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PTT (一角兩角三角形!)》之銘言:
: 我是不知道覺得公平的是公平在哪啦
: 這是呂秋遠律師昨天寫的
: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
: 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 是的,法務部應該要深切反省,究竟保外就醫的標準是什麼?到目前為止,陳水扁前總統
: 已經延長一次保外就醫,但是法務部至今還是沒有公布保外就醫的標準與審查流程,究竟
: 由誰初審、由誰複審、由誰決定?法務部一日不釋明,對於受刑人而言,本來就是啟人疑
: 竇。誰可以保外就醫?誰不行?標準何在?這個問題無法解決,法務部難辭其咎。
: 看來覺得很公平的都覺得法務部沒問題 很標準
: 呂秋遠律師在亂寫嘍 ?
: 鄉民說沒問題 律師說有問題 搞得我好亂啊
我來說明
可不可以保外就醫
當然應該看當初犯的罪
以及會不會再犯
阿扁犯的是貪汙 是謀財
一些囚犯犯的是殺人 是害命
謀財豈可和害命相比
至於會不會再犯
阿扁現在顯然失勢不會再有財團送錢給他家
但是強盜犯殺人犯毒品犯的再犯率高
所以個人認為阿扁出來的決定很正確
這決定很公正 不要起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