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身邊真的有很反同的朋友嗎?

作者: longkiss0618 (劍舞北極)   2015-04-13 10:29:05
※ 引述《lemon7242 (檸檬酸)》之銘言:
: 最近看了茱迪皮考特的「凡妮莎的妻子」(大推!)
: 故事提及了同志的議題。
: 由於我的家人跟好朋友都有同志,所以對我來說,沒有什麼接受不接受的問題
: 就如同書中的媽媽在女兒出櫃後說的那句:「就算妳是異性戀,我也不能更愛妳了。」
: 這就是一件很尋常的事情。
: 我也以為同志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
: 不過之前護家盟反同的事件,
: 我才發現原來真的有活生生的人對人家是不是同志這麼有意見
: 我很好奇大家身邊真的有遇到這樣的人嗎?(保守的長輩就不說了,年輕一輩呢?)
有阿 就我阿(26歲) 反同有什麼問題嗎?
我就很討厭同性戀 對我來說男生就跟該女生在一起
所以我完全無法理解那些跟同性在一起的人
而且我沒有信任何宗教 就單純本能上的非常厭惡
看到同性戀我就覺得噁心 完全不會想靠近他們
請問我討厭同性戀錯了嗎?
你可以支持同性戀 我就不能反對?
就像我反同 但我不會反對妳支持同性戀
只要我沒犯法傷害到同性戀不就好了?
另外問一下 反同 跟保不保守的長輩有什麼關係?
講的好像長輩都是____ 然後要跟你一樣支持同性戀才是正確的
好像只准別人跟你站同一邊 不准別人跟你站反邊
你這種反反同的態度讓我覺得你比同性戀還噁心
說完了 要噓就來吧
P.S:值得思考一篇新聞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8411508.A.1C1.html
作者: yameide (雅美蝶)   2015-04-13 10:32:00
其實我覺得你論點沒錯,每個人都有不同看法攻擊同性戀跟反反同個人覺得太偏激
作者: darkseer   2015-04-13 10:38:00
如果你這樣沒有不對,那覺得你噁心也沒有不對啊?然後你覺得『覺得你噁心』的人噁心也沒有不對 @_@冤冤相報何時了orz
作者: yurihou (兔子)   2015-04-13 10:39:00
個人覺得討厭同性戀跟反同不一樣,反感覺就是要影響他人
作者: cutefoxjai (狐狸)   2015-04-13 10:40:00
照你這樣講,種族歧視也沒錯啊,反正你歧視他又沒傷害他,每個人都自己看法不是嗎?啊種族歧視不就好棒棒,反正你就是覺得黑人好噁啊。有些事是不能用每個人都有不同看法可以呼攏的
作者: lemon7242 (檸檬酸)   2015-04-13 10:40:00
討厭同志感覺不舒服跟反對同志在一起是兩回事
作者: darkseer   2015-04-13 10:41:00
噓回來,C版友說得很清楚了
作者: lemon7242 (檸檬酸)   2015-04-13 10:41:00
若感覺不舒服我覺得ok。不過反對別人在一起的權力我確實覺得很可悲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4-13 10:42:00
討厭跟管/限制人家要不要在一起是兩回事..
作者: michaelchen1 (麥克麥克)   2015-04-13 10:44:00
反同和種族歧視是2回事吧XD能混在一起算你們厲害
作者: cutefoxjai (狐狸)   2015-04-13 10:47:00
黑人跟黑人不可以結婚,因為他們結婚好噁心~同志跟同志不可以結婚,因為我覺得他們好噁心~so?更何況,要說你沒有在法律傷害到他們,還是先給他們平等的權利再來談吧,反同志婚姻的,就是在傷害他們啊。
作者: fiiox3 (飆速宅男)   2015-04-13 10:48:00
種族歧視是傷害啦 反同不是
作者: Blanca26 (Blanca)   2015-04-13 10:49:00
認同反同跟種族歧視是一樣的啊,都是因著某些天生無法改變的個人特質而產生的歧視與剝奪。只是一個看到的是種族一個是性傾向
作者: dcfc (必須橫渡大西洋的遠方)   2015-04-13 10:50:00
所以我很好奇,如果同志今天接近你跟你做朋友,你會有什麼反應?即使他釋出善意,你也會拒絕?
作者: c19911127 (alice是很寬鬆啦但這件? )   2015-04-13 10:54:00
推你一下好了, 每個人本來就有喜歡跟討厭的自由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5-04-13 10:54:00
什麼樣的腦子會認為反同對方不會受到傷害?
作者: darkseer   2015-04-13 10:57:00
..原po把『自然發生的現象』跟應該發生的現象混淆了吧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04-13 10:57:00
腦殘吧...
作者: LalaBall (想要零食公)   2015-04-13 11:12:00
純討厭沒問題,阻止他人爭取自己的權益才會被覺得有問題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5-04-13 11:14:00
覺得噁心反感就是歧視啊,不然什麼叫歧視......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1:16:00
2沒壞 他們因此無法結婚不就是一種傷害?
作者: Kinging   2015-04-13 11:17:00
你對於傷害的定義跟別人不一樣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1:17:00
同志也不需要你喜歡。把歧視說的理直氣壯,人類真的很可怕。
作者: RyeRenner (麥子)   2015-04-13 11:21:00
反同哪裡不是傷害啊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1:27:00
根本歪理,你討厭同志沒人管。但同性戀是一種性向,你反對他們在一起結婚等於是在傷害他們
作者: k1314520illy (咖哩K)   2015-04-13 11:29:00
只要不傷害到他人就很認同這種想法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1:29:00
推dark的說法,原po根本亂類比。真以為你是反串釣魚的。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1:30:00
你不知道台灣90%的聖人都在這裡嗎 居然敢說這種話?
作者: coldsis   2015-04-13 11:33:00
你把岐視跟討厭混在一起了,討厭一個人可以啊,但你因為性向或是膚色等無法改變的因素先入為主的討厭一個人就是岐視啊。且評什麼剝奪別人的權利?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1:35:00
支持同性戀可以有和異性戀一樣的權利但我的小孩若是同性戀我會有點無法接受@@
作者: coldsis   2015-04-13 11:36:00
我如果討厭原po, 那會有原因(岐視別人),而不會因為原po是男/女,左撇子/右撇子,膚色或性向討厭原po.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4-13 11:37:00
沒錯支持你我也很討厭26歲的人
作者: salome666 (十七大逆走)   2015-04-13 11:37:00
原po歪理+1 看了真是一肚子火
作者: Atako (阿塔扣)   2015-04-13 11:38:00
就是上帝沒做好的人類阿 非主流
作者: coldsis   2015-04-13 11:40:00
也不會因為討厭原po就覺得原po沒資格結婚
作者: Atako (阿塔扣)   2015-04-13 11:40:00
自己去跟同類取暖就好
作者: coldsis   2015-04-13 11:41:00
那直接有guts承認你岐視,不行嗎? XD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5-04-13 11:49:00
你可以保有不喜歡的權利,但是你必須認同他們與異性戀有相同的權利。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1:50:00
原po邏輯能力根本沒到26歲。把有脈絡的事情簡單化硬要狡辯成自己是對的,真是夠了看不下去。只能說同志真倒楣因為這種人的關係無法享有基本人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1:51:00
我說過了 不要跟恐同談邏輯
作者: sin27 (扇)   2015-04-13 11:52:00
忍不住要推k大XDDDDDD
作者: peacesignv (小聲音)   2015-04-13 11:54:00
不同膚色的不能結婚不然太亂來了!!!
作者: amy93 (silence)   2015-04-13 11:57:00
幫你補個血,尤其是倒數第五句。在那些人眼裡,只有支持同性戀才是正確的,反對.不喜歡.有微詞都不行,搞得像黑五類一樣
作者: peacesignv (小聲音)   2015-04-13 11:58:00
你有言論自由可以說任何話,但會傷害到人是事實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01:00
沒看到原po有說反對同性戀行使相關權利阿 是我視力太差嗎某些支持同性戀的一邊說不要歧視同性戀 另一邊的發言卻讓人不敢恭維 談邏輯?呵呵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2:14:00
噢所以原po不反對同性戀交往結婚?是這樣嗎?謝謝r大翻譯!感謝多元成家推動者又增加一人!
作者: flowerkiller (摧花手(?))   2015-04-13 12:16:00
我就是覺得雞雞很噁心 所以我要討厭你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4-13 12:18:00
只要不反對同志也有與異性戀相等的權利 就不算歧視阿 不過因為天生的性向就莫名的被討厭蠻讓人難過的 所以我要噓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18:00
某些支持同的看到黑影就開槍 人家沒說的還要幫忙加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19:00
人家只是"沒說" 我可沒說我知道他是反對或是同意或沒意見我看永遠不要跟XX談邏輯 這句話要還給某些人才對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2:23:00
哈哈他就說他覺得人根本不該跟同性在一起啊,這不就反對同志交往?結婚不就是交往的更進一步?反對交往不就是反對結婚?想為恐同說話邏輯跟解讀能力也要好一點吧。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25:00
你有讀心術嗎? 我覺得某人講的話都是垃圾 但我不會認為他不該講話 我覺得討厭和覺得該禁止沒有衝突阿
作者: titantang (佛珠)   2015-04-13 12:26:00
原po邏輯沒錯,我討厭他們是我自己的事,你不能強迫我做出違反我意志的行為,你不能強迫我不討厭同性戀,那違反我的自由意志。但我如果不去散步我討厭同性戀的概念或試圖改變他人的意志的話,那的確我反同跟其他人是沒有關係的。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28:00
同理 某人討厭同性戀 但是支持同性戀行使相關權利 應該也不衝突吧?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2:30:00
我不支持同性戀啊因為性向不需要別人支持就是合理存在的。原po說他「反對」同性戀,別人的性向,像喝水吃飯一樣自然的東西怎麼反對。原po比喻錯了,我討厭吃苦瓜,但我不會討厭會吃苦瓜的人,我想原po也不會吧科科我沒有禁止他說話啊。我尊重他說話權利,所以我才和他爭論。假如原po表示他討厭同性戀但支持同性戀交往結婚,我願意跟他道歉科科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35:00
還可以先亂酸人在說如果你怎樣再道歉喔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4-13 12:35:00
純噓苦瓜論 害我想到好幾年前NTU板的歧視大戰...XD苦瓜沒有意識 不會因為被誰討厭或反對而感到痛苦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36:00
那我說你是個白X 等你出示智力測驗120up的證明再道歉ok?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4-13 12:36:00
苦瓜也不會因為你的不認同(及相關延伸行為)導致權益受損所以不要再拿什麼苦瓜茄子蟑螂來偷渡了XDDDD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3 12:38:00
苦瓜那個根本不能這樣類比吧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2:38:00
我從來沒酸過原po,我每一句話都是在反駁他論點,他邏輯不好是事實,看苦瓜的比喻就知道。r你這樣才是在酸我哦呵
作者: alu0228 (fen)   2015-04-13 12:43:00
所以討厭黑人跟討厭同性戀是不一樣的事情???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46:00
原來看到黑影就開槍 把別人沒說的話自動加上去邏輯就比較好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4-13 12:47:00
原原po提及保守的長輩明顯就只是一般陳述,不懂你文字激動什麼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2:49:00
欸,R大你說清楚黑影是什麼啊?我每一句話都是從原po說的判斷而來的。我說我會道歉是我可能判斷錯誤(但根本不會啊 只有R大你才那麼善良幫原PO找一堆不可能的理由)而且我都有說清楚我反對他什麼(苦瓜論就真的邏輯不好)你卻一直說我酸人 開槍 幫對方加話 到底加了什麼?沒有人反對同性戀卻會贊同同性結婚的啦 同性戀是性向又不是一個決定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2:52:00
說到底你還是不相信阿 那你就繼續不相信吧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2:54:00
原PO不只是討厭同性戀 他是覺得人就該跟異性在一起他已經反對同性交往了 我上面明明就有提過這一段= =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3:45:00
某r被原PO打臉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3:49:00
哈哈 結果人家還是沒說阿 某k見獵心喜啥呢 談邏輯?XDD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4-13 13:50:00
不知道樓上幾位有沒有原本討厭蟑螂然後想辦法說服自己蟑螂很可愛進而喜歡他們的?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3:51:00
zzz 都說到這種程度 還在跳針 原PO根本沒r想的那麼多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3:51:00
就算他真的反對同志結婚又如何 我至少不會像某些人預設立場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3:52:00
把不能混為一談的比喻拿來一起說真的是恐同邏輯然後現在又說反對同志結婚又怎樣 顆顆那不就回到原點了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3:53:00
你要不要看清楚我再推啥 我就是看不慣某些支持同的 看到有人說他討厭同 就認為他一定也不支持同志應該有相關權利
作者: lyviasun (:))   2015-04-13 13:53:00
k大果然是正解 就不該談的 退出戰場= =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3:54:00
哈哈 還敢說別人沒邏輯 原po有沒有我不知 不過某些人哪來的自信批評別人 XD
作者: s910443ttw (surfer)   2015-04-13 13:56:00
同性戀就喜歡扣人家帽子 看了就不舒服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4-13 13:56:00
我恐同,但我支持他們可以去追求自己的權益,而且我不會出來阻止,這樣還是會被嘴阿ˊˇˋ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15-04-13 13:58:00
哈哈哈 笑死人了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3:59:00
千萬不要跟"某些"支持同的談邏輯
作者: kayamoli ( )   2015-04-13 14:05:00
照你說法也沒人傷害你啊? 為什麼說自己沒有反對的自由?你覺得自己有批評同志噁心的自由的話 別人也可以批評你
作者: lai820713   2015-04-13 14:07:00
我支持同志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3 14:07:00
很久以前在NTU系列文 有篇文章http://ppt.cc/f4ra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4-13 14:08:00
沒有批評同志的恐同你們還是愛扣帽子阿,各種鬧。
作者: kayamoli ( )   2015-04-13 14:09:00
怎樣叫鬧?最愛鬧的難道不是阻止修法又說不出論述的某盟?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4-13 14:12:00
那是某盟關我們恐同什麼事呵呵?還是我們恐同不反同就是跟某盟同一線?
作者: Grecie (容)   2015-04-13 14:14:00
差不多了吧 討論到後來也變成恐同的人和支持的人開始吵真的不用刻意去激怒對立面的人
作者: kayamoli ( )   2015-04-13 14:17:00
我就是說最符合鬧的行為的是某盟啊 你是不是某盟又如何?
作者: soap726068 (肥皂)   2015-04-13 14:20:00
我覺得給人亂扣帽子也很鬧呵呵
作者: headbreak (爆頭偉)   2015-04-13 14:21:00
原po應該是不喜歡同性戀但並沒有很強烈的反對吧就是如果可以公投的話(我知道這議題不行)他頂多不投票一直說人家很討厭 是歧視 蠻過分的...這樣你們反而變成同性戀豬一樣的隊友等等回一篇好了
作者: chu1992 (chu)   2015-04-13 14:30:00
反對跟討厭是不一樣的,你討厭同志跟你反對他們應有的權利,完全是兩回事啊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5-04-13 14:41:00
有些自認邏輯很好的人連這都分不清 還想談邏輯 呵呵呵
作者: tonydegman (shark)   2015-04-13 14:46:00
你真的很扯
作者: sandpool (來玩沙)   2015-04-13 14:54:00
我覺得你的盲點在於 你把同性戀的性向當作他個人的全部只注意他的性取向而忽略他其他部分 就是種以偏概全啊
作者: aatadako (NEWBOWMAMA)   2015-04-13 16:42:00
我對同志沒意見,但我支持原po可以有自己的喜好
作者: Curiousecret (噓。)   2015-04-13 18:43:00
關你屁事啊。
作者: q3810 (戒指的秘密。)   2015-04-13 19:58:00
就是阻礙他人權利啊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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