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年,換了新工作,我又決定留在臺北,讀書四年工作兩年都在外地生活,怕回去找不
到好工作的我,於是我又辜負了我媽叫我回家的期待留在了臺北。
只是自己意志薄落又無法對誰訴說。工作不比求學時熱鬧,朋友一堆,當現實環境壓力落
下,經濟、感情、寂寞、空虛時,總是會想回家,一想到就不用在臺北住這3坪大克難的
房子,忍受家人不在身旁的寂寞,在這裡雖然待遇比家鄉好<期待這份工作有發展性或給
自己留一份經歷>但薪水扣掉自己的部分根本無力孝親,這時候就會想回家至少還能給一
點孝親費只是回鄉就要面臨領低薪的問題,討厭現在這種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情況,女孩們
,你們也有什麼要留在外地的理由可以堅定自己的意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