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覺得台灣很多老師比外籍老師更適合教台灣人英文,也敬業得多
但公司規定我只能照做...
昨天大半夜被最近新找的外籍老師氣的一肚子火
就因為公司完全按照政府規定走,
所有人的薪資收入國稅局都有資料,
所以在我們已經排課給他,
他也已經教了兩週的現在!
傳line跟我說他不想簽合約,不想薪水被政府知道,
堅持要簽合約的話,他只好辭職!
(原來這才是他一直*忘記*帶齊所有必要申請資料的原因!)
這人都在台灣教了快20年欸!
居然說我們是第一家會把老師薪資留記錄給政府的....
更麻煩的是我們臨時很難找到人接這幾個班啊!
整個line對話就是一直繞著會有double tax鬼打牆,
明明稅率計算就跟台灣人一樣啊!
還說他一直有納稅不想稅額更高,明明就沒納過稅是在吵屁!
有納稅哪會說出double tax這種話!
真想當面呼他一巴掌....
在高雄要找個有居留證的外國人真的很難...
而且他們寧可去有違法的補習班...
只因為對方答應用現金付薪資
現在想想我們現有的唯一外籍老師簡直就是天使啊!
又要在茫茫大海中找新老師了...想到就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