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女生們能夠理解小內不分手的原因嗎?

作者: BirthdayBoy (生日哥)   2014-11-01 18:25:06
※ 引述《Lucroy (盧克羅伊)》之銘言:
: 這兩天又被刃太小洗版
: 我不打算認真看完任何一篇報導 或是 他的FB PO文
: 因為我認為浪費我的時間
: 刃太身為一個網路暢銷寫手
: 我個人臆測他可能正盤算著怎麼改變風向
: 因為我認為高調處理這些事 根本違反人性
: 當然 處在未婚的立場
: 矯情一點 得到點同情與支持我完全不意外
: 但我更好奇的是
: 小內為何能夠原諒或是吞下
: 面對這樣的一個男人
: 到底有什麼好留念的
: 一字一句 若不是小內知情
: 根本雙殺兩女
: 我一秒都無法多看
: 但社會上 也是一大堆
: 男生明明有嚴重的問題
: 卻怎麼也勸不分手
: 遍體鱗傷 不是分手為一個前提吧...
: 百思不解
: 是傻還是笨...
: 還是面對矯情 我們無法拒絕
嗯......可能的原因蠻多的,大家來投個票? (可複選)
1.愛的卡慘死
  可能這幾年走下來,已經習慣這樣的生活了,
要去面對自己男朋友是彎刀的殘忍事實、痛啊,
不如假裝沒有看到,反正大眾是健忘的(君不見林鳳營),
假裝沒這件事情,假裝自己過得幸福快樂,多~~~棒啊。
2.分不了
  小內雖然說她是插畫家,
不過很明顯的她的經濟、感情甚至整個生活是依靠在九把彎刀上的,
我們提到Peggy會說她是醫師、中信象的球迷還有辛苦帶大三個孩子
(其中一名還有亞症)的偉大母親,
但是我們提到小內,就"九把彎刀之的女友",沒了。
  就像某些家暴受害者因為沒有謀生能力只好默默吞下,
說不定小內也是過著淚往肚裡流的生活,只能說另一半要慎選啊。
3.嚥不下這口氣
  小內目前只是九把彎刀的女友、不是妻子,
在法律就算分手九把彎也不用給她錢、還可以馬上去追求他的真愛,
就算告通姦、我們國家的法律是走向通姦無罪化,(以節省納稅人的心血)
除非小內有辦法抓姦在床、不然就算拿到彎刀在外面旅館留下的保險套也沒用。
(就算套套裡面有彎刀的孩子也一樣)
  不如先結婚,就算離婚也至少可以分到彎刀犬犬50%的財產,
只要坐上正妻的位置就是立於(法律上)的不敗之地,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來日方長看你能得意多久。
我想得到的選項就這三個,麻煩各位女孩投下妳認同的選項吧。 (可複選)
4.小內能接受開放式性戀愛關係 (By ACEMOON)
  這個世界很大。
作者: ACEMOON (ACEMOON)   2014-11-01 18:33:00
4.小內能接受開放性戀愛關係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11-01 18:35:00
5.單純很愛很愛到放不開 可以別擅自把人想像得很邪惡嗎一堆人很愛講小內的經濟狀況 到底是有認識她還是怎樣
作者: nanaya006 (勾九)   2014-11-01 18:37:00
彎彎的老公也沒跟她離啊
作者: kukuba (不去擁有,就不用怕失去)   2014-11-01 18:44:00
劈腿男的女友到底何罪之有要被拖出來鞭?
作者: goodday123 (day)   2014-11-01 18:47:00
就是因為她這種女生才讓其他的男生有樣學樣男生劈腿 女生不原諒就代表女生不夠愛對方
作者: alyssiali (alyssiali)   2014-11-01 18:48:00
我會原諒 除非對方不愛了會選擇放手,如果對方願意回頭的話我會再給雙方一次机會,當然以不是慣犯為前提
作者: liouye (liouye)   2014-11-01 18:56:00
不管他有千百個理由,那都是非當事人可以理解的感覺很無聊才會有這一連串的討論,根本是婆婆媽媽八卦化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4-11-01 18:57:00
什麼資訊都沒有就在那邊猜測投射,沒什麼意義而且就算知道真相又怎樣呢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4-11-01 18:59:00
4.愛到卡慘死
作者: tyyang   2014-11-01 19:04:00
3.花九年陪在他身上了 一定要速速結婚然後財產共有再離婚!!!!!!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4-11-01 19:05:00
在台灣離婚你以為能拿到多少錢?那還不如在婚前多拿一些補償費
作者: hueekaur (hueekaur)   2014-11-01 19:19:00
看到一時還以為你是要說[君不見林鳳嬌]XD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4-11-01 19:31:00
猜2+3
作者: likeabitch (QAQ)   2014-11-01 19:32:00
2+3 加一票
作者: castjane (HAHA)   2014-11-01 20:12:00
2+3
作者: Raimu (萊姆)   2014-11-01 20:47:00
你我都不是小內 猜這個到底要幹嘛...........
作者: adapt ( ￾  N)   2014-11-01 20:52:00
為什麼要猜這個
作者: m5201658 (小魚腦袋)   2014-11-01 20:54:00
可能以上皆是
作者: Doralice   2014-11-01 20:54:00
離婚可以分的是"婚後"個人所得,怎麼可能有50%財產。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4-11-01 21:11:00
2+3
作者: piya6291 (櫻月)   2014-11-01 21:16:00
2+3
作者: er26562002 (YISU CHEN*希)   2014-11-01 23:05:00
2+4 4看他以前的文大概就知道了..
作者: mindy0429f (顆顆)   2014-11-02 00:01:00
2+3
作者: ZOONADIA (喵喵兒)   2014-11-02 00:40:00
不想讓眾人覺得她不大方?!
作者: catmonamour (水藍色的憂鬱)   2014-11-02 02:25:00
個人經驗是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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