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tlenight (東華第一帥-廖河馬)》之銘言:
: 朋友的事情(我真的不是我朋友,我也想要有女朋友阿嗚嗚)
: 朋友的女友最近剛辭掉一個工作,再下一個工作上班前,
: 有個約兩到三周的假期,她最近就到墾丁去玩
: (其實我不懂這種天氣去墾丁幹嘛)
: 朋友是科技業,因為父母年紀大了(他大概27 28但是老么,
: 父母大概都快70),加上自己本身身體不是太好,
: 一直都有辭職作soho的念頭,只是怕風險一直舉棋不定。
: 朋友的女友有幾次以前男友的例子鼓勵朋友,
: 她前男友之前是工程師(應該或許是我也忘了)
: ,後來回恆春擺地攤賣手工藝品也過的不錯,
: 聊天有零星講過幾次前男友。
: 這周周三的時候,朋友跟我借車,
: 說要去幫女友去公司搬東西,他說女友那天就很奇怪,
: 朋友在幫忙搬的時候,女友說去上廁所就不見人影,
: 朋友打給女友女友說去五樓上廁所(公司在二樓)
: 回她女友家路上,朋友先回自己家拿東西,
: 車子暫停在他家樓下地下停車場,女友說顧車子留在那,
: 朋友上樓拿東西下樓女友不見人影,隔了很久都沒回來,
: 女友說上廁所迷路了,但朋友女友去朋友家應該無數次有了。
: 禮拜四女友就打卡在墾丁了,只說跟朋友出去玩,
: 但照片都獨照,或是拍食物,今天她女友回台北,
: 朋友去客運站接,朋友開玩笑問了一句跟誰出去玩,
: 女友說「朋友,你不認識的」,朋友說前男友嗎,
: 他女友就大發飆,還說了胡亂猜測沒有信任談什麼感情之類的,
: 反應十分異常。
: 朋友開始胡思亂想,甚至懷疑女友是不是住前男友家,
: (他女友後來坦承和前男友「有見面」,
: 『又不是分的很不愉快,他住那裏見個面又沒差』)
: 吃個飯當然還好,也不知道事實是怎樣,
: 但請問各位版友覺得
: 1.如果說四天三夜都和前男友在一起玩你們覺得ok嗎
: 2.如果住在前男友家呢,保證沒有怎麼樣?
: 如果就算該縣市只有前男友一個朋友。
請你朋友直接跟女友直接把話說清楚,不然就考慮分手,看到原文上寫朋友的女友用前男
友的事勉勵他,光聽到這點就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