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立場凌駕專業真的很可怕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10-18 16:15:55
立場跟個人偏好凌駕專業跟邏輯之上真的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本文連結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107355700
最近看到一些法律系教授跟律師出來講一些反同性婚姻的言論
各種毫無邏輯的論點推陳出新
我比較震驚的是這些語無倫次的發言居然出自一些法律系教授,律師的嘴巴
我嚇歪 為什麼 為什麼他們這樣還可以當律師當教授 是我們活在平行世界嗎
平行世界的邏輯不一樣嗎
其中最令我大開眼界的是一個法律系教授說修法以後老子都不老子孫子都不孫子
如果以後我孫子不叫我阿公我會崩潰
一開始我看不懂他在說殺毀 不叫你阿公不然叫你阿嬤膩啊?
這個法律系教授(Dear God...)韓毓傑的論點是
「因為修法後雙親的父母在法律名詞中會被稱為雙親之二親等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所以他覺得他孫子以後就會這麼叫他 好可怕 要奔潰了
(要是哪個嬰兒一歲多就開口這樣叫 我一定把他丟去燒掉 妖怪啊)
但照他這樣講現行民法裡面是有提到阿公兩個字嗎?嗯嗯嗯我們來查看看
好像沒有耶!!!
那有提到爸爸媽媽嗎?
好像也沒有耶,民法的用詞是生父生母跟直系血親尊親屬
對小孩的稱呼是子女或直系血親卑親屬
所以照這位教授的邏輯 他跟家人的對話應該是這樣的吧
「生父,幫我簽聯絡簿」「親愛的生母,祝你生母節快樂」
「生母,生父怎麼還沒下班?」
「喔親愛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你生父今天因為大白天的就酒駕在警察局做筆錄所以會晚點
回家」
是這樣嘛?是這樣嘛?是這樣嘛?
如果現在有人這樣講話的話哇隨栽莉啦!!!
爸爸媽媽阿公阿嬤根本就不是法律名詞,會有人這麼神經病用法律稱謂教小孩嘛
「來喔,給雙親之二親等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親一個!」
等等!按照現在的法律用詞是祖父,你孫子也不會叫你阿公啊!!所以你是因為這樣崩潰
了去酒駕的嗎?(破解!)
還有個媽媽在公聽會發言說如果設立同性婚姻保障法,是鼓勵大家都變同性戀!
段宜康:那我們設立殘障保障法也沒有大家都去變殘障啊
一秒破解,沒什麼好講的,大家掌聲鼓勵
還有律師說我們不同因為少數人跟我們不同就改變現行的法制 不應該多數人配合少數人
這位律師的說法是,我們不會因為色盲無法分辨紅色綠色,就准許他在紅燈過馬路
當然不行啊紅燈過馬路會被車撞 開放同性婚姻會死人嗎這什麼邏輯
另外我們沒有因為色盲無法分辨顏色就不讓他們過馬路
甚至為了盲人我們有的路口還有設立鳥鳴器 方便他們過馬路
我們該做是讓弱勢族群享有跟大眾一般的權利
而不是因為現行法制阻礙他們就管他們去死
我們不會因為盲人看不到就叫他待在家裡不然出門活該吼掐隴細(被車撞死)
台北捷運剛開通的時候是可以拒絕身心障礙人士單獨搭乘
現在也開放了 這也是因為少數人的不同而改變的規定
你說開放一個殘障人士上車會怎樣?會少一個座位很不方便?
開放同性婚姻會怎樣?一般異性戀的婚姻會受到影響?
會因為開放同性戀婚姻害異性戀選擇變少嫁不出去娶不到老婆?
就講過了同性戀不會因為你不給他結婚就變異性戀
又不是插插頭插一個少一個 同性戀從來就不在異性戀的婚姻選擇裡面啊
為什麼宮美春掐啊啊啊啊啊
說到這個提一下那個郭大衛 對我就是說你大衛
那個說自己以前是同性戀因為國家不讓他結婚所以他變異性戀結婚生子的大衛
首先我們大家都很欣慰你知道世界上有雙性戀這種性取向了
活到老學到老知道總比無知好
還跟我扯什麼同性戀容易得愛滋我就不高興了
得不得愛滋跟性取向沒關係 就像我看到有人說病毒要侵犯你之前不會先問你是不是Gay!!
他只會看你有沒有戴套 如果你今天真的掰直了變異性戀
不戴套整天亂搞還是一樣會得愛滋菜花梅毒b肝好嗎
前幾個禮拜有人在我前一篇文章下面留言(後來又請我刪除了)
為什麼同志這麼凶悍啊 一定要跟一般人人一樣叫婚姻 叫伴侶不行嗎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我覺得你會這樣問
就已經站在一個歧視的立場 因為你從頭就沒有把同志朋友當成跟我們一樣的人
理應享有一樣的權利
就跟我之前一篇文章提到的一樣
黑人可以搭公車 但不准坐座位 可以上大學但不能跟白人同一個門進出
日據時代台灣人可以受教育 但不能念跟日本人一樣的學校
這是什麼 這就是歧視
不過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了 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
我們今天為什麼要讓同志婚姻通過
因為我們希望他們可以享有跟異性婚姻一樣的權利
可以繼承遺產 有臨終探視權 可以為對方做醫療決定
而在法律規定中 享有這樣權益的制度叫做「婚姻」
所以如果要讓同志朋友也享有一樣的權益 最快得方法就是直接適用婚姻制度
不然就是整個民法親屬篇要大改 這樣很多不被叫阿公就要崩潰的教授又會更崩潰了吧
至於還有人說反對同性婚姻 因為同性戀很噁心
老實說相較於前面那些假惺惺亂掰邏輯論點假裝自己沒歧視的人
這種坦率的說法我還比較欣賞
你覺得同性戀很噁心 不代表你就可以阻止他們享有權利或逼他們改變
就像我今天覺得你的長相我不喜歡我也不能強迫你去整形一樣
覺得噁心就不要接近不要看就好了啊
最後一個是說我無法跟小孩解釋為什麼有人有兩個爸爸兩個媽媽
就解釋同性間也有可能相愛這到底難在哪裡
我還在臉書上看到有人說無法想像迪士尼有兩個公主兩個王子
啊你是沒看過冰雪奇緣膩啊?
就算你真的不知道怎麼解釋 也無法想像
為什麼別人要因為你的表達能力太差跟毫無想像力付出代價?
如果真的解釋不出來跟同性戀無關跟你國文太差比較有關 趕快去補吳岳不要猶豫了!
一直有人說開放同性婚姻 異性戀的權益會受損
到 底 哪 裡 會 受 損? 同性戀結婚 異性戀還是可以結婚啊
就像我前面說的又不是插插頭 少一個插頭會很不方便
如果你真的看同性戀不順眼 那你可以不要跟他們當朋友 不要接近他們
幹嘛非得阻止他們結婚我真的不懂
你不想看到他們 他們還不一定想接近你咧(曹西平口吻)
我相信這些出來講話的教授跟律師
平常在他們的專業領域應該還是有一定的權威度.............吧
但為了特定的立場 為反而反 連邏輯都顛三倒四
再多一點這種毫無邏輯的為反而反的論點 我都快被他們嚇破膽了
你們恐同 我都快恐恐同了 那這樣我可以因為恐恐同所以反對恐同人士結婚嗎(虛弱)
這是我之前寫的另外一篇有關同性婚姻的文章
有興趣可點來看看
http://talkchick13.pixnet.net/blog/post/101839546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0-18 16:34:00
那些學者真的很可恥,明明也很清楚根本沒邏輯可言,卻義正嚴詞的說屁話,其中還不乏一些有名的教授!!
作者: chiehyi (好久不見)   2014-10-18 16:36:00
其實我都把那些言論當笑話看了…一天一笑話,保你身體健康(?
作者: lauramoon (深淵)   2014-10-18 16:41:00
巴毛姊姊我愛你~有時候想表達的概念又想不到怎麼說只要巴毛姐姐出馬就一下子懂了~
作者: mushroomjc (香菇JC)   2014-10-18 16:43:00
巴毛巴毛!(揮手)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10-18 16:47:00
他們自己夜深人靜都不覺得哪裡不對勁嗎我好難過
作者: metra (沒茶)   2014-10-18 16:48:00
我好愛段宜康www 也愛巴毛wwww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0-18 16:50:00
數字版去年就戰到翻掉還不是一堆恐同在跳針
作者: cpper (韓立)   2014-10-18 16:55:00
你可以先爭取讓同性戀者可以自由捐血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4-10-18 16:57:00
這就是專家跨越自己的專業領域,用專家光環撈過界啊很多專業人士出了自己專業領域的發言,仔細一聽根本狗屁不通,可是很多人看在他的專業形象就照單全收
作者: c60789 (花花的老婆花癡)   2014-10-18 17:02:00
推妳!!覺得恐同人士的立場論點都很脆弱,被別人推翻之後就打死不認錯一直跳針真的很可恥
作者: MSSM (呀~)   2014-10-18 17:03:00
法官不過是比較會考試 教授不過是比較會唸書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10-18 17:03:00
同性婚姻立法是不可逆的趨勢,這些人出來跳腳到最後也只會變成飯後笑料。
作者: MSSM (呀~)   2014-10-18 17:05:00
反對者男性多恐同 女性多教徒
作者: LynnCho (曹扁兒)   2014-10-18 17:05:00
推巴毛!!!!!才剛剛在部落格看完~
作者: MSSM (呀~)   2014-10-18 17:09:00
推一下這篇 很喜歡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4-10-18 17:11:00
推 我都把護家盟當作反串來看 謝謝他們的努力
作者: SandyMW (香蕉雞腿堡)   2014-10-18 17:13:00
孝道生小孩也超瞎的,根本被意識形態矇蔽了理智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14-10-18 17:14:00
生小孩的是陰道不是孝道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0-18 17:15:00
放生吧,你要怎麼對一群用孝道生小孩的人講道理呢?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4-10-18 17:18:00
他們根本秀下限,信仰跟自己的專業都分不開,還以知識分子自居,根本笑柄
作者: singarst (青豆)   2014-10-18 17:20:00
讚!
作者: kayamoli ( )   2014-10-18 17:21:00
八卦板前兩天有一篇整理那天言論超好笑的恐同真的很跳針 說來說去就那幾個論點 被電爆還是很堅持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4-10-18 17:23:00
妳好厲害XD
作者: m18624331 (howJane)   2014-10-18 17:54:00
我認同每個人有他的性頃向,我ok,但我目前還不同意同
作者: nujevol (娃娃愛天下)   2014-10-18 17:55:00
推!恐同真的是怎麼都宮美春掐!
作者: m18624331 (howJane)   2014-10-18 17:56:00
信戀合法,樓主你可能會說民國都幾年了還有這種保守人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0-18 17:57:00
說真的這些人令我感到害怕,如果是幾百年前,這些人就是會把人拉上火刑架的狂信徒(事實上在烏干達真的有
作者: m18624331 (howJane)   2014-10-18 17:57:00
我們來看看開放的國外,舉法國為例,2013年才合法
作者: golala (狗拉拉是我的狗~~~)   2014-10-18 17:58:00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4-10-18 17:58:00
推你這篇 把我想說的都說出來了>3<上次還在八卦版差點跟一個"堅持同性戀是病"的人吵起來...
作者: m18624331 (howJane)   2014-10-18 17:59:00
但是他們努力了14年之久,據我所了解,台灣是這三年才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4-10-18 18:00:00
後來覺得這個人真是沒救了就不想理了 反正說再說他們一樣
作者: m18624331 (howJane)   2014-10-18 18:00:00
開始重視。所以樓主你不覺得應該慢慢來,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4-10-18 18:02:00
台灣沒有這三年才開始討論同性婚姻,早在2006年蕭美琴立
作者: whereryou (whereryou)   2014-10-18 18:02:00
推你啊啊啊 都不知道哪來的臉皮說出這種下面的人都皺眉的話
作者: m18624331 (howJane)   2014-10-18 18:02:00
先認同,再談合法。太快要求,一定有反彈,觀念不是說改就改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0-18 18:03:00
民調支持度早就過半了,還慢慢來?同志又不是不老不死
作者: egria34 (歲月靜好)   2014-10-18 18:03:00
法律界也是有許多關心並支持婚姻平權的學術/實務工作者喔http://tinyurl.com/o7936gp 法界在日前發起的連署活動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10-18 18:04:00
我不懂性向不同到底礙到誰 怎麼能讓一群人這麼深惡痛絕......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   2014-10-18 18:05:00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4-10-18 18:06:00
同志結婚又沒有逼異性戀要愛同性 到底是在恐慌啥啊...那些人爽爽結婚所以不能理解相愛同居卻不能結婚的感覺嗎?
作者: m18624331 (howJane)   2014-10-18 18:09:00
再說合法的國家,才21個,台灣實在可以慢慢來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4-10-18 18:09:00
真的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耶
作者: saintai (shu)   2014-10-18 18:09:00
等奴隸主認同解放奴隸,黑奴到現在還是奴隸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10-18 18:09:00
說到底 我們只是希望大家都能有基本的權力 認同該剝奪他們的權力的人是不把他們當人看嗎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0-18 18:10:00
就因為這些胡說八道的爛理由,無辜的人要承受後果,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10-18 18:10:00
搞清楚他們在爭取該有的權力 不需要你認同他們也該有的權力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10-18 18:11:00
還超英趕美哩,美國多少州同性結婚合法自己去查查看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10-18 18:11:00
你今天能在這大聲 不過是運氣好站在多數方 而不是你本身比他們了不起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4-10-18 18:12:00
台灣變成亞洲第一個承認同志婚姻的國家這麼讓人不能忍喔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0-18 18:12:00
又在先認同再立法了www這樣要法律幹嘛?什麼都靠社會意識就好
作者: novel5566 (小說五六)   2014-10-18 18:12:00
還在自以為同性結婚是什麼前衛理論嗎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0-18 18:12:00
女人的投票權也要等男人都認同才能擁有,是吧?
作者: kayamoli ( )   2014-10-18 18:13:00
明知道正確的事情為什麼非得要慢慢來 要等什麼?
作者: shuwenwu (克萊兒)   2014-10-18 18:13:00
推~寫得真好~我也不懂恐同的點!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0-18 18:14:00
立場本來就凌駕專業 看看會計師公會理事長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0-18 18:14:00
這篇煞氣XD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4-10-18 18:14:00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4-10-18 18:20:00
XDDD
作者: mm210317 (卡奇)   2014-10-18 18:20:00
先認同再立法根本不合邏輯怎麼定義大家都認同???看誰說話大聲嘛?
作者: b98801022   2014-10-18 18:23:00
XDDD 生父、生母那邊超好笑
作者: orcas (y.4)   2014-10-18 18:25:00
煞氣 XDDDDDD
作者: darkagesgaga (SLOTH)   2014-10-18 18:31:00
推這篇 超煞氣
作者: bydhni (布丁乾)   2014-10-18 18:32:00
對這些人的說法都當笑話看,言論超詭異
作者: geng1113 (耿耿)   2014-10-18 18:35:00
哈哈 更扯的是還有人護航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0-18 18:38:00
我就是因為看到這些失智的離譜發言 才意識到基督教只是包裝宣傳得好,骨子裡跟被它黑名的其他"邪教"並無二致啊!!而它的勢力已經入侵到政治層面 默默的進展到影響國家施政立法了 這還不可怕?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4-10-18 18:40:00
XDDDDDDDD 推!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4-10-18 18:43:00
拿自己信仰的宗教教義跟引用教裡的經書去約束指正沒信教的人,甚至集體要求國家法律方向要遵照自己信仰,這件事怎麼看都是走火入魔了呀!!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0-18 18:43:00
護航就算了還自以為理性...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14-10-18 18:49:00
昨天才聽過韓教授演講……
作者: mossa (喔是喔然後勒)   2014-10-18 18:52:00
推!
作者: metra (沒茶)   2014-10-18 18:57:00
也不是所有基督徒都這樣啦(汗) 就像不用瓷器一些作為否定所有佛教徒一樣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0-18 19:22:00
我覺得這是宗教本身的問題了,因為有神當招牌,好像怎麼做都是正當的,但是不符合該宗教道德範圍的人就很慘了
作者: rissos (rissos)   2014-10-18 19:23:00
聯絡簿那邊笑死我了XDD誰是曹西平呀._.
作者: kakakaka (卡四)   2014-10-18 19:24:00
他們越是這樣反同,反而卻激起另一群同情或認同同志的
作者: goodlisa123 (阿恰)   2014-10-18 19:27:00
宗教經典把道德教條化,但道德會變,不同文化也有不同的道德觀,忽略這一點就會造成可怕的後果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4-10-18 19:35:00
推 邏輯清楚 而且還滿好笑的耶~XD
作者: chiehdis (chiehhime)   2014-10-18 19:38:00
說的好!!!有些邏輯一聽真的會覺得台灣教育怎麼了...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4-10-18 19:38:00
有些教授真的毫無邏輯!!!我大學時有個教授上課說話很沒有邏輯 自以為是的說些評論時局卻完全不成立的屁話後來畢業後才聽說他還被招攬去當某個文化部官員 真想知道被招攬的條件難道是愚蠢或聽話嗎
作者: Lyy (狗狗)   2014-10-18 19:45:00
古代結婚得看父母臉色,現代結婚居然得看陌生人的臉色/_>\
作者: haddi (haddi)   2014-10-18 19:55:00
那個郭大衛真的超扯的!!!!看得一肚子火!!!
作者: QAQ123 (QAQ)   2014-10-18 19:55:00
八毛你太OP了 !
作者: tingjj (笑到併軌)   2014-10-18 20:00:00
中肯
作者: s96422 (ˊ_>ˋ)   2014-10-18 20:31:00
推妳XDD
作者: kashinx (專業生火勸敗員XD)   2014-10-18 20:31:00
推這篇 邏輯清楚 重點是文筆超好
作者: likehusky (巴巴)   2014-10-18 20:32:00
推推,有些人真的宮美春掐,厚唷!
作者: eeeeeden (Eeeeeden)   2014-10-18 20:36:00
推!!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18 20:42:00
我是異性戀~但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戀只是愛型態的一種台灣不是很多異性戀家庭~也是有2個以上的媽媽大媽小媽~或是阿姨的~這樣就正常????
作者: kyotenkacat (maina)   2014-10-18 20:43:00
當笑話在看+1
作者: huahae (格子控)   2014-10-18 20:43:00
贊同
作者: wendy1989626 (士比)   2014-10-18 20:45:00
巴毛好好笑XDDDDDDDD
作者: hinnom   2014-10-18 20:51:00
"xx追xx追了14年耶(無限跳針)"真是好笑又厲害的回覆 推!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4-10-18 20:53:00
推巴毛!!!
作者: wekax06 (wekax06)   2014-10-18 20:54:00
推XDDD 寫得真好
作者: winter40114 (沒?)   2014-10-18 21:10:00
有的人言論根本不負責任,講完就跑
作者: wsjmz (凌軒)   2014-10-18 21:12:00
看到段宜康說的馬上笑噴XD實在太中肯了!支持多元成家!
作者: rissos (rissos)   2014-10-18 21:16:00
OP=厲害、強大的意思
作者: rngo (rnGO)   2014-10-18 21:37:00
好好笑XD支持同志婚姻
作者: yummychoco (巧可)   2014-10-18 21:54:00
中肯
作者: YurikaSnow (由莉卡白雪)   2014-10-18 21:58:00
推!!
作者: doodad (金雀花)   2014-10-18 21:58:00
說真的,讓同性戀擁有合法婚姻權到底會對誰造成損害??恐同人士的幼小心靈嗎??
作者: wintour   2014-10-18 22:02:00
給你100個讚
作者: LimpidDotey (Fran!)   2014-10-18 22:08:00
我愛巴毛
作者: juice123 (juice)   2014-10-18 22:20:00
作者: cleanwater66 (清水)   2014-10-18 22:28:00
推,那天看到快氣炸,荒謬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0-18 22:30:00
早期的軍法官可以轉任法官(例如韓阿公),立委也可以不過後來修掉了,不然羅淑O也可以當律師...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10-18 22:36:00
呃其實真正同性婚牽扯到的問題是在生母推定原則那裏這也是為什麼代理孕母問題很多的原因之一(・_・`)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0-18 22:42:00
有請樓上解釋一下同性婚為什麼跟生母推定有關?(舉手
作者: a114261 (麥麥)   2014-10-18 22:43:00
某:慢慢來!!!!!!!!!!!!!!!!!!!!!!!!!!!!!!!!
作者: yabiii (大門牙怪獸)   2014-10-18 22:46:00
看到一半覺得好好笑就在猜是不是巴毛!!!!
作者: sosoeyes (soso)   2014-10-18 22:53:00
作者: domosha (假腹黑)   2014-10-18 22:54:00
為何同性變異性叫做掰直?同性就是歪的嗎...
作者: kana76010203 (盧小樽)   2014-10-18 23:06:00
推!!哈哈~寫的好棒!又好笑XDD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10-18 23:13:00
推妳~~~樓上有人在那邊應該慢慢來不要超英趕美看得火都上來了 =______=+
作者: chickentsai (區啃柴)   2014-10-18 23:31:00
推!!!!!!!!!!!!!!!超精闢的一篇!!!!!!!!!!!!!
作者: pinsens (pinsens)   2014-10-18 23:32:00
推~
作者: oilynoodle   2014-10-18 23:42:00
推!
作者: hakan7480 (啊!糟糕!!)   2014-10-18 23:45:00
推!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10-18 23:47:00
生母恆定出問題應該會是在男同志的地方 但是這個可能需要修法技術來補掉生母恆定簡單說就是從誰的肚子出來就是誰的小孩不論卵子是誰的 所以男同志的方面就會比較棘手所以當然拉~就要看立法者怎麼去定它
作者: kuma0530 (Kuma)   2014-10-18 23:51:00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10-18 23:53:00
欸我沒看清楚你的回應XD 但這問題是要在有想要有小孩的前提下才會發生的啦
作者: cynthiachen (cyn)   2014-10-18 23:56:00
臺灣人真的不太懂得“尊重”
作者: Lhanas (窮奇太子)   2014-10-19 00:02:00
身為男同志推一個,護家盟已經讓我覺得是笑話了~ 歧視言論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10-19 00:02:00
唔~算了 我也是上了一整年親屬法才懂得 也許我學藝不
作者: Lhanas (窮奇太子)   2014-10-19 00:03:00
一旦反智過了頭就變成荒謬的笑話了 www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10-19 00:03:00
精 無法解釋的讓你清楚~@@
作者: YIDAN   2014-10-19 00:07:00
爆! 部落格看完再來PTT推文XD
作者: GummyDeer (GummyDeer)   2014-10-19 00:10:00
呃如果是別人的小孩可以但如果想要自己的骨肉的話不能收養自己的小孩阿....如用代理孕母或其他方式的話 抱歉沒說清楚我的前提是想要自己的小孩的話
作者: sweetywa (wa)   2014-10-19 00:12:00
我沒讀法律都看懂了……就生母恆定,其他就是收養關係啊不然男男或女女是會生出來嗎=_=就是一個收養家庭
作者: natsunoumi (AKI)   2014-10-19 00:14:00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19 00:20:00
我也看不懂生母恆定???那異性戀收養孩子????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滾)   2014-10-19 00:27:00
這篇讚 推推
作者: sweeties (Rebecca 蕾貝嘉)   2014-10-19 00:29:00
推!
作者: cathy0828 (深愛"宏"色的凱西 >////<)   2014-10-19 00:49:00
作者: Arsharn   2014-10-19 01:20:00
作者: papillonnini (脆脆的)   2014-10-19 01:23:00
推!
作者: neko303 (yue.)   2014-10-19 01:41:00
推 看有些恐同言論真的快讓我眼睛翻到後腦勺
作者: lauramoon (深淵)   2014-10-19 02:18:00
我想Gummy的意思是男男夫妻"想要一個有自己血緣的小孩"在這個狀況下,可能就會想到用借卵或借腹生子那這樣就會牽扯到生母的問題...
作者: hdw   2014-10-19 04:18:00
邏輯清楚~~~~好文
作者: bbb22261 (向晚)   2014-10-19 05:47:00
gummy的意思我猜是假設AB夫夫,A找代理孕母生小孩,可是想讓B跟小孩也有收養關係?如果是這樣,現行民法還是有解決之道啊。因為AB是婚姻關係,A可以同意B收養,就像重組家庭那樣(媽媽帶女兒再嫁,繼父收養女兒)。不過前提是台灣的代孕合法。但說同性婚牽扯到生母推定(抱歉我從沒聽過生母恆定)真的有點奇怪...
作者: niluku (幸福是什麼..)   2014-10-19 08:20:00
推你,看文章內容一直想笑
作者: onthehill (Sandy)   2014-10-19 09:11:00
推!! 原PO文筆好好笑XDD 稱謂那段超歡樂XDD
作者: Zoover (豬他媽™)   2014-10-19 09:13:00
不推不行!人家相愛結婚就給人家結嘛,護家盟真心住海邊
作者: j2288999 (杰希蔡)   2014-10-19 10:40:00
大推好文!!
作者: semind (Lee)   2014-10-19 12:02:00
喔...你把臺灣的教授想得太美好了,即使是他的專業他也不一定腦袋清楚。更何況是專業以外
作者: chicken08 (區肯)   2014-10-19 13:28:00
作者: docoke (花)   2014-10-19 14:26:00
JWO
作者: aa40327 (yun)   2014-10-19 15:27:00
推~
作者: nanothing (每天都想吃早餐)   2014-10-19 16:26:00
作者: ppinksashimi (ppinksashimi)   2014-10-19 17:40:00
很希望自己未來能結婚的同志淚推QQ
作者: adapt ( ￾  N)   2014-10-19 2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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