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ffanful (41)》之銘言:
: 文有點長。
: 原po我21歲半,目前是在工作中。
: 以前上高中時比較不會想,因為媽媽突然生病就不想唸書。
: 後來反反覆覆重讀時,經歷了媽媽去世,爸爸的病重,心理逃避之下時間就過去了。
: 如今已經過了六年,現在決定有點晚,但是我想考104年度的基測回去念高中。
: 學費不想跟家裡的人拿,因此考上之後想用學貸,
: 還有目前工作的錢先存下來之後可以使用。
: 不想要只是隨便挑一間學校唸,
: 媽媽去世以前希望我可以唸pr90以上的學校,
: 所以現在也很努力在把書拿起來唸,希望至少可以到萬芳高中或是景美女中的程度。
: 我最爛的科目是數學,從國一就開始睡到國三,
: 前幾天第一次拿筆起來算的時候,連一元一次方程式都不會寫,
: 然後一邊看解答的算式一邊掉眼淚。
: 不知道是生氣難過害怕緊張哪一種情緒多一點,
: 綜合起來的東西,讓我腦袋即使充滿什麼根號與畢氏定理函數圖形,雙手還是一直顫抖。
: 幸好進度還算可以,有眾多小老師們會用line幫我解題XD
: 我不斷對自己說,時間不夠用,所以一定要更利用時間和腦袋。
: 每天起床和睡前,看著鏡子說:oo妳很棒,妳很厲害,相信自己做得到就做得到!
: 我相信自己做得到,我真的這麼深信著。
: 今年的七八月放榜,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志願裡。
: 補充在推文好像不明顯@@
: 貼過來:
: 我沒有高中畢業,中途休學。
: 這兩三年在工作,也存了一些錢。
: 有沒有人要我真的不敢奢望,因為本身條件很差...XD
: 我也希望能夠充實自己的人生。
: 至於同等學歷的問題,高中和高職的有差,
: 我沒有學到太多關於高中同等學歷會考的東西,所以這條路可能不考慮。
: 謝謝版友的意見^^
直接回文吧~
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http://my.nthu.edu.tw/~adms/law/quality.htm
第二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修"滿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失學離校
或"休學二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歷
年成績單者。
所以你如果唸滿高二下或休學二年(或三年)以上,去母校申請休學證明書附歷年成績單
就可以不用再考同等學力考試(同等學力考試是國中畢沒唸過高中的人考的)
或重唸高中,直接去考大學~
你唸高工不代表不能考大學,拿著你的休學證明與成績考學測,沒什麼不能考的~
只有考得上考不上而已~
最後,不要回高中唸書,你已經21歲了,去學一技之長才是你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