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 文長慎入 文長慎入!
客觀描述先給女孩們做評斷(原諒我懶得重打就直接複製在生活法律版的發文啦._.)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10/18 約早上九點半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左手掌輕微擦傷,對方沒事
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沒報警,現場也已經破壞
僅留下雙方電話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強制險(其餘私人保險我不清楚家人是否有幫我保),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我不清楚
五、事發經過
雙方皆為機車
我是直行車且是綠燈,我忘記有無超速但的確是有點快
對方要左轉,雙方皆未注意到對方,我撞到她的後照鏡,她沒事連車子也沒倒
我因為急煞滑行後摔倒,左手掌輕微擦傷
當下旁邊的人馬上就幫我先把車牽去路邊(因為後方有來車)
之後對方有來問我要不要去醫院,我說不用
雙方留下電話後離開現場
事後發現車子有毀損(左煞車斷掉+車殼大面積掉漆),與對方聯絡
(以下為電話對話大意)
我:不好意思因為車子左煞車斷掉,我馬上去修,是$150;那因為車殼的部分金額比較龐大所以我希望我們再另外約個時間一起去機車行弄,這樣以後比較不會出問題
對方:好那我們再約個時間把事情處理好
(約半小時後)
對方:小姐,不然我們打個商量,因為其實妳也騎得有點快,我也沒有說我要不負責任,只是我老實跟妳說,因為我也剛來高雄,身上沒什麼錢,不然那個車殼的錢我們對半分可以嗎?
我:我不知道耶,因為車子也不是我的是家人的,那我可能要跟家人討論以後才能跟妳說可以嗎?
剛剛傳簡訊給她,她感覺是開始不認帳
(以下為簡訊通聯)
http://i.imgur.com/iwwZA9J.jpg
http://i.imgur.com/1D3mzPB.jpg
http://i.imgur.com/WTDqvR1.jpg
之後到現在她都尚未回應我
其實我也沒有說一定要叫她賠
她剛開始口氣蠻好找我打商量時我也想說不然車殼的部分就算了,反正車子功能不影響,讓她不用再有1.2千的支出
結果才隔一天,口氣跟態度馬上變調啊
害我開始想追究到底!(怒)
真的很多時候都只是奇摩子的問題啊~
但這次真的讓我學到一課
不管多小的擦撞都一定要叫警察!
真的不能因為趕時間或貪圖一時方便就枉顧雙方權益啊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