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手機被拿走了

作者: mileslo (羅仔)   2014-11-19 02:48:15
: 我真的好難過
: 沒想到在大學女宿會發生這種事
: 手機忘在蒸飯間 過個十分鐘回去拿就不見了...
: 我也一直等到很晚上也沒人撿去舍監室
: 現在寫了張紙條貼在那
: 希望她能好心還給我了...
: 都大學了竟然還有這種人
: 現在在我眼裡 除了認識的
: 其他人可能都是小偷
: 這樣有比較好嗎?
: 算好了那裡沒監視器所以抓不到?
: 我一定要把你抓出來讓你付出代價
:
偷?
在我看來只是單純的侵占遺失物。
: → barbie0924: 如果有留著手機盒應該可以找到imei 碼,報警後跟警方 11/18 10:28
: → barbie0924: 說你的imei 應該會比較容易找 11/18 10:28
對以前來說,是這樣沒有錯,對現在來說,也還是這樣沒有錯。
但是程度上的差別很大。
以前通保法還沒修改這現在這樣的時候,遺失物承辦人可以自己主動調閱IMEI記錄,
如果有人把你手機撿走拿去用,他就挫屎了。
現在?侵占遺失物不屬於三年以上罪責,無法調閱通聯記錄,只能完全被動的將IMEI碼
登入到遺失物系統當中,然後等人撿到送到警局,才有機會比對IMEI確認是你的手機。
: → Zhang97226: ..小偷跟侵佔遺失物的定義不太一樣 11/18 10:30
: → Zhang97226: 侵佔遺失不還不對 而且犯法 11/18 10:30
: → Zhang97226: 但撿到的人如果沒監視器拍或沒imei 11/18 10:30
: → Zhang97226: 說真的想不想還就在她好不好心了... 11/18 10:30
: → Zhang97226: 以後真的要自己注意而不是認為大家都是好心人但發生了 11/18 10:30
: → Zhang97226: 這事什麼的 11/18 10:30
: → Zhang97226: 祝妳找回手機喔 11/18 10:30
坦白說,觀念最正確的是這位
: 推 lanhow: 報警呀...手機最好找回了... 11/18 11:34
這就叫做用嘴巴講最快,手機最好找回? 我都想請你幫我找了。
如果你是要用APP那種方式來找另當別論,不過如果說報警之後警察很容易找回手機?
孩子,加油,好嗎?
: 推 encina: 遺失侵占跟偷竊不同+1 11/18 11:50
good.
: 推 chianapple: 如果是遺失不能報警 我報過了 11/18 12:28
一半對一半錯。
遺失可以報警,以遺失物受理,並非刑案,不成案,但是有遺失物三聯單。
竊盜屬於刑事案件,報警就會受理,並有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
兩者不太一樣,但是還是都可以報警,警方也都會處理,只是說穿了.....
處理的力道不一樣而已。
你說怎麼可以這樣?警察是人民的公僕阿,警察應該要服務人民阿。
曾經我們可以的,只是通保法修改之後,拍謝,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 → zzz41432: 那裡剛好沒裝監視器= = 11/18 12:30
節哀,這句話就真的是重點了。
: → r780224: 智慧型手機應該比較好找回來?我妹前陣子把手機丟在電影 11/18 14:11
: → r780224: 院,我用家裡電腦,幫她追蹤到她的手機,她才曉得位子在 11/18 14:11
: → r780224: 哪裡,然後也可以用電腦控制讓手機發出聲音,我妹的手機 11/18 14:11
: → r780224: 是htc,我的手機是三星好像都可以,給你參考 11/18 14:11
這我是不太了解,可能有相關APP或者帳號登入的話可以這樣做。
: 推 windesign88: 我大學住宿 就在房間裡被偷東西過 而且東西我是放在 11/18 14:17
: → windesign88: 抽屜 你根本不知道是內賊還外賊 世界上就是有這種人 11/18 14:17
: → windesign88: 手很骯髒 11/18 14:18
甭說大學宿舍了,我在警專,警專喔!我自己隊上喔!
都曾有發生過竊盜公款的事情了(班費),最終該位同學退學處分送法辦,
傻阿.....那時候我們都已經快要畢業了.....
: 推 Iampeterwang: 去報案,每隻手機都有序號,通聯可以追查到 11/18 21:55
上面解釋過了。
各位要有個觀念,一個犯罪,犯嫌觸犯了甚麼法條,又該如何判刑,有幾個很重要的因素
犯意,犯罪手法,犯後態度等等。
對於侵占遺失物跟竊盜罪,這兩條罪很相似,有些時候民眾沒有辦法分辨。
連我們警察有時候也沒有辦法去分辨。
為什麼?
因為那一句「那邊沒有監視器」。
這個CASE來說,很明顯的,是苦主自己先不慎將手機遺落在蒸飯間,
他本身就沒有善加保存物品了,那你想要稱取走手機的人為小偷,有點太過。
這不像是你去健身房運動,手機跟衣服放在置物櫃內,不管你有沒有鎖。
只要你手機不在了,這就是偷。
為什麼?
因為你是有將物品保存,有鎖這當然沒話說,一定是偷竊。
那沒鎖呢? 為什麼我說沒鎖手機掉了一樣是被竊盜?
因為犯意。
那個歹徒能說他翻動他人的櫃子,只是為了找看看有沒有人掉東西?
這說不過去。
或許有人會說,阿如果是他自己放了就忘記帶回家了,這樣怎麼算?
坦白講,即使是這樣的狀況,只要被抓到了,警察一定幫你送對方竊盜。
而如果沒有抓到人,可能,會以遺失受理也說不定。
我自己手邊的案件,新興高中一個學生,跟同學在球場打球,手機跟外套書包放在一起
打完球要回去拿的時候,外套被翻動過,書包還在,手機不見了。
這案件派出所是以遺失受理,學生去派出所的時候講的也不是很確定,到底是被偷還是
自己搞丟,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了。
但是後來長官要求我跟學生做確認,我叫他來做筆錄,學生說有可能是被偷。
所以雖然這個案件是以遺失開案,但是我附上這份筆錄,還是成功跟檢察官申請到了
通聯調閱單,向電信公司申請調閱通聯狀況了。
每個案件狀況不同,所以不要認為做筆錄很浪費時間,甚至沒耐性不耐煩。
做筆錄能決定這個案件的走向,還有偵辦的方向,甚至是適用的法條。
但是也不要認為隨便講就可以引導警方,像苦主這個案例,如果苦主跑去報竊盜案,
到最後,你會面臨一個難題:你如何去證明對方是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
或許抓到人的話,派出所可能會幫你用竊盜移送,但是到檢察官那邊,可能就很難過關。
這就要看犯嫌的供述怎麼說了。
所以,還是去報案吧,至少遺失物三聯單登記起來,IMEI提供給警方登載上去。
如果真的好死不死,撿到你手機的人把你手機拿去賣掉,買去用的人拿去做壞事,
被警方發現該支手機曾經被通報遺失,對方一定會卡到侵占或竊盜罪,
到時候或許還有機會跟對方民事求償。
作者: MOUisme (MOU)   2014-11-19 02:54:00
朋友今天也是把手機放著沒注意就不見了,去找警察被「警力要用在重大案件」拒絕幫忙找,連三聯單都拿不到,這讓我想起某個市長的兒子腳踏車不見,結果一天就找到了…
作者: mileslo (羅仔)   2014-11-19 02:59:00
用這個理由拒絕受理,我還真不知道這位學長在想甚麼....如果有相關紀錄(報案電話時間,上派出所時間等等),去投訴他吧,找督察室的人或者MAIL局長信箱之類的就可以了派出所都有監視器畫面,盡量在一個月之內投訴,影像調出來,百口莫辯。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4-11-19 03:12:00
M大學長給推 我也是覺得先報遺失物,把imei 碼提供給警方,我已經發還過兩支哀鳳給拾得人了,所以不管如何,ㄧ定要去報遺失,不然六個月後手機就是別人的
作者: phophy (phophy)   2014-11-19 03:13:00
我想問耶 如果是在圖書館看書 上廁所回來發現桌上的課本不見 這算偷竊還遺失物?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4-11-19 03:14:00
新興該不會是高雄的?竊盜啊,你並不是忘在哪裡,你只是暫離遺失物就像你錢包放口袋不小心掉了,就算遺失
作者: MOUisme (MOU)   2014-11-19 03:18:00
朋友是先找到電信警察,給了那個碼之後對方叫她打電話給派出所,結果對方拒絕辦理還生氣為什麼電信警察要把聯絡方式給她…快選舉了隨便找個候選人喬一下可能比較快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4-11-19 03:20:00
現在通保法通過,要用imei碼去追人,很難!
作者: phophy (phophy)   2014-11-19 03:22:00
問題在要怎麼知道我只是暫離 有可能我放在那 打算隔天繼續看
作者: chinandxian (magnificent)   2014-11-19 03:24:00
ㄧ切取決於你,不是對方,你如果是忘在圖書館,書被拿走就是侵佔遺失物,你如果只是暫離,上廁所被拿走,就是偷
作者: wak (默艾)   2014-11-19 05:10:00
手機很難找回+1 兩隻sony的甘苦談...
作者: yuting99 (草莓眼鏡)   2014-11-19 1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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