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rminyu (素小天)》之銘言:
: 其實這問題想討論很久了
: 但怕筆戰變成戰文
: 可是我終於還是提出來了
: 在私德部份
: 名人只是因為他們有鎂光燈,容易聚焦
: 所以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動輒得咎
: 而這位所謂的名人如果涉及金錢/感情/刑事等等
: 都會引起大家的討論
: 沒錯,當下大家都很氣憤
: 對當事人感到失望所以大加撻伐
: 可是,but如果當事人具有悔意
: (雖然不知道會不會再犯例如吸毒)
: 會看情況原諒嗎?
: 以我來說,其實我是很主觀的,可是那畢竟只是一個我認識他/她的名人
: 但他/她並不認識我
: 可以當茶餘飯後消遣
: 但是當大眾形成的社會觀感之下
: 幫該當事人說話的支持者卻也被批
: 是不是很冤枉QQ
: 疑,離題了
: 言歸正傳
: 就是想問大家,願意給當事人機會嗎?
: 以上所指當事人不代表特定名人
: 基本上我是願意原諒的
給不給他機會
選票出來就知道啦
我覺得他沒資格選
因為讓一個襲胸犯當選民意代表
就是對受害者最大的傷害
但他是當選的話
那就是選民的決定
不能接受這結果也沒用
因為我不是那區的選民
至於有沒有給他機會過
當然有
但他有沒有再犯
有啊
什麼悍衛人民權益
我就是不要這種人出來
當其他有能力的人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