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個人及家庭因素,工作空窗了兩年的時間,過年前決定重返職場,
空窗、加上高雄的就業環境實在不是很好,
面試了幾家公司後,決定還是把重點放在學校的行政工作(前一份工作是在學校系辦)。
高雄大學行政助理的招募公告是在年前就公布,
公告上寫預計開始上班日是4月份,
我沒有趕著找到工作的壓力,所以也覺得還好。
過完年後收到其它工作的錄取通知(年前面試的),
然後才接到高雄大學的面試通知,
因為地緣關係,我婉拒了另一份工作,把希望寄託在高大。
面試完之後想說既然是4月份才要開始工作(而且還未必會錄取),
便安排3月底出國旅遊。
昨天收到錄取通知,用人單位說擔心我4月報到工作不上手,希望我3月中就報到,
我跟主管說明月底已經安排出國,
他們還是強烈希望我把行程延後到3/28-4/6之間,因為那段時間學放春假
(打很多通電話&傳訊息,期間一度候補到3/26的機票,
但那3/26、27要請兩天假,主管說會學不完工作內容,要我盡可能延到3/28以後)
大家應該可以猜想的到春假期間機票跟旅館有多難訂.......
我跟旅行社兵荒馬亂了一整個下午跟晚上,
好不容易才把機票跟旅館改期
(多花了幾千塊升艙等、還壓縮原本的旅程,因為春假頭尾都完全沒有機票了)
今天高雄大學打來跟我說,因為我是新進助理,3/30、3/31沒有放假(要滿一年才有),
學校規定不能請(扣薪)事假出國,所以要我4/7再報到,
但怕我4/7無法上手,請我3/16起有空就先去不支薪學習。
聽完我真的腦筋一片空白,
3/16改到4/7,少了3週的薪水,還要不支薪去工作?
我跟人事單位表達我覺得這樣不合理,
一來,不是我硬要再一開始工作就安排出國,
是公告上明文寫著4月才開始上班,
而且我也配合自費更改、壓縮原定行程,
假如用人單位真的需要我提前去工作,那應該支薪然後讓我請扣薪假;
或者就乾脆4/7再開始工作。
結果人事室說那是我跟用人單位溝通的問題,她沒辦法幫我,
我覺得不合理可以拒絕。(拒絕的意思是...放棄這份工作嗎?)
然後過一陣子,換用人單位主管打來,
叫我不要再直接跟人事室聯絡,
說做人要互相、這樣是不是以後加班我也都不能配合,
最後問我現在決定怎樣?要不要先去學習?
我跟主管說,因為我昨天一接到電話,馬上配合緊急改行程,
今天又接到這樣的消息,才會感覺很不舒服。
主管一直打斷我,叫我不要再提這些,說她已經念過之前跟我聯絡的同仁了
以後要一起工作,不要一開始就弄得不愉快......
明明錄取了,卻一陣混亂高興不起來,
想在重返職場前出國玩一下錯了嗎(明明公告寫4月才上班阿)?
我也不想在報到之前就跟小主管有摩擦阿......
就算我這兩個禮拜不支薪去學習,
也未必能讓他們改變一開始的印象,
還有不支薪工作感覺好糟阿,真不想姑息這種態度 > <"
難道只能放棄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