
力。所以年輕女子在未生育前必須臣服於年長婦女和尪姨的管束,剝
奪她們為人父母才應享有的成人權力。
評介 邵式柏 著 《十七世紀西拉雅族的婚姻與強制墮胎習俗》
http://www.his.ntnu.edu.tw/files/publish/235_fb1bdbe1.pdf
個人感想:其實早早結婚生小孩也不是什麼壞事,
傳統父權家長制的家庭中,女性必須提早生育子女,以期穩固家族地位,
因此如果可以遇到優勢的男性,女性不一定要選擇獨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