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辜莞允臉書上的文章引用方式合理嗎?

作者: octobird (遺憾)   2015-04-23 22:40:54
以下我會貼兩篇文章,
一篇是jwch
在早上四點多貼的文章
一篇是辜莞允在自己臉書上寫的文章
辜小姐引用jwch文章的部分,我用黃色跟紅色字體標明
這種文章引用方式,讓辜小姐在今天博得網友讚賞,
稱其有頭腦、邏輯清晰、論述中肯
但我不這麼認為
這是女版版友jwch的大作:
作者 jwch (鋼琴上的吉他手) 看板 WomenTalk
標題 Re: [討論] 靠北的相關專頁
時間 Thu Apr 23 04:00:3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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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校園霸凌,有人用寫紙條丟在教室內給同學撿,也有人寫黑板
黑板跟紙條基本上就是個平台,我們不會去稱作紙條霸凌或黑板霸凌
我們還是稱之為校園霸凌、同儕霸凌
現在那些霸凌別人的人,只是換網路當平台,幹跟丟紙條寫黑板一樣的事。
我們不會因為改用網路當平台,就改稱網路霸凌。
管過中小學校園留言版就知道,利用匿名去攻擊特定人士,幾乎是天天有
但這還是算校園霸凌
中小學生比較笨,當網管查 ip 很方便,等証據收齊之後,拉起來就是一串粽子!
事後也會發現,其實他們在班上早就用不同手法霸凌同一人
所以我會說 這是校園霸凌,不是因為利用學校網路當平台,我改叫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比較常發生的是現實生活中不認識
但基於某些理由,某群人發起言論攻擊這個根本不認識的對像
霸凌裡面有一種是很難熬的
就是你發現攻擊你的言論裡面,十句裡面九句真一句假
假的那句是最傷人,卻也最令人百口莫辯的
在那九句真裡面,你還可以從字裡行間發現
嚴重中傷你的這個人你應該認識,甚至很熟
你甚至可以確定是在哪一群人之中
但你卻沒把握是裡面的哪一個人
甚至是裡面的哪幾個人
而最後你又因為生活圈的嚴重重疊
要不斷的跟這些人,甚至是所謂的好朋友往來
因為匿名的中傷
你會開始懷疑 在這圈子裡的所有付出都會被當傻瓜嘲笑
別人對你的付出 你也會開始懷疑是不是真的
不斷的重建對自己的信心 重建對團體同儕間的信任
隔天又被新的流言給中傷催毀
抓不到兇手 現實的生活變的虛假
自己整天的生活像是被不知明 一雙雙懷疑的、嘲笑的雙眼監視著
每天都在心靈重建跟再度被摧毀中渡過
這種因為生活重心重疊,所以常在職場或校園中常見
要擺脫霸凌,其中一個方式就是離開那個環境
在 ptt 被霸凌,就改上其它平台,
例如 mobile01 或 fb 或其它論壇就可以解決
但在職場、校園,甚至軍中,那就不是一個說離開就可以立刻離開的了
因為這個可能是你賴以為生的環境
要離開 可能就面臨生活無以為濟 或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如果這個攻擊 cindy 的有心人士
是 cindy 的工作伙伴、甚至是好友
那就是職場霸凌、同儕霸凌
如果只是因為使用網路這個平台 就改叫網路霸凌
我想反而會讓整件事情一下失焦
霸凌者最喜歡隱匿 越少人知道他 (她) 是霸凌者越好
失焦便能提供霸凌者最好的隱匿
雖然提供平台的人也有責任
但平台只是霸凌者的工具
焦點該放在誰是霸凌者身上 而不是工具上
因為 要霸凌別人的人 永遠是不缺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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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辜小姐在臉書上的大作:
https://www.facebook.com/NonoKunono/posts/641602335976457
Nono_辜莞允
11小時 · 編輯紀錄 ·
寫在前面:不想被冠上消費逝者的帽子,但有些事如果能透過粉絲專頁告訴大家,那我會盡
力做到我能做的。
以前校園霸凌,有人用寫紙條丟在教室內給同學撿,也有人寫黑板。黑板跟紙條基本上就是
個平台,我們不會去稱作紙條霸凌或黑板霸凌 我們還是稱之為校園霸凌、同儕霸凌。
現在那些霸凌別人的人,只是換網路當平台,幹跟丟紙條寫黑板一樣的事。我們不會因為改
用網路當平台,就改稱網路霸凌。
網路霸凌,比較常發生的是現實生活中不認識 但基於某些理由,某群人發起言論攻擊這個
根本不認識的對象。
去年初照片的事情發生,我收到數百數千封留言訊息,有鼓勵的有酸的嗆的嘲諷的,我一封
一則都沒刪除,往後翻還看得到。那時候是除夕夜,家人吃著年夜飯,我躲在房間棉被裡看
留言,然後跟朋友說:好像快不行了。
我看的還只是那些特地來粉絲專頁留言的人,而不是八卦版、雅虎或 ettoday 討論區呢!
那裡才叫做殘忍。
後來我自己決定不看了,然後心情才一下子輕鬆很多。
「我沒做錯任何事」、「我可不用對這些人負責」、「法律會還我公道」,我心裡深知我沒
錯,所以我可以撐住。但有人就是沒辦法呢?不是人人都像我一樣不在意的。
而且留言的人都是一些根本不認識我的網友,其實我也知道不需理會這些人,所以我的狀況
是算網路霸凌吧。
我跟 cindy 因為工作合作過一次,後來也沒有聯絡了。她是個敬業、可愛、優秀的女孩,
在我們這個年齡層極受歡迎,所以即使不熟,我還是時常關注她。發生這種事情,真的希望
逝者安息,生者節哀。
她被匿名攻擊的文章,很顯然匿名者是夾著私怨造謠,如果不是認識她的是沒辦法寫出這種
東西的。
罷凌裡面有一種是很難熬的,就是你發現攻擊你的言論裡面,十句裡面九句真一句假。假的
那句是最傷人,卻也最令人百口莫辯的。
在那九句真裡面,你還可以從字裡行間發現,嚴重中傷你的這個人你應該認識,甚至很熟,
你甚至可以確定是在哪一群人之中,但你卻沒把握是裡面的哪一個人,甚至是裡面的哪幾個
人。
而最後你又因為生活圈的嚴重重疊,要不斷的跟這些人,甚至是所謂的好朋友往來。因為匿
名的中傷,你會開始懷疑,在這圈子裡的所有付出都會被當傻瓜嘲笑。別人對你的付出,你
也會開始懷疑是不是真的?
不斷的重建對自己的信心,重建對團體同儕間的信任,隔天又被新的流言給中傷催毀,抓不
到兇手。現實的生活變的虛假,自己整天的生活像是被不知名、一雙雙懷疑的嘲笑的雙眼監
視著,每天都在心靈重建跟再度被摧毀中渡過。
我很替她惋惜、遺憾。
如果這個攻擊 cindy 的有心人士,是 cindy 的工作伙伴、甚至是好友,那就是職場霸凌、
同儕霸凌。如果只是因為使用網路這個平台,就改叫網路霸凌,反而會讓整件事情一下失焦

網路霸凌這個問題,我認為,就事論事的靠北是可以的,沒有人來指正錯的事情,會造成整
個社會退步及虛偽。但不負責任的匿名造謠,不可以。你敢講,就別怕承擔責任。
平台只是工具,焦點該放在誰是霸凌者,該怎麼做才不會再出現,而不是檢討工具。就像我
們不會檢討鄭捷為什麼這麼容易取得菜刀。
要霸凌別人的人,是永遠不缺工具的。
**************************************************
辜小姐的文章超過一半都引用自jwch的文章
真正她寫的部分只有去年露奶自拍外洩的回憶跟倒數第三段、倒數第二段後半
跟最後一段而已
雖然有註明引用連結
但這根本是變相抄襲吧
不知情沒按連結的人根本以為都是辜小姐原創
還讓很多人因此誇讚辜小姐的文章寫得真好,條理分明,能透析這事件的本質
你這樣做真的沒問題嗎?
如果辜莞允是jwch本人,我願意誠摯道歉我的指控
但如果不是,我認為你這文章不是在末端註明部分引用而已
因為實情是引用數量根本超過一半了
作者: n88713117 (國營米蟲 (水屬性))   2015-04-23 22:42:00
這篇講網路霸凌 會不會待會演變成另一個....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04-23 22:43:00
其實好像沒必要PO出來,可以先回給jwch或辜小姐詢問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23 22:43:00
所以我稱讚錯人了? (崩潰)
作者: crazylovewow (Mike)   2015-04-23 22:45:00
我是覺得要引用就直接貼連結給別人,哈哈
作者: HSUANLEI (小樹*)   2015-04-23 22:47:00
他有編輯過了 部分內容轉自(文章網址)
作者: aprilkwc (阿肥)   2015-04-23 22:47:00
我自覺得有連結還好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23 22:48:00
這種排版方式,一點都不OK... 想怒轉八卦zz樓上動作真快 XD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2:48:00
我覺得這種引用方式很不好 已經超過50%了啊 不是摘錄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04-23 22:49:00
這種方式 我認為是抄襲
作者: rimoe (.(ェ).)   2015-04-23 22:49:00
原po有問過jwch本人意見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3 22:49:00
我也有看到那篇,覺得很囧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04-23 22:49:00
明明就可以先告知雙方,直接PO上來給人公評感覺不久又要
作者: crazylovewow (Mike)   2015-04-23 22:49:00
底下真的很多迷弟迷妹以為是她寫的,哈哈哈哈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5-04-23 22:50:00
要引用就標出來清楚告訴大家哪些是引用別人的文字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04-23 22:50:00
開始批鬥大會...
作者: HSUANLEI (小樹*)   2015-04-23 22:50:00
明天會變成新聞嗎 哈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3 22:50:00
那時我還納悶說難道j大就是辜本人?
作者: blackyuki (OAO)   2015-04-23 22:50:00
小論文的引用規定是引用文句要標出來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23 22:50:00
其實看辜FB補充連結的部分,基本上是九成肯定不是原作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2:50:00
如果真的有人因為這個去霸凌辜小姐 説真的該檢討的是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2:51:00
錯誤使用網路這個工具的網民還有辜錯誤的引用方式吧?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04-23 22:52:00
如果告知後他有改或道歉之類態度良好就還好阿~~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23 22:52:00
如果以此對辜做出負面評價的話,我是認為不算霸凌喔,應該是合理可受公眾評論的事情
作者: CoCoChanel (特調COCO)   2015-04-23 22:53:00
霸凌一詞要被濫用了嗎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2:53:00
octobird就算沒先告知兩方就PO這篇文章也沒太大不妥阿OK 我承認是我用詞錯誤而且辜很多人追蹤 5000人按讚難道不能接受公評嗎XD?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04-23 22:57:00
沒不能接受公評阿,只是立刻轉八卦這種應該不算普通公評X
作者: ppc ( )   2015-04-23 22:57:00
小心她自殺變你網路霸凌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2:58:00
接受公評跟你所擔心的不理性辱罵明明就兩碼子事該分開來檢討的東西幹嘛硬要混在一起?轉八卦只是希望更多人關注吧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04-23 22:59:00
只是覺得先詢問確定情況再PO文公評也不遲XD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3:00:00
恐怕不是每個人每次做事都有辦法這樣委婉周詳唷^^"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4-23 23:00:00
這個根本抄襲吧... 在美國最嚴重會被退學的...
作者: B51141 (KUKUO)   2015-04-23 23:00:00
稱讚錯人了+1
作者: crazylovewow (Mike)   2015-04-23 23:01:00
如果今天陳姨發這文就會被噓到爆,而今天所謂宅男女神做這事情會被原諒,我想很多人說自己正義其實都還滿虛偽的,會帶成見去看一件事情。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4-23 23:01:00
如果他有問過原作者, 對方也同意了就還好, 但是如果直接抄又沒告知...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5-04-23 23:02:00
這不叫引用是抄襲了
作者: carolwu18   2015-04-23 23:02:00
我也疑惑J大就是辜嗎
作者: evang (Evangeline)   2015-04-23 23:05:00
這很明顯是故意要讓人誤判文章全為自己寫的吧
作者: jevousaime (paper)   2015-04-23 23:08:00
現在就是很多人趁一片亂時趕快發表意見表示自己也
作者: hi1234 (hello)   2015-04-23 23:08:00
無法接受自己文章被斷章截取欸…
作者: CoCoChanel (特調COCO)   2015-04-23 23:09:00
抄襲+1
作者: vvus (不囧)   2015-04-23 23:11:00
我真的很好奇,有多少人按讚很重要嗎
作者: jevousaime (paper)   2015-04-23 23:12:00
她現在好像有趕緊註明了嘖嘖
作者: vO3Oy (白菜滷好吃)   2015-04-23 23:14:00
抄襲+1 完全沒說哪些是引用
作者: ADIE2 (ㄚ呆)   2015-04-23 23:17:00
這種文也可以有抄襲抓馬XDDDDDDDDDDDDD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3 23:18:00
看誰分享辜的動態就知道啦~ 好多都是稱讚辜有智慧XD到是有一位酸"這就是台灣智財權的程度"倒
作者: ronale (挑戰是無限 人生是永遠)   2015-04-23 23:19:00
抄襲+1 故意模糊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5-04-23 23:19:00
這些話由NONO來說就是有說服力阿 因為她本身是過來人臉書發文 一半抄襲別人 會被退學...這什麼世道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23 23:20:00
看了下面的留言,原PO似乎促成了鄉民進攻啊 XD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3 23:20:00
"分享"也可以很有說服力,而不是用混淆像抄襲的方式
作者: artw1201 (amanda)   2015-04-23 23:22:00
霸凌ㄧ詞即將被濫用!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23 23:23:00
看這篇 http://on.fb.me/1EvwCbT 就知道,他並不是不會正常的引用方式...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4-23 23:31:00
以為是他自己寫的……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3:32:00
如果今天有人臉書發文抄襲我一大半文章 然後沒被怎樣我才會覺得這世道是怎樣咧 拜託XD
作者: Tksryky (Yukytkisr)   2015-04-23 23:33:00
根本是抄襲 且並沒有註明有jwch本人同意(如果有先問過)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3 23:34:00
還說不知道這樣引用有問題,H大的推文可以去打她的臉了~
作者: fordham5566   2015-04-23 23:38:00
作者: meowde (甜水胡同)   2015-04-23 23:39:00
抄真大,把原作者的話去掉,看起來文章就沒什麼內容,純萃回憶抒發
作者: line012 (吝呢)   2015-04-23 23:40:00
如果一開始就有放引用網址,我覺得她只是不太清楚該怎麼標明會比較好,沒有到抄襲那麼嚴重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2015-04-23 23:43:00
他重編了,至少他跟阿米巴原蟲一樣,電一電會改( ′-`)y-~
作者: herbi (老梁)   2015-04-23 23:44:00
傻眼
作者: arnold3 (no)   2015-04-23 23:51:00
人正也要忌妒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4-23 23:54:00
樓上你這句話很怪,討論文章是否節錄跟人的外貌個性並沒有直接關聯
作者: seigamywife (軒)   2015-04-23 23:55:00
so what現在又要公審她嗎
作者: hi1234 (hello)   2015-04-23 23:58:00
這沒有公審吧…= =是真的不太對啊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5-04-23 23:59:00
不對的事情就是要糾正阿 是在鄉愿啥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4-24 00:02:00
哇公審跟霸凌一樣要被濫用了嗎?
作者: meowde (甜水胡同)   2015-04-24 00:14:00
顏值高才是王道 不正的請保重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4-24 00:23:00
就事論事,寫作文章還是要符合著作權和寫作倫理相關規範引用時應特別標記並註明出處,且比例應有所限制。我想這不用上綱到很高的層次,就事論事的分析就可以了
作者: tp6u4vm0 (someday)   2015-04-24 00:28:00
剛剛看他有把引用的部份加上記號了 而且有在底下的留言說明自己有錯在先 他也說這樣不算霸凌雖然我還是覺得打一篇文章引用別人的部分幾乎一半不是很恰當啦 但有認錯且改正就好 別太苛求吧
作者: ppzz (ppzz)   2015-04-24 00:40:00
我覺得還好,一開始她就有留網址了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5-04-24 01:39:00
抄襲 這種報告或作業一定退件
作者: bobosun (Hope popo)   2015-04-24 02:07:00
抄襲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5-04-24 02:16:00
如果這兩個人不是同一個,也沒取得這樣引用的同意,的確世非常不恰當,引用這麼多應該要把引用符號列清楚,分別引用的段落註明出處,只附個連結不OK後來的道歉、取得同意跟修改就合理了,這反應也有幫助了
作者: kelly096k (kelly096k)   2015-04-24 03:18:00
抄襲
作者: mizmisa (寧信有鬼不信男嘴)   2015-04-24 03:34:00
辜本來就行事風格充滿爭議,現在依舊百思不解她怎紅得?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4-24 03:39:00
抄襲無誤
作者: alice0955g (我愛小綿羊)   2015-04-24 04:00:00
抄襲=_= 討厭把別人幸苦的變成自己的
作者: usermanual1 (使用者是什麼??)   2015-04-24 04:54:00
一群版友總是只會跟風 以往這種事大家一定噓到爆 現在就說不要公審不要霸凌 人家講什麼就做什麼 一點思考能力都沒有呀??
作者: fiercebull (馬鹿野郎)   2015-04-24 08:12:00
同意樓上,抄襲就是不對的啊,但是大家現在都不敢噓了
作者: RuinAngel (左)   2015-04-24 08:20:00
點了連結看她頁面說實話引用的滿清楚的不否認會有人以為是她自己寫的但明眼人應該不會誤會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4-24 09:28:00
妳現在才點的話那是因為她已經修過了~
作者: lindavwill (拎刀)   2015-04-24 10:58:00
抄襲吧
作者: yeswilde (冷魯派)   2015-04-24 12:14:00
抄襲就該噓
作者: uhhimdone   2015-04-24 14:52:00
她已經改正了哦也自己私訊作者了她自己也說本意不是抄襲因為她一開始就放上網址了 我是覺得有改正就還好 大家就不用再那麼激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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