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謂檢討被害人

作者: whitelady (Ladurée)   2015-01-12 20:00:12
不同的情況要分開來探討,
針對你說的兄弟會事件
被下藥當然是1
女生責任在哪裡? 講難聽點 只要有心懷不軌的人,
永遠都不缺被下藥的受害者,
也因為fm2(強力安眠藥)被過度濫用在非法手段上,
羅式藥廠後來將藥劑染色,讓飲料加入fm2會變成
奇怪的顏色,設法讓它擺脫約會強暴藥丸的罪名。
國外統計過約會強暴案件大多數是熟人所為,
因為常人對熟人缺乏警戒心,但不見得熟人都是好人。
(若我們可以完全分辨熟人是不是好人,
就不會有媽媽嘴事件、陳瑞欽也不會有機會殺了兩任老婆三個兒子詐領保險金)
至於把自己喝到爛醉睡在公共場合的,
除非有人惡意逼你灌你酒,不然在你自己想喝酒的情況
不分性別,無論男女都一樣,都該為可能造成的危險負擔部分責任,
男的喝爛醉被占便宜也時有所聞,
看過新聞男的喝爛醉,結果全身值錢物被扒光,
也有聽過男的醉倒在酒吧上,結果隔天肛門痛痛的,發現被肛了還長了菜花,
讓自己失去意識的是自己,暴露在可能會造成危險的地方也是自己,
這些情況可以避免的但你還是做了,要說自己完全沒責任嗎?
但自己有責任,並不代表加害者(犯罪者)是沒有責任的,
或者加害者不該被拿出來檢討,
這兩方面要分開來探討。
※ 引述《aops2009 (瑪莉有隻小綿羊)》之銘言:
: 最近幾天跟朋友聊到feminism
: (原本想翻兩性平權可是我覺得那樣太狹義 畢竟性別不是二分法)
: 後來聊到slut shaming culture
: 類似台灣人常說的檢討被害人
: 對象不見得是女生 不過常常是
: (包含出車禍先直接被罵三寶或是在夜店被撿屍被罵活該都算)
: 到撿屍的部分我們的意見開始出現分歧
: 我們討論的case是我們大學發生的性侵案件
: 七個受害女生參加某兄弟會舉辦的party時飲料被下藥
: 後來被囚禁在地下室+性侵
: 當時參加party的人很多也很雜
: 沒有人發現異狀
: 幾個女生被關了一兩天才被放出來
: 輿論原本是讓大學廢除兄弟會
: 後來才發現他們根本不隸屬在大學名下
: 警方調查後續也沒有見報
: 幾個月後那兄弟會又重新開始辦party...
: 我還蠻好奇各位大大對於這種案件的想法
: 開放以下選項:
: 1.性侵犯的存在才是問題 女生完全沒錯
: 2.性侵犯有錯 但女生讓這種狀況發生自己也有責任
: 3.女生自己本身有問題 發生這種事活該
: 各位覺得呢?
: =======
: p.s.我是想要認同1可是還是會下意識選2 我朋友選1
作者: linemap (寂櫻)   2015-01-12 20:05:00
先撇開責任這個問題,如果不能分辨他人是否有惡意,只能從自己下手,自己保護自己
作者: cattie (貓咪)   2015-01-12 20:06:00
同意但某程度我也還是覺得「就算我全身上下都是破綻也不代表你能欺負我」就是了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1-12 20:15:00
去跟壞人講這句話看看 看誰理你 -_-
作者: raistL (鍵盤大帥哥)   2015-01-12 20:15:00
身在高危險環境不等於活該被欺負 當然是加害者的責任但是高危險環境就是很可能出現加害者也是事實啊...
作者: cattie (貓咪)   2015-01-12 20:17:00
To coffee 大,我就是知道不會有人理我所以認為自己要保護好自己但同時也覺得這件事很令人難過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01-12 20:20:00
你那句話沒錯 但是壞人才不會理你 也無法教育
作者: raistL (鍵盤大帥哥)   2015-01-12 20:35:00
確實自己喝爛醉去哪裡都很危險我只是覺得去(例如)夜店 遇到壞人機率也相對高前面幾篇有些推文 好像因為被害者沒錯大家就不用保護自己感覺有點囧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5-01-12 21:06:00
我覺得不同情況有不同說法,而且老實說我不覺得把事實講出來叫做檢討被害者,今天事情發生了,實際的責任當然不是被害者而是加害者,但實際來說,有些情況會發生真的是受害者有問題,像是跟男性單獨處在密閉的空間,
作者: jevousaime (paper)   2015-01-12 21:19:00
沒錯 搞得好像受害都不能講一樣 問題是很多時候是可以選擇的 但妳偏偏選擇自己都知道最危險的路走why???
作者: youyu0914 ("魷魚")   2015-01-12 21:46:00
很想問「信任」這件事到底是有沒有錯?如果信任本身是錯誤,那被害者就是有錯
作者: rumiQ (rumiQ)   2015-01-12 22:45:00
原原PO提出的案子真的好難 女生一群去玩也可能會出事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01-12 22:47:00
「沒保護好自己」的責任跟「侵害他人」要付的責任完全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5-01-12 23:45:00
信任沒錯 但旁人都告訴你夜店不安全時你不信任勸告你的人 去信任夜店的人?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1-12 23:55:00
為何從不管男性性慾控制 是我較不解的而且有沒有想過所謂的自我保護要怎麼做
作者: xinyuxiao (果果子)   2015-01-13 04:07:00
對啊我不懂 管好自己的性慾很難?
作者: yokoyamaai (晴)(月虹)   2015-01-13 08:42:00
保護自己跟男人管好自己性慾一點也沒有關係,男人管好自己性慾所以就不用保護自己了嗎?明明就是兩件事…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5-01-13 14:28:00
推 完全同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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