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抵制算不算一種霸凌?

作者: sheryl721 (地瓜喵)   2014-11-23 17:40:24
如題,想問問女孩們的意見
個人對霸凌的定義是,因為某人的行為或價值觀,而對他做出某些行為,使他受到傷害
舉例來說,若有一個人因為身為同性戀而被班上同學排擠,就叫霸凌
今天的問題點是
如果我們因為一個歌手的價值觀(如反同)而去抵制他
造成他的利益損失(唱片和演唱會收入減少之類的)
這樣算不算一種霸凌呢?
或者是,因為他的價值觀先壓迫到某些人,造成這些人起來反抗,
這是自作自受?
昨天朋友跟我說,因人廢言是不理智的行為,想想也對
但我就是不理智嘛QAQ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呢?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4-11-23 17:41:00
不消費算霸凌嗎那要買的CD也太多XD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23 17:43:00
想不想買不是每個人的自由嗎= =...如果說他沒賺到就是受到傷害 那自己荷包變瘦也算傷害嗎?沒賺到跟傷害 有差吧...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11-23 17:44:00
若牽扯到利益還在談霸凌,就只是鄉愿而已。
作者: cfaith (人生,苦短)   2014-11-23 17:48:00
不喜歡對方還要花錢支持他,才是霸凌自己吧討厭魏應充黑心,抵制頂新味全所有產品,這算霸凌他嗎??有些似是而非的理論轉個角度想一想就知道有沒有道理了
作者: masu1212 (老子)   2014-11-23 17:53:00
這也能扯到霸凌
作者: yaokut ( )   2014-11-23 17:54:00
又不是凱子,幹嘛要花錢給讓自己我開心的人身上?嫌錢多就去幫忙弱勢族群啊!買不認同的人的東西是怎樣?
作者: ero7728 (Summer)   2014-11-23 17:58:00
單就你同學說的因人廢言是不理智這句沒什麼不對,但文中舉例跟霸凌無關吧,扯遠了
作者: chocopoodle (巧克普豆)   2014-11-23 17:58:00
不要把霸凌無限上綱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4-11-23 17:59:00
我覺得自己抵制算是個人的自由選擇 但是如果po一些xx歌手是賣國賊 等等一些很偏激的言論或過度腦補 就有點霸凌的味道而且我覺得對岸好像很喜歡這樣威脅要抵制 讓藝人不敢表態之類的....
作者: BlueClover ( )   2014-11-23 18:06:00
就像某G部落客到後來跟像是被霸凌沒兩樣...而且有些名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1-23 18:06:00
霸凌是有傷害到他的身體、名聲等法律上保障他的權力才算如果說的是事實就不算 他賺不賺錢法律沒辦法保障的
作者: BlueClover ( )   2014-11-23 18:07:00
人還帶頭罵的很"中肯",使用群眾暴力來自high...
作者: aya16810 (深紅眼鏡)   2014-11-23 18:08:00
不喜歡就不要買啊,難道我只買黑松我就是在霸凌可口可樂?
作者: milddawn (麥)   2014-11-23 18:11:00
不過也有模糊地帶 譬如說傷害到他的精神譬如說被罵到得憂鬱症之類的
作者: dream2680 (琥珀)   2014-11-23 18:26:00
與其說討厭我個人感覺原PO應該是失望吧?失望對方怎麼會有這樣子的發言,進而對是否支持對方的作品感到遲疑其實有時候對一個人的觀感真的會影響是否支持購買
作者: orcas (y.4)   2014-11-23 18:30:00
不消費=抵制,跑去當事人的社群網站攻擊他本人才是霸凌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1-23 18:35:00
同意樓上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4-11-23 18:41:00
其實就是單純不喜歡這個人 所以不想消費他的東西而已只是不喜歡這個人的人比較多 所以顯得當事人好像很慘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4-11-23 18:42:00
小賈斯汀吧 好像追隨人群展現對他很不屑的態度 就是很有腦的表現
作者: theThe (是我)   2014-11-23 18:43:00
我個人覺得反同是一種歧視 被抵制剛好而已
作者: white777 (阿白)   2014-11-23 18:46:00
當然不算…又不犯法
作者: nightone1022 (夜哥)   2014-11-23 18:47:00
覺得還好 抵制是拒絕買單有關他的資訊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4-11-23 18:48:00
推orcas 歧視被抵制很理所當然啊
作者: nightone1022 (夜哥)   2014-11-23 18:48:00
但霸凌是不只拒絕買單 還要欺凌對方 是惡意主動的
作者: amy1993 (amy1993)   2014-11-23 18:51:00
當然不算啊...
作者: b004020018 (Rosalie Rabbit)   2014-11-23 18:51:00
原本喜歡他 之後不喜歡 這就算霸凌嗎?朋友意念不合疏於聯絡或斷交 就算霸凌嗎?有點好笑XDD
作者: ariel780102 (艾利兒)   2014-11-23 18:53:00
因為怎樣而不喜歡是個人喜好,就只是不支持,霸凌是去攻擊他,不支持跟攻擊你知道差別吧?
作者: newsoulth (躓滯 girl)   2014-11-23 18:54:00
如果因為藝人反同就去打他揍他,這才叫霸凌吧
作者: MII9u   2014-11-23 18:56:00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推文 @@ 相信原po很願意聽大家的看法
作者: sheryl721 (地瓜喵)   2014-11-23 19:03:00
大家很理性啊,只是我現在在外面不能回文QQ因為自己的思路打結了,才來問大家的想法來釐清自己的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4-11-23 19:13:00
反同就是霸凌一種了啊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4-11-23 19:14:00
當然不算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4-11-23 19:15:00
反同先霸凌被抵制不是剛好而已嗎? 這樣就叫霸凌哦
作者: Sebrina (Kiki)   2014-11-23 19:23:00
不算啊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
作者: sakuragi10 (欸豆..那泥?)   2014-11-23 19:25:00
不要跟我說我們也是霸凌頂新喔
作者: viivii (綠色的眼睛)   2014-11-23 19:26:00
你對罷凌的的形容詞定義好像怪怪的?罷凌的對象至少是指"弱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1-23 19:27:00
如果本來就不喜歡 應該沒什麼差吧 而且本來就沒很紅
作者: viivii (綠色的眼睛)   2014-11-23 19:27:00
勢,很難反抗的一方"...會說對"頂新罷凌"嗎??不會吧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4-11-23 19:28:00
所以大家之前是在霸凌頂新?XDD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4-11-23 19:28:00
那叫做利益又不是人權,天差地別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風 徐如林)   2014-11-23 19:30:00
唱歌太好聽 害我花錢美唱片 那我也被霸凌
作者: zeze (三月うさぎ)   2014-11-23 19:30:00
不算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4-11-23 19:30:00
一個歌手 利用自己公眾人物的名氣反同 這樣才算霸凌吧
作者: juny23love (GIZMO)   2014-11-23 19:32:00
請進一步確認霸凌的定義 別濫用這個詞 很傷人的
作者: jediko (酸民跟牛仔一樣....很忙)   2014-11-23 19:46:00
有人中文老師常常都請假的樣子,搞不清楚定義快點去查字典不要浪費網路資源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4-11-23 19:52:00
你可以去查bully的定義 不要因為某些神奇的候選人濫用這個詞 讓你產生混淆或者從你的例子來看 你好像把"未來可能存在的利益"已經當作是那個人的權利 可是那是本來就不可預期的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4-11-23 19:55:00
還差得遠呢
作者: showhere (人參阿)   2014-11-23 20:04:00
這叫抵制邪惡勢力,某梁跟黃真的很噁某人自己可以,卻叫別人不行結婚,到底乾它x事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4-11-23 20:06:00
不要濫用霸凌好嗎?有規定喜歡一個歌手或藝人必須一輩子?一旦喜歡了就不可以因為某些原因不喜歡?妳這言論才叫霸凌吧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4-11-23 20:14:00
霸凌是一種浮動的概念,主要判准是當事人心裡是否有受到傷害,再輔以客觀情事去個案判斷,所以原PO的問題不太能一概而論。 這就像是公然汙辱的判斷標準,主要還是看當事人承受能力而定。
作者: yiiiiihan (潤發)   2014-11-23 20:39:00
痾可是「反同」本身跟一般的價值觀不同吧,反同是歧視了耶,其他價值觀問題不一定如反同一樣牴觸到人權啊覺得把反同跟其他狀況(?)放在一起比有點怪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4-11-23 20:46:00
又沒罵他 不買他的帳就叫霸凌 大家不是慈善企業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11-23 20:47:00
覺得最近霸凌一詞有點誤用……公眾人物鼓吹反同,傷害他人人權反而比較符合霸凌之意
作者: xantheholic (台南水原c子)   2014-11-23 20:47:00
你同學應該是喜歡那個歌手吧拐彎那麼多 想用理性說服你而且公開反同是鼓吹歧視同性戀才被霸凌好嗎
作者: itismeow (喵 ♥♡)   2014-11-23 20:57:00
"抵制"是市場機制的個人行為 扯不上霸凌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4-11-23 21:18:00
可是歌手也很可憐從小就是這樣被洗腦長大的
作者: skana ( )   2014-11-23 21:20:00
抵制不是霸凌 霸凌是對個人心理、身體和言語的惡意攻擊 尤其是對少數族群或弱勢者 抵制是商業的不消費行為 兩者不同
作者: graydream   2014-11-23 22:03:00
霸凌的定義非常清楚明白,更多絕對不是你內文認為的那樣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4-11-23 22:13:00
先回去重修中文吧大姐
作者: ththth (阿松)   2014-11-23 22:15:00
整篇邏輯不太通,你的中文老師會哭喔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4-11-23 22:21:00
這跟霸凌無關吧
作者: laziness (綠綠兒)   2014-11-24 00:26:00
判斷很多行為是不是霸凌真的只有一線之隔 提供原po一些我的判斷標準 有時後是要考慮兩者是不是位於相等或差不多的地位(就像是丟馬英九鞋子算是霸凌嗎?抵制頂新是霸凌嗎?) 而我們是以怎麼樣的角色去反擊他 另一個我覺得重要的判斷標準就是這個人的作為有沒有侵害到誰(就像是某郭姓演員反對同性戀婚姻因此侵害了誰/一個藝人買了別人翻玩的盜版鞋子 大家打算聯合抵制他 哪個是霸凌哪個不是) 這是我自己的一點心得 當然每個人最後做出的結論有可能不同 但都是一個思辨的過程 至少自己做出自己的判斷而不是盲目跟隨別人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4-11-24 01:23:00
"反同"也要看出發點是"單純討厭同性戀"還是"同性戀不該存在"吧,歧視就是霸凌,但討厭跟歧視又是不一樣的啊
作者: m06 (桂冠湯圓)   2014-11-24 11:21:00
換個方式想好了,如果歌手開始擺爛亂唱歌 於是妳開始不支持他這樣算不算一種霸凌?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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