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
就剛剛收到了新公司的錄取通知(灑花
報到時間是3/2!
現在公司的老闆說明天會發年終
所以現在狀況有點尷尬是
要是明天領完年終,下班後才發mail跟老闆提離職,會不會很不厚道呢?
因為我工作滿一年了,就算是明天提,到3/2以前也不足勞基法的提前20天
之前同事離職是提了隔天就走,但現在公司只有我一個人
雖然工作上沒有什麼事情好交接(我的工作基本上就是開門 打掃 打打雜之類)
但還是怕老闆要等找到人才肯簽離職證明
如果今天就提,想當然應該是領不到年終,但老闆就可能叫我做到明天就好~
想請問大家這種情況下會什麼時候提離職呢?
還是乾脆問新公司能不能延後一個禮拜報到?
最後祝大家新年快樂囉^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