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jurists: 很奇怪吃他時候不須同意 和他結婚要同意 04/14 12:07
→ jurists: 明明人就沒考量過獸的意願 04/14 12:08
→ jurists: 這基本上就是要打破結婚以男女為要件 04/14 12:08
→ jurists: 然後又用原本的其他要件(雙方同意)反對別人 04/14 12:10
→ jurists: 要打破婚姻的框架 04/14 12:10
→ jurists: 卻用原來的框架說別人不可以結婚 04/14 12:11
推 roger29: iron999的推文有讓我覺得震驚 好像真的是這樣 04/14 12:15
推 roger29: 要不要獸同意 都是人類說了算 04/14 12:17
→ roger29: 要吃你的時候當然不用獸同意 04/14 12:17
→ roger29: 但是說到要結婚 某些人又認為獸同不同意很重要 04/14 12:18
→ iron999: 吃動物只代表我認同人類目前對動物有絕對權力對動物做任 04/14 15:05
→ iron999: 何事情而不需顧及動物意願。但這樣也不代表人跟動物可以 04/14 15:05
→ iron999: 結婚 因為結婚不是只有意願 還有道德等等因素。所以我說 04/14 15:05
→ iron999: 拿動物的意願拿來當反對人獸理由是鬼扯 但我還是反對人獸 04/14 15:05
→ iron999: 婚 因為道德的關係 都講這麼白了 懂? 04/14 15:05
→ iron999: 邏輯加油好嗎? 04/14 15:08
以上各位應該沒有讀過民法
吃動物不需動物同意,動物的概念屬於物品(現今民法概念)
婚姻是人與人之間締結民事合約
物品的權利是跟隨著所有權人而走,無主物則隸屬於國家
人和物之間的是買賣以及所有權關係,不是合約關係
合約是兩造同意簽約
近親婚是有近親關係的人簽約
同性婚是同性別的人簽約
多人婚就......很多人簽約
這三個在法律概念上是共通的
但人和物品不能簽約只能買賣,物品當然不能表示自己同意簽約
所以你不能證實物品是否同意的說法沒有錯
說吃動物違反意願但婚要動物同意邏輯相悖是錯的
就因為吃動物違反意願,可得知動物屬物品可以不顧其意願
當然需兩造同意簽約的婚姻,物品就不能表示同意簽約
所以拿吃動物違反意願來說,是更佐證動物(物品)無法簽約,所以人獸婚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