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議題,我想講一下『路權』的概念。
我發現很多台灣人在馬路上太過自我,想怎樣就怎樣,忽略路權這回事。
例1.原文提到的行人路權
http://i.imgur.com/mfp3Jbb.jpg
在『行人合法的穿越馬路』的前提下,行人最大。
所謂的行人合法,包含行人在燈號正確時行走斑馬線,還有行走騎樓人行道時,
路人最大,其他車有需要通過時,
包含機車需通過人行道(這裡指的都是合法狀態下,例如人行道上劃有停車格)、
或是轉彎車要穿越斑馬線,都應該優先禮讓行人。
例2.直行車>轉彎車
http://I.imgur.com/yu9Qehz.jpg
路上常遇的到從路邊巷子衝出來轉彎的車子,其實很危險,
一來直行車完全無法判斷他有沒有看到我,二來我完全無法猜到他轉彎的幅度究竟有多大,
我若要靠左繞過他,到底要閃多遠他才不會撞到我?
三來,會被嚇到。我身邊就有年齡稍長的人被突然衝出的嚇到一時反應不及因而摔車的案例。
這狀況在有紅綠燈的情況下也通用,要是該右轉車輛一右轉完接著立刻要左轉,
你叫後面的直行車們該如何是好?整個馬路讓你從右切到左,
大家都配合你閃躲或煞車就好啦。
所以轉彎車應打方向燈,減速甚至停下,確認直行車已通過後再慢行右轉,保持在最右邊線道,
若右轉完接著要左轉,也應該轉完右彎→打左方向燈→確認無車後切入左邊。
例3.左轉車>右轉車
http://i.imgur.com/iGqUnLJ.jpg
在左轉車及右轉車同時要轉彎時,右轉車應禮讓左轉車先行。
為何?因為以道路上的狀況而言,右轉車來不及轉彎vs左轉車來不及轉彎,左轉車的危險性
左轉車若是轉彎到一半變燈號,將會被卡在十字路口中央。
因此以安全性考量,兩者同時轉彎並且遇上時,右轉車應禮讓左轉車先行。
例4.主幹道先行
http://i.imgur.com/tqOaOcz.jpg
當路口無紅綠燈,或是僅有閃紅黃燈,應禮讓主要幹道先行。
如圖中橫向為雙向道,縱向為單行道,若同時要直行,應禮讓圖中橫向車輛先行;
若是閃紅黃燈,閃紅燈應禮讓閃黃燈先行。
因為主要幹道(閃黃燈為主幹道,閃紅燈為支線幹道),車流量較多,因此需禮讓,
但行經路口都還是要減速或停下看有無來車喔!
以上是我目前想到的,與大家分享一下路權觀念,這是除了交通規則外最重要的事,
若是交通規則+路權觀念大家都能遵守,我想會減少很多車禍的發生。
最後,即使真的要違規,拜託拜託,請確認『不會妨礙別人』的情況下進行,
不要做會害別人嚇到、或是必須緊急煞車來讓你的事情,
因為馬路是大家共有,不是你家。
ps用手機打這篇好累...剛發現前面落了一大段不見了,手機編輯困難所以直接重發~
不要做會害別人嚇到、或是必須緊急煞車來讓你的事情,
因為馬路是大家共有,不是你家。
ps用手機打這篇好累...剛發現前面落了一大段不見了,手機編輯困難所以直接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