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edDgas (發酵)》之銘言:
: ※ 引述《foolB (傻逼)》之銘言:
: : 我是男的
: : 首先 我譴責客運上襲胸的行為
: : 不管是不是那位女生穿著太性感、或是不注意安全睡著
: : 甚至.. 在被襲胸的過程有任何的生理反應
: : 只要是未經得她的同意 就是一種性侵犯的舉動 無庸置疑
: : 不過我想提出另一個問題
: : 就是性騷擾的尺度跟界線 特別是言語上的
: : 過份的保護主義 會不會有侵犯言論自由的疑慮呢?
: 跟你說啦,今天別說約砲,只要你講的東西讓人感到不舒服就算性騷
: 但也別覺得好像世界末日到了說你性騷就性騷不騷也騷
: 我們法官還沒爛到你問句吃飽沒,被告性騷會成立,專門拿約砲出來講根本假議題
: 事實上不只在約砲這方面,人跟人說話本來就該互相尊重
: 而非我爽講啥就講啥,這是政府賦予老子的言論自由
: 真要不管對方感受只說自己想說的,那我也只能說人家也有告你的自由,就這麼簡單
: : 聽說 很多男生跟女生開黃腔 或是用不雅的詞語稱呼女性的身體部位
: : 也構成性騷擾的罪名?
: : 國外有個很有名的街頭實驗:
: : Asking 100 Girls For Sex (Social Experiment)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xyySRgrYsU
: : 一名男子隨機挑選女性路人 問她們是否願意跟他上床
: : 想當然爾 大部份的情況都是被拒絕的 甚至還有被潑水跟賞巴掌的
: : 如果場景移到台灣呢?
: : 這樣的行為 會不會構成性騷擾的罪嫌?
: : 這幾天陳為廷事件 引發好多人討論
: : 不過看到有人帶風向 爆料說他利用名氣約砲甚麼的
: : 我個人是覺得 想怎麼約砲 是他的自由不是嗎?
: : 但感覺 在一陣討論之後 約砲跟性騷擾快被混雜在一起了
: : 最後變成好像 愛跟女粉絲或網友約砲的人 也沒有資格參政?
: : 不曉得..
: 這也是玩美切割
: 就像同樣被記小過,你乾乾淨淨什麼不良紀錄也沒有,這隻小過不痛不癢
: 可是放在已經留校察看的我身上,這隻小過可能就讓我必須換間學校重新開始
: 在你看來怎麼我那麼可憐被記個小過就要被退學
: 事實上我覺得我應該死好,都已經留校察看了還搞那些有的沒的,被退學才哭很難看
: 把事情切割開來看,只記小過或者只約砲就被退學或沒資格參政當然很扯
: 但對照前後發生的事情,你就會發現其實也不是那麼沒道理
: : 一方面很譴責性騷擾這種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
: : 一方面又很擔心情慾戒嚴的保守勢力反撲(勵馨、主流婦團..等等)
: : 不曉得各位有甚麼看法呢?
其實我覺得這種事情要讓男人感同身受,應該是要這樣假設:
在公車上閉目養神的你(可能是站著),被某個男人偷偷伸手在你的後庭附近徘徊,
甚至有侵入性的動作。
你在夜店舞池盡情扭動的時候,他的手伸進了你的衣服裡。
請所有厭惡被男性碰觸的男人們,不要把上面的假設換成女人
你就是被自己不喜歡,甚至討厭的陌生人上下其手了
我相信就算是gay突然被女生摸鳥也會覺得噁心吧
什麼開不開放的社會風情都是其次,重點就是這種行為噁心至極,至少我個人絕不原諒。
有些錯一生根本不該犯下任何一次,鄭捷事件,難道也能說他不是聖人就原諒他嗎?
侵犯生命權跟性自主權一樣,都是侵害他人的基本人權
噁心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