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ryl721 (地瓜喵)》之銘言:
: 如題,想問問女孩們的意見
: 個人對霸凌的定義是,因為某人的行為或價值觀,而對他做出某些行為,使他受到傷害
: 舉例來說,若有一個人因為身為同性戀而被班上同學排擠,就叫霸凌
: 今天的問題點是
: 如果我們因為一個歌手的價值觀(如反同)而去抵制他
: 造成他的利益損失(唱片和演唱會收入減少之類的)
: 這樣算不算一種霸凌呢?
: 或者是,因為他的價值觀先壓迫到某些人,造成這些人起來反抗,
: 這是自作自受?
: 昨天朋友跟我說,因人廢言是不理智的行為,想想也對
: 但我就是不理智嘛QAQ
: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呢?
如果他公開說的話
和你堅持的信念相牴觸
因為這樣不喜歡他又怎麼樣
像我原本對郭採節無感
但他講一大堆話拐著許多彎
藉著許多宗教理由或是想用科學倫理(反對人工受孕)解釋他說的擔憂是什麼
扯一些有的沒的
最終就是表達他的立場:反同志婚姻
因為我認為這就是源自於歧視
即使他說他沒沒有
但不給予和異性戀同樣權力
對我而言就是歧視
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我無法認同他的價值觀因為牴觸我的信念
因此全面抵制他所有作品和商品
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過分
因為支持同志是我無法動搖的信念之一
公眾人物在為敏感話題發聲時
理應承受他帶來的正反評論
一味的想拿好處也想得太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