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先生:我們有在一起過!」
我在16歲時,認識一個男生。
當時他大學二年級,就讀某大學歷史系,家住台北市,有動物園的附近!
當年我很喜歡他,所以就跟他告白了!
他卻回我說:妳現在還太小了,等妳長大再看看。
其實我知道這是善意的謊言,我就算了,後來滿18歲後,我就到日本念大學了。
據說他在某大學歷史系畢業之後,就去美國深造唸書。
中間我們好幾年都沒有聯絡了!也就這樣平靜的自己過著自己的生活!
就在去年的年初,他聯絡了我-
他說:好久不見,小妹妹長大了!
或許因為熟悉感又回來了,我們一個是日本,一個是美國的遠距離,
幾乎每天都會聊天,聊得很曖昧!
我把我所有能對他好的,都給他了!
他也說:你對我這麼好,如果我們不可能在一起,你還會對我這麼好?
我跟他說:對!因為我小時候沒辦法好好愛你,能愛的現在來補!
雖然我這樣很委屈求全,很自打嘴巴的替他付出一切,但是我還是很希望有一天,能被他
扶正,地下情人可以浮上檯面,接受大家的祝福。
終於,快一年了,年底12月,我們兩個約在台灣見面了。
見面之後當然我也把全部都給他了!
但是我自己心甘情願,所以我並不覺得對這件事情有委屈。
只是後來他就對我說:妳別再喜歡我了!
我知道感情的事情不能夠勉強,我也不是想要綁住他一輩子!
後來我就說:沒關係!那你提個分手吧~我只要覺得我曾經擁有過你,我就會覺得我擁有
過,很滿足,我就會很甘心的離開了!
他說:我們沒有在一起哪來的分手?
我說:我只是需要一個你給的曾經,證明我擁有過!
接著我又說:
至少讓我覺得我付出都是值得的 因為我們有在一起過,你當過我的男朋友 有喜歡過我,
有在乎過我!
我沒有逼你要一直跟我在一起,只是想從你親口承認,我曾經擁有過你,不是只有我這樣
覺得!
然後我就甘心了,就會走。
所以我只要你回答:
我們有沒有在一起過?
然後再提分手,我就很甘心!
他:我沒有喜歡過你!!!我們沒有在一起!!說什麼分手?你別太過分!
但總結是,我只是很希望,他最後的安撫!他明知道我想要的只是一個他親口承認的「曾
經」。他卻不願意給!
所以我把這篇打出來,也只是想證明,然後要回屬於我的東西!
證明就是:我跟他在一起過!
那樣東西是:我跟他有過一段曾經!
為了這件事情,本身有在經營社群網站粉絲團的我,就為了把自己搬上檯面,證明我跟他
有在一起過,所以就把他的畫像畫出來,打了廣告,讓全台北市的人都可以看得見!
還有,他也激發了我畫畫的潛力本來對畫人物不是很上手的我,已經畫到六分像了!
那為什麼我這麼堅持想要證明我跟他在一起過呢?
因為沒有他的說句:對不起,我不應該傷害過妳,我有喜歡過妳,我們在一起過!
我會很害怕,開始下一段戀情,因為我會怕一樣的傷害,一樣不明不白!
雖然我只是個默默無名的魯蛇,希望我把這些是公開出來之後可以讓大家知道三件事情!
一:跟我一樣,默默談地下戀愛,期盼被扶正的女孩,不要傻下去!
二:我要告訴大家,我跟他有在一起!不是不明不白的地下戀情!
三:他這樣對我,也這樣對很多女孩也說不定!但是女孩是無辜的~不要因為他傷害過妳
們,而一定要自己放開心去成全他的幸福,他是該先好好祝福妳們,不是理直氣壯的離開
!
當然我,還是會把自己照顧好,活得很精彩!但是他的傷害,那種做錯事還理直氣壯,讓
我久久無法把心打開。
我不管他是否有新的戀情,也不會波及到無辜,只希望他能坦然承認,我們曾經在一起!
跟他認識真的很久很久,雖然中間有段空白沒連絡,但他的出現真的深深刻在我腦海裡
感情兩情相悅,好聚好散,沒有想綁回他。
只想要他承認我們卻實在一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