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實在是令人看不下去

作者: r5e97nk63 (DoUNo)   2014-12-23 22:10:03
※ 引述《Esperanto (靈月寶貝)》之銘言:
: 實在是看不下去了。陳為廷的行為是一回事,他的親友的護航實在是離譜到極點。
: 襲胸這種性騷擾的行為怎麼能和外遇類比?外遇固然讓人覺得厭惡,然而終究是私
: 領域的事情。夫妻雙方相處有什麼問題,外人根本不得而知,當元配都不作聲時,
: 外人有什麼資格講評論什麼?嘴上酸一酸,大家罵一罵也就罷了。
: 襲胸已經是犯罪行為,而且居然不只一次。試問這樣有悔改嗎?更何況性犯罪的受
: 害者有很大的黑數不願意聲張,那麼真正的受害人到底還有幾個?真的只有這兩個
: ?直到今年學運都還對女性有不合理的肢體接觸,悔改到底在哪裡?人確實不是神
: ,但是絕大多數"不完美"的人鮮少會做出這樣的犯行。
: 性犯罪的本質是權力的支配而不是色慾,不是每一個"好色"的男人都會做出類似的
: 行為。陳為廷"目前"根本不適合從政,以他的教育水準來說,不可能無法預見結果
: ,然而卻高度無法自制,這已經是病態。給這樣的病人掌握權力真的是對的?
: 不要再說國民黨更爛,這不是誰爛的問題,整個台灣就剩下陳為廷一個人能選?
: 不要再談什麼理念,實踐是檢驗理念的唯一的管道!
: 不要再用其他政治人物也一樣爛來解釋,其他政治人物再爛有沾到性犯罪的也是少
: 數!
: 330的五十萬人在凱道從十二點待到解散,不是為了陳為廷和林非凡而來!
: 陳為廷的朋友與師長請不要再護航,如果你們真的疼惜他,你們最後會毀了這個年
: 輕人!
偏頗!!!
襲胸犯罪,外遇就沒犯罪,
更何況立委?
照你邏輯被害人願意和解就是無罪?
另外倘若遭受侵犯,
理當出面指控,
若無任何行動,
只能視為放棄自身權利,
而他人也不需過問。
(若不是本人只能視為非常嚴重的抹黑。)
在此重申,一旦犯過錯,
那污點是跟著一輩子的,你也將被貼上標籤
然而這並不代表你沒有辦法再次被他人接受,
在將來你必須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獲得他人的認同,
現在的陳為廷我還不認為他的付出,足夠接受社會的原諒。
然而你是否相信他能在議會上將功贖罪,這也全看你的選擇。
作者: meidoku (佐木三號)   2014-12-23 23:23:00
這種中肯的文章卻沒人理會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12-23 23:37:00
推 他必須贏得大家的認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2-24 00:01:00
現在的風向要跟著鞭才不會被罵 中肯有個屁用
作者: arel   2014-12-24 00:17:00
若功過可以相抵 這世界就不需要法律來制裁人了 他現在該做的就是好好治療自己在性衝動或者心理上的問題 不要再有人受害而不是出來選舉
作者: demilee0829 (黛咪)   2014-12-24 03:06:00
不懂哪裡偏頗 襲胸本來就跟外遇不一樣原原po不是解釋了 確實我同意願意相信他的人有他們的理由 但真的不懂哪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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