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覺] 陶喆真的很有音樂才華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0-16 11:49:36
前面補充在下文怕不明顯,重開一篇
【裁判字號】 99,醫,25
【裁判日期】 1010824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大家可以在這裡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查到判決書
以我微薄的國文程度讀起來大意是這樣
陶喆告醫生 1.沒有告知他其他手術方式 2.鋼釘太大 3.醫生手術方法不對(鍵盤醫生?)
4.告訴他要定期回診並復健,讓他錯失復健期
醫生的答辯是 1.手術同意書上就有寫,自己沒看
2.陶喆兩年三個月後去拿診斷書說他「 右手指骨折 右肋骨挫傷 右手指肌腱裂傷」
但是他這兩年間曾於其他醫院就診,不能說這傷害是醫生造成的
3.原告(陶喆)就診時主訴(他自己告訴醫生)4天前於美國騎乘重型機車發生車禍,於美國
就診時診斷為右食指扭挫傷、脖子扭傷、頸椎胸椎右肩撞擊後多處疼痛,嗣因右食指持
續疼痛,95年4月3日抵臺後赴被告醫院就診。
4.(省略一堆醫學考量之後)用那根鋼釘是對的,陶喆自己不來回診
法院判決:
1.醫生的確有告知手術風險、相關併發症
2.被告醫師之治療選擇,不悖離專業醫療常規判斷
被告醫師基於
醫療經驗及病患求診之「主訴」與「醫療目的」而為判斷,
為可容許之專業裁量判斷,亦不悖於醫療常規,是原告主張
被告醫師於未告知其他治療方式,自有未盡注意義務之醫療
疏失等情,應不足取。
3.陶喆自己跑去別間醫院做復健,卻告醫生沒告訴他要復健,哪招啦
4.鋼釘大小經過醫審會鑑定報告說沒問題,陶喆也不該要求損害跟經濟賠償
5.結論:法院認為陶喆拿來靠北醫生的的陳述都不成立,醫生無辜被告,陶喆所以敗訴
補充閱讀
1.http://big5.eastday.com:82/gate/big5/aw.eastday.com/epublish/gb/paper190/12/cl
ass019000031/hwz1383383.htm
陶喆頗有自己的音樂主張,他説:“我做音樂是想為中國人做點東西。音樂不僅僅是供大
家來消費和娛樂的,它真的可以提升一個社會和一個民族。”
這來源我還不一定相信,因為中國會擅自修改被訪問者的對話但是樓下那篇....XD
2.http://mag.udn.com/mag/people/printpage.jsp?f_ART_ID=961
陶喆先聲明自己「對政治沒興趣」,他說政治是一時的,他比較在意社會及心理層面的影
響,自己很想為中國人的社會做些什麼。陶大偉擔心兒子「突槌」,趕緊「引經據典」拿
當年貓王的回答說,「藝人嘛,只要顧好娛樂這塊領域就好」,政治最好不置可否。
作者: rabbina (拉比)   2014-10-16 11:56:00
所以陶是敗訴嗎??
作者: mypigfat (pig)   2014-10-16 11:58:00
是啊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0-16 11:58:00
敗訴
作者: AppleAlice   2014-10-16 12:06:00
認真找判決給推!!
作者: jesuskobe (浪子)   2014-10-16 12:08:00
推一個
作者: zxcvf ( )   2014-10-16 12:17:00
推原po還有好醫生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4-10-16 12:21:00
噁心的人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10-16 12:28:00
噁爛的人
作者: shwpdbg (安安你好ㄇ)   2014-10-16 12:30:00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   2014-10-16 12:33:00
推原po
作者: Vicky163099 (兔幾兔幾蹦)   2014-10-16 12:37:00
推原po. 中國人去吃大便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4-10-16 12:46:00
推 超噁心
作者: fatimalucky (777幸運)   2014-10-16 12:47:00
推,還有那位醫生好倒楣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0-16 12:48:00
醫生超倒楣的…希望他不會因爛人而失去了當醫生的熱忱QQ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16 12:52:00
@@
作者: ellis5566 (艾莉絲)   2014-10-16 12:55:00
真的無恥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0-16 12:56:00
醫生超衰啦 在美國不即時就醫都摔爛的才想要台灣醫生救 那麼寶貝自己的手不會自費在美國醫療喔
作者: Fuong (白天)   2014-10-16 12:58:00
這樣判才有公理嘛!醫生超衰的,根本是故意跑回來台灣告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4-10-16 13:06:00
噁心
作者: delaysheep (小羊)   2014-10-16 13:17:00
噁心,怎麼不去中國就醫
作者: murasaki77 (ゆかり)   2014-10-16 13:35:00
推翻車魚
作者: sky125a (.......)   2014-10-16 14:08:00
噁心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10-16 15:01:00
推原po
作者: jokermask (JOKER)   2014-10-16 15:22:00
美國出生,住中國,用台灣健保,告台灣醫生
作者: jay89929 (杰)   2014-10-16 16:42:00
我好奇的是 兩年前就噓過的東西為何最近又被鞭屍?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10-16 16:42:00
↑↑↑↑↑↑↑↑↑ ↑↑↑↑↑↑↑↑↑↑↑ ......@@哎呀 時間差 我要箭頭的是樓樓上X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0-16 16:45:00
有人問啊,你沒看到這是Re文喔= =
作者: jay89929 (杰)   2014-10-16 16:47:00
兩位都是名人 要鞭那是不是那位醫生收回扣的新聞也要鞭
作者: amida959   2014-10-16 17:13:00
要鞭就鞭啊 關我屁事 就討厭陶喆做這件事
作者: jay89929 (杰)   2014-10-16 17:14:00
不齒陶喆告醫生或支持神豬 但更不齒盲從鞭老新聞
作者: angelae086 (安安)   2014-10-16 17:24:00
推原po
作者: amida959   2014-10-16 17:26:00
我從來不知道評論新聞是有期效的
作者: bloodfish (血魚)   2014-10-16 17:45:00
傻眼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0-16 17:51:00
他就真幹了這事鞭不得?誰成天追這個人的新聞 舊聞以為每個人就會知道? 要不是有人翻我還真不知他幹了這事人要馬就別做做了被人翻幾次出來也只能認了 記錄就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0-16 18:59:00
難怪中國不準估狗進去XDDD真相實在太恐怖令人無法接受
作者: jay89929 (杰)   2014-10-16 22:21:00
反正只要有異己就是護衛隊?我支持一個支持神豬的過氣歌手,問題在於醫療糾紛兩年前炒過,ptt從八月又鞭到現在既然你提到標題,請問這個標題的原po是有要鞭他嗎?我想討論的是,這種大家不清楚細節的糾紛,不是說不能批鬥,但批鬥到周遭連fb都在傳,批鬥到連這標題原po討論音樂話題都要被無限展開,這樣好嗎?再說一次,我不是他的鐵粉希望你明白我再說甚麼,不要一味認為我在護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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