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處罰寫毀謗的黑函至公司給主管的她呢

作者: clarelynn (是這樣想的。才想要大事m)   2015-04-20 05:42:05
※ 引述《sunny91321 (sunny)》之銘言:
: 如何處罰寫毀謗的黑函 至公司給主管的她呢?
: 因為學才藝認識了老師 寫黑函的她跟老師也是同社團的社員
: 因已婚且為人母的五十幾歲的她
: 跟老師提出數次1夜情被老師拒絕後
: 在老師的臉書上 看到老師跟我的互動不錯
: 去年我們三人和另1位朋友共四人 又共同聚餐過
: 還是我請客付錢的 所以 她應也算欠我1份人情吧
: 她因此知道我服務的公司是大企業 我也擔任要職
: 她可能因爭風吃醋 進而寫毀謗的黑函至公司給主管和我各1份
: 雖然她匿名且沒寫寄件人的地址
: 內容雖是打字的
: 但因爲黑函的信封是用手寫的
: 社團的人認出是她的小孩寫的筆跡
: 她以為她匿名 沒寫寄件人的地址
: 應該查不出是她寫的
: 她沒想到 凡寫下 必留下痕跡
: 老師和我也都共同認為她的嫌疑最大
: 我報警後 警方找她來談
: 運用偵訊技巧和分析厲害關係給她聽後
: 她終於承認是她寫的黑函
: 現在案件已移送至地檢署偵辦
: 她才積極想跟我至調解委員會和解
: 之前我透過老師跟她提出的和解條件是
: 只要她當志工100小時就好
: 她跟我討價還價至50小時
: 而且說她也沒錢 賠償我的名譽損失
: 但我看她的臉書 都是她穿著漂亮名貴的服飾
: 在各大風景區拍照炫耀
: 在她臉書上 至少有超過100件的華麗名貴的服裝
: 她給我的感覺是哭窮吧
: 而且我還因此黑函 被主管約談過二次
: 黑函裏又寫得很難聽
: 說我不要臉 不要臉 真賤 真賤 我是人嗎?
: 我把痛苦加在別人身上
: 約會很爽?我真的很賤 很賤等等不堪入目的字眼
: 因為我跟老師是清白的
: 被她毀謗成這樣 還用打字的文字寫黑函散播給主管
: 企圖讓主管因我的行為不檢 而讓我被辭退
: 收到黑函的幾天內 心情很難過又氣憤
: 剛開始老師找她談時 她看完黑函的信件內容
: 認為內容也沒有寫什麼
: 當然也否認是她寫的
: 只是在某些關鍵點
: 她會沈思許久
: 例如 老師告訴她 若她不一肩扛起的話
: 可能會害了她未成年的高中小孩
: 會被檢方調去驗筆跡比對
: 她的小孩會因此有前科記錄等等
: 案件在警局二個星期的偵查期間
: 老師ㄧ開始就告訴她 我報警了
: 她因心存僥倖 所以 她都不聞不問
: 直到移送地檢署後 她才開始緊張
: 她可能也怕影響到她的家庭
: 怕她的先生會知道這件黑函的事情
: 案件已在地檢署偵辦後
: 她還曾經去我任職的公司找我和主管
: 但被公司的人擋下來了
: 本來是想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 但覺得她和解的誠意薄弱
: 我只要求她當志工100小時而已
: 而且也沒限制她什麼時間內要服務完成
: 她還討價還價成50小時
: 讓我覺得她很沒有誠意和解
: 但因爲我請假一天出庭指證的話
: 可能薪水要損失16000元
: 但又覺得該給她一個教訓
: 讓她知道捏造的黑函不能亂寫
: 不要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
: 除了走司法途徑和金錢賠償以外(因為她透過老師和警方說她沒有錢賠 )
: 大家有更好的和解方法 讓她得到教訓嗎?
簡短翻譯一下:
原原po是女的,在一個才藝社團認識了一位老師而成為朋友。
同時有另一位同學,女的,50幾歲,已婚也有讀高中的小孩。這位女同學暗戀老師,並多
次約老師一夜情但並不成功。
因此這位50幾歲的女同學可能是惱羞成怒也可能是嫉妒老師和原原po比較親近,因此寫了
極度毀謗的黑函到原原po公司去,害原原po被主管約談兩次。
原原po報警了,而那位女同學也認罪了。女同學會被認出來是因為她請自己的小孩寫信封
,而小孩的筆跡很好認。
現在的進度是原原po要求那位女同學做志工100小時當作和解的條件,但對方態度很差,
只願意做志工50小時,也不願意賠償任何金額,所以原原po才來女版po文詢問大家意見。
以上。
希望這樣有稍微好懂一點,如果還是很難懂的話不要鞭我QQ.
作者: sasa520 (燒錢燒很大)   2015-04-20 06:15:00
對不起,我比較兇惡,我覺得做志工還還價的人不是有心悔過的表現,覺得花一萬六讓對方獲得教訓是很超值的事
作者: liicat (liicat)   2015-04-20 08:07:00
請假ㄧ天要損失16000的話,要求一萬六以上的和解金額就好吧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15-04-20 08:46:00
告她!!都給她面子還不悔改,這種人怎麼為人母...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4-20 09:04:00
同意 對付心懷惡意還不知悔改的人不必手軟
作者: staymind0000 (深呼吸)   2015-04-20 09:07:00
推~不要輕易放過她 不然不痛不癢 下次搞不好計畫的更細心來害你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15-04-20 09:07:00
推翻譯
作者: LisaLee (Liz)   2015-04-20 09:40:00
還是覺得要告他,推翻譯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5-04-20 09:59:00
要告她.她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的
作者: SHANSHAN2BB (GOGO!加油!)   2015-04-20 10:02:00
推翻譯版,原文看了兩遍才看懂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4-20 10:39:00
就不和解,提高時數變200小時看他什麼時候有誠意和解,殺價就再加倍。別客氣,想想妳差點被停職阿!!! 誤
作者: md9tbagel (豬油饅頭)   2015-04-20 11:39:00
推翻譯
作者: rochi (小太陽)   2015-04-20 11:51:00
那就至少50小時加上16k的和解金額,討價還價志工時數,太沒誠意
作者: sabrina2597 (迷途知返)   2015-04-20 11:51:00
惡意陷害你 害小孩背黑鍋 老公戴綠帽 放過她以後賴皮成性……
作者: joan4102 (wowjoan)   2015-04-20 13:09:00
50幾歲還做這種事,好難想象
作者: kuran09 (玖)   2015-04-20 15:20:00
推翻譯
作者: t520131412 (羽)   2015-04-20 16:29:00
推一下翻譯
作者: jespere (只願長夜將近天快亮)   2015-04-20 19:09:00
妳理解能力好強喔!推翻譯!
作者: shyuan0424 (傻妹)   2015-04-20 2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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