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覺得教小孩到底該不該用打的or體罰?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4-10-16 10:42:14
最後補一個「嚴厲的罰則是否會對小孩造成創傷或更難以管教」的論點探討
============= 以下至另一道分隔線為題外話,不想看的可以跳過 =================
在這之前我先承認視覺懸崖實驗有個地方漏記了
實驗者有做照顧者在對側的實驗,而其效果達到統計顯著
這部份是我忘了,有錯就承認~~
但另一個可以補充的點則是:在某個年齡以下的小孩是不會害怕那個懸崖
換言之:對危險環境的恐懼是會隨年齡變化
不過也請注意,結論也就推到這樣
正因為對危險場所的恐懼會隨年齡變化,除非再做一定歲數以上的實驗
否則定論僅限於某個年齡範圍
而且該實驗主要的目的是在測試小孩是否有視覺深度能力而得出的另外結果
恐懼是否會被突破,要做的是另外的實驗
可是要做那個實驗絕對無法通過道德倫理委員會的審查
而我不想觸法,
也不想用信箱收信時,看到以前的老師寄信來罵我在網路上教些有的沒的
所以要怎樣操縱實驗就不說了,畢竟這實驗也非絕對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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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題:「嚴厲的罰則是否會對小孩造成創傷或更難以管教」
這裡舉一個想法:
為何國中翹家、翹課、輟學的學生願意加入幫派甚至難以脫離
幫派的管理嚴格度是絕對超過家庭的處罰
照理說那些處罰也絕對會使那些加入幫派的少年至少身體受創
但為何他們依然趨之若鶩
因為幫規很嚴明,沒有犯規,又沒有去招惹上頭老大
再嚴格也未必會執行到自己身上
於是這又可以找出幾個原因
1.有明確的規範是讓人能夠信服的原因
2.即使外人看起來再不合理或是嚴苛的規範,只要讓當事者服從(內心合理化)
他們絕對不會有怨言
而這最重要的關鍵點在於:對幫派產生的歸屬認同感
藉由這部分回推到家庭教育的部分
為何小孩會不服管教?
1.紀律不彰、不嚴明:
其一是言教和身教不一貫
父母向小孩要求不可以喝酒、抽菸、嚼檳榔,但自己卻喝酒、抽菸、嚼檳榔
其二是朝令夕改、規範時鬆時嚴
今天說好放學後可以在外頭玩一小時才回家,明天又改成只可以玩半小時
後天再改成可以玩一個半小時(天數是誇張說法,要表達的是初一、十五,月不同的概念)
然後對於訂定的規範,今天父母心情好就輕輕處罰甚至不處罰
後天老子老娘心情起賭爛,大打特打
另外雙親家庭或是有多個照顧者的教育規範嚴格度也會影響
爸爸說可以的,媽媽說不行;爸媽說不行的,爺爺奶奶說可以
這一個大點其實也是很嚴重的一點
因為人大部分是社群生物,天生內建服從規範的本能
沒有一貫且明確的規範和指導,很容易使被指揮者心生怨懟
換言之,人的本性是很討厭看天吃飯、懸而未決的情況
這裡再扯一下,所以每次社會運動常常看到不少要求遵守規定的言論
其實也只是人性的效果
但這裡要強調,我可以理解但不認同,一如柯南可以理解殺人犯的動機但無法認同
2.對於父母本身沒有愛或者不認同
可以延續上面「人大多是社群性的生物」的理論
因為具有社群性,必然要找一個歸屬的團體
而家庭其實是最容易使孩童有歸屬感的地方
小孩對於父母的依附程度絕對比想像的大
最好但也是最悲哀的例子:
常見的父母帶小孩自殺的案例,為何不少情況是小孩毫無抵抗的情況
一個是父母先用手段使小孩無法抵抗
另一個便是小孩根本不想抵抗,他們對於父母的愛超越了生死
寧可死也不想離開父母
但這種依附感是會隨著父母不當的教育方式而逐漸消磨
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孩童可以另外找到心理依附的處所
不過重點就在於依附感
假使沒有依附感,縱然不使用體罰,單純口頭教育或是責罵
小孩也根本不會聽從大人的講法
不喜歡父母或是厭惡父母,即使是口頭罵個兩句也會被記恨記一輩子
反之,如果小孩是愛著父母,萬不得已實行體罰,小孩也不會有怨言
這絕對不是小孩天生內建被虐傾向,而是他了解父母責打的用意
所以怎樣增長或至少維持小孩對父母的信任和依賴
才是教育重點
釐清了以上要點
姑且做個結論:
體罰造成小孩的心理陰影,
實然是之前便混雜了許多負面的額外因素所致
又因為體罰的強烈效果,增強了對於那些負面效果帶來的影響
而人的記憶往往會選擇最重要、最強烈的部分,忽略了刺激感較為輕微的因素
(就像大學的課程為何還可以記這麼熟,感謝教授們給予超強烈的刺激呀....淚泣)
所以最後都把造成陰影的部分全部歸因到體罰(不論過當與否)
而忘記要找出其他可能的變因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4-10-16 13:01:00
先推
作者: hsinlingchu (julia)   2014-10-16 14:37:00
你的第二段推論很詭異啊,參加幫派是個人選擇,會為了留在幫派而忍受其中通苦(但逃離的也有)但兒童不能選擇父母,而且離開父母就無法存活,所以父母可以利用這個弱點,在孩子小時,即使施以體罰,孩子也不敢逃走,但體罰本身對親子關係有害無益,不必期待孩子會揉著痛感謝父母打他,而是要擔心孩子有能力離開父母時恨不得快點離開逃離體罰環境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10-16 14:55:00
要認真討論變因,年齡是一定要考慮的吧足以參加幫派的年齡跟需要管教的年齡可以相提並論嗎?有人愛用自身經驗舉例,有人喜歡引經據典佐證可是通篇(加上前幾篇)看下來我覺得你只是在根據結論尋找足以支持自己立場的角度而已當然你可以說很多人也是這樣做可是你的行為跟本篇最後一句話實在很矛盾
作者: staybehind (stay)   2014-10-16 18:50:00
還是有想看的人呀!別刪~還是有幫助的。
作者: hsinlingchu (julia)   2014-10-16 19:22:00
是你對歸屬感的推論有問題啊,別人質疑你你就說別人看不懂,是你看不懂我質疑你的點吧!歸屬感不是固定不變的,會因為人在其中受到的對待而提高或降低,是一個相對性的循環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16 20:00:00
我想知道你這篇的文章是從哪幾篇理論架構出來的你似乎認為學生對幫派、小孩對家庭的歸屬服從感來自於幫派與家庭具有統一且明確的規範與指導但是卻忽略家庭、學校、同儕等其他會產生推拉力的因子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10-16 20:23:00
樓上這樣說只會被回 "我沒有思考過其中可能的變因嗎?"你當然會做很多思考,可是你也有很明確的立場不是嗎?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16 20:24:00
而且服從跟歸屬感在心理學或者社會學討論時並不畫上等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10-16 20:25:00
所以你在舉例子的時候讓我覺得要嘛你的例子立場跟你的一樣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16 20:25:00
號,光「服從」就社會心理學的觀點就不單只有「明確的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10-16 20:26:00
要嘛你說別人的結論不夠完整,欠缺考慮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16 20:26:00
的規範」可講我已經被講過看不懂他的文章了Q_Q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10-16 20:28:00
你確定你的行為只有 "理論影響結論" 這樣單方向嗎?你如果覺得自己解釋得很完整方向很正確,麻煩不要刪文推文跟回文 "被奇怪的解釋扭曲一通" 的可不只一個人你那麼愛用這種 "研討" 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見應該很清楚立場跟客觀性被質疑是很正常甚至是正確的事吧?如果連這樣的質疑你都認為是曲解或攻擊那你還是少露出一副經過學院派洗禮的樣子好了未看先推我沒有說你對質疑不可以反擊喔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0-16 21:11:00
我個人覺得你的論證過程不能支持你的結論為了怕你說我看不懂你的文章,我還是推一下文好了探討主旨:「嚴厲的罰則是否會對小孩造成創傷或更難以管教」,很明顯你的立場是「否」你認為只要有愛(依附感)可以克服一切,即使父母實施體罰,因為孩子對父母有依附感(歸屬感)因此會接受管教但是如果今天小孩對體罰產生心理陰影,那都是因為混雜了其他負面因素(What's that?),是人天生會選擇性保留記憶的關係才讓人產生「是體罰帶來心理陰影」的誤解跟體罰這件事一點關係都沒有看起來嚴厲的罰則不是主角,有沒有依附感才是立論要點按照你的立論,換面說,在沒有小孩對父母沒有依附感的前提下,嚴厲的罰則是否會對小孩造成創傷?(上面多打,是在小孩對父母沒有依附感的前提下)是不是應該是難以管教?應該是的那會帶來內心創傷的主因就不是體罰是沒有父母的愛嗎?這並沒有排除體罰這個行為會造成小孩心理陰影的可能性不過你的結論很強硬的排除了就是了
作者: sola78965321 (LV1討噓反串大師)   2014-10-16 23:11:00
紅明顯 想問一下 體罰輕重的拿捏 體罰主觀客觀問題小孩有錯 就代表都是他的錯 父母環境無關?明確的規範?什麼叫明確判斷準則 有絕對客觀嗎?
作者: Gunish (修身養性)   2014-10-17 00:28:00
看這篇原波反駁別人真的很有趣因為一直挖洞給他跳的就是他自己 XD你要說自己光明正大,不是帶有偏見發表意見是經過嚴謹論證才得出結論當然可以那你可能要先解釋,為什麼你要選擇某種族群或情況中間你做了多少交叉比對,控制多少變因才得出結論述我直言,上面這些基本步驟在這篇缺很大耶!沒錯,在網路上發個文章不用搞得像發表論文一樣可是原波既然要用這種 "變因考量周不周全""觀察對象適不適合主題" 顯然學術研究常見的方式檢視他人把這套用在你身上也很合理不是嗎?所有你提出的研究成果,參與人員本身都要經過這些審視因為推論帶有篩檢跟排除的性質到底是推論導致結論還是結論影響推論本來就要被嚴格討論第一手接觸資料的人員如此,轉述人員更要小心謹慎怎麼會你正文用這套標準檢討別人是在減少誤判推文這樣討論你就是腦補攻擊看不懂?你真的有看懂這些質疑在表達什麼嗎?我是很希望這篇可以留著奇文共賞啦不過如果你真的那麼不想收到你老師的信,還是刪一刪吧因為你的態度根本就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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