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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ijn:
這邊在跟你簡單回應
誰決定有沒有侵犯 誰決定侵犯後要如何處置
這是政治規則的問題 這是民眾民主素養能力問題
跟言論自由界線無關
追求言論自由 本來就會有先後順序
你認定某部分侵犯在言論自由之上
順帶一提 有界限的言論自由是上世紀的說法
他們的思考並不能跨越當代
當年華盛頓還認為黑人沒有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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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戰到最後麻煩想想你自己到底想戰什麼好嗎?
X話這麼多,害我推文都推不完,只好發文。
你自己文章底下發言:
「誰決定有沒有侵犯 誰決定侵犯後要如何處置
這是政治規則的問題 這是民眾民主素養能力問題」
你當然有言論自由,那個推CCR的,發言前有被系統限制發言嗎? 沒有嘛!
他的自由哪裡沒有得到彰顯? 你是在爭取個O?
你自己也說:
「這件事跟言論自由無關阿
就跟你闖紅燈一樣違反法律就是違反阿
除非你有公權利允許」
「言論自由是言論自由 跟法律無關阿」
推CCR是個人自由,可以啊,他有沒有推成功?有嘛。這不就是言論自由的發揮嗎?
>那為什麼被水桶?
就違反他X的政治規則(板規),就是你自己說的「判罪是因為違反規定」啊,
你自己都很清楚,那有什麼好戰的?
你到底是要戰言論自由好棒棒,還是這個水桶你不爽?
還是噓文CCR對你而言不構成傷害,所以全天下對你不構成傷害的言論都應該得到支持?
自我本位主義再強大也不是這樣用的吧。
你是發言人嗎? 你是被噓文的當事人嗎?
明明不是發言人,卻能堅決認為發言人沒有鄙視、攻擊的意思,為什麼? 心電感應?
明明不是被噓的人,卻堅決認為這詞沒什麼好受傷的,憑什麼? 因為你不是歪國人?
好比性騷擾,某變態盯著女性上下打量,甚至碰碰她的小手,而你從旁邊走過
可能一點感覺都沒有,難道該女性去檢舉性騷擾時,你要衝去警察局說,我當時走過去
覺得變態並沒有那個意思,他只是認為碰觸手部是國際禮儀,所以性騷擾不成立?
反過來今天如果是你在擠公車的時候,一隻45歲大媽緊貼著你的手臂磨蹭,再對你舔
嘴唇表示她的欣喜,你是不是也覺得無所謂,不過就是個大媽?
你戰到最後自己也不知所云,不過就是因為你並非CCR攻擊的群眾,所以毫無感覺?
推文詢問:某人身邊重要的女性,被形容為puma應該不會生氣?
某人的回應:
「歐 可能是我身邊重要的女性 沒人被這麼說
所以毫無感覺吧」
這是什麼邏輯?
所以因為你沒有這種經歷,毫無感覺,別人被攻擊也應該要毫無感覺? 你不覺得你的
邏輯謬誤完全是基於你把自己放大到全社會通用的基準嗎?
哪天你被攻擊時,萬一眾人裡面,有一個人沒感覺,你是不是也要馬上閉嘴,停止抗議?
「肥宅」、「臭酸宅」、「肥豬」、很多人也沒有感覺,
是不是這些名詞全部都可以被合理使用?
連發三篇文,缺乏的不只是邏輯,是根本沒有同理心還大言不慚。
「因為攻擊的是女性,所以身為男性的我沒有感覺,因此我不覺得有什麼好水桶的」
講白了就是這樣,這種毫無同理心的人當年要是選上女板板主,女性板友早就全部離開
了吧!
決不是因為你仇女,而是因為文章沒有邏輯又跳針,大家絕對會崩潰逃走的 XD
講CCR很合理,理論基礎是google
講米勒超自由,沒想到米勒真義狂打臉
凹不回來只好跳針,把米勒變成上世紀的產物,說人家才沒有引用他呢ˊ☆
跟你講孫中山的理念,無法反駁內容只好對孫中山使出人蔘攻擊
跟你講自由有其限制,就說別人是兩百年前的老梗(那爭取無限之言論自由就不老梗?)
不然就說,規定是規定,責任雖然要負,但是言論自由是吃了小星星、不可限制的!
啊那個推文就是發揮了言論自由,然後負起責任被水桶,有問題嗎?
跟你的理論不相悖啊? 所以你到底要討論什麼?
看在女孩們還那麼貼心,陪你聊完全不相干的言論自由跟孫中山,還貼心幫你找米勒,
回文不斷,製造話題高潮,要不要回家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