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原PO的姐姐的男朋友"已經"來我家住了半年!
半年!
半年!
以下姐姐的男朋友稱為B
我們家住台北 B為台中人
B與家人處得並不愉快 一部分想離開家一部分想來找姐姐所以到了台北
B上了台北後找了份工作租了房子 但一個月後就都沒了
在沒錢沒朋友的情況下 只好找姐姐
於是姐姐央求父親說B隻身到台北沒錢也沒有朋友在台北讓她來家裡住一下
等穩定一些就立刻搬出去
但以現在滿滿22K的景氣怎麼可能馬上穩定一些?
可是B經常在工作上遲到 甚至被辭退
根本無法穩定下來
也由於工作不穩定 水電費等等家用沒有說主動幫忙過
我聽過他說一句話:我也很想幫忙(出一些錢)阿 可是我就是沒錢
B在家裡的情況以當兵來說的話就是 閃 躲 飄
看到家裡有家事必須要做時 先閃
爸爸在掃地做家事時 先躲 躲不過? 飄出門囉~
唯一不閃 不躲 不飄的時候就是姐姐跟她一起做某件事的時候
而爸爸的觀念是 要論及婚嫁時在考慮發生關係
B在剛開始搬進來時 爸爸就有跟B說過了
但是B哪可能乖乖遵守?
直到最近被發現垃圾桶有時用過的保險套 一起跟姐姐洗澡 等等事情
才在找房子要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