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熊性騷事件之護航現形記

作者: lalasnow (呆)   2014-12-24 22:08:36
※ 引述《neverlie (Jeter我愛你!)》之銘言:
: ※ 引述《ny2f71 (ny2f71)》之銘言:
這件事很簡單
重點就是陳有沒有接受治療 及 為何法律上不"強制性"治療
人人都是潛在受害者 因一般人有異性親友
好友/老公/老婆/家人受傷也會對社會失望
我就拿極端例子
殺人犯不關個8年10年以上 對受害者家屬沒有隱憂? 對社會沒有隱憂嗎
至於陳的案件法律上已經走過一段 有沒有結束沒人知道
太多討論陳只在選不選 退不退這種"純論政治力"的點上
雖然近年苗栗許多事件讓外縣市人看不懂
但這種一眼就知道怎麼挑的選擇題..我是相信台灣人的
至於王炳忠講買票的也選上 我是覺得陳的作為的殺傷力多萬倍不止
所以請一起相信苗栗人
重點在看到像陳這種有明確犯行的人要接受到正確治療
這超級重要 可是台灣沒有這種東西
假設有 法律有強制執行嗎
沒有的話 補救措施也是該怎麼接受治療
如果不改變這皓呆政府
縱然熱烈討論 台灣人並沒有實質受益 也就是隱憂沒減少
如果不改變這皓呆政府
我相信一年後性騷擾案不會下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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