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反同志婚姻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19:48:20
先說結論 ─ 反同性婚姻就是反智,邊說尊重同性戀邊反同性婚姻有人格分裂
對於反同性婚姻教徒
你們很邪惡,你們很可惡 (對,你沒看錯)
你們佔著台灣是政教分離的國家便宜,大行政教合一的迫害
你們跟恐怖組織沒啥兩樣,恐怖分子殺的是肉體,你們殺的是靈魂
你們拿著耶穌的名,行不義之事
耶穌唾棄你們
你想信什麼教正常的人都懶得管
但你們宗教的教義是拿來規範"信教"的,而不是規範"不信"的
台灣是政教分離、遵守普世價值的國家
你們幻想台灣是政教合一,整天拿你們的教義迫害人
要不要想想台灣哪天真的政教合一了,會是哪個宗教?
教徒你們不拿香、不拜祖先,整天指著觀音說邪靈、不男不女
你們以為同性戀會第一個去浸豬籠?
所以不要在拿你們的教義來迫害所有人了!!
對於反同志婚的非教徒
你們就是讀書少,錯誤的觀念沒得到改正
請去多讀點書 the end.
對於關啟文的那篇文章,你說他經典,我認同你
是非常經典的"低水準又邪惡"的文章
邪惡在,他用普世價值包裝了教徒們偏激的教義
低水準在,他整篇文章邏輯錯亂,狗屁不通
我(簡稱評)稍微檢視關啟文(簡稱文)該篇邪惡又低水準文章的架構與內容,
就他自承如下:
A)同性婚姻勢不可擋?
文舉了一堆支持同性結婚的先進國家當例子後,然後說同性結婚不代表開明與先進
評:關啟文以一個自打臉起手
B)同性婚姻的爭議性
文認為同性婚姻不是個人問題,認為反同性婚姻有非宗教人士(舉了John Gray為例子)
評:同性婚姻就是個人問題,然後關啟文跟他的支持者們眼睛需要看醫生,
John Gray 從來沒有反對同性婚姻,John Gray甚至說了:
「一個寬容政策是讓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擁有同樣的個人和公民自由,
而沒有那一方需要承擔另一方沒有的負擔,似乎這種政策最能產生
和平共存的局面。」
文認為反對同性婚姻是"寬容且平等"的,我們這些反對"他們反對同性婚姻的"
是在逆向歧視他們,而且還迫害到教徒們的宗教自由,更別提同性婚姻權是虛構的人權!
因為聯合國的多哈宣言保障的是男、女婚姻
評:關啟文各種扭曲John Gray的說法,簡單來說,
關啟文認為禁止說女生智商比男生低是不寬容又不平等的逆向歧視外
還迫害到歧視女生者的人權喔 XD
關啟文不是英文很差就是很邪惡的扭曲多哈宣言
多哈宣言"從來"都沒有說婚姻只限男女!
而是說一段婚姻裡面男人跟女人是平等的夥伴!!!
C)同性婚姻與人權的標準
文說一堆人權都不是真的,都是假的不需要保障
這些假的人權害的文化庸俗,還有道德敗壞
評:對對對,全天下就只信基督教的人權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 (酸)
認真來講,關啟文這篇文章沒有提供判斷真假人權的標準
然後就把同性婚姻的人權扭曲成 選擇生活方式的人權
難道關啟文腦袋裝的不是腦汁而是嘔吐物嗎?
還有就算同性戀的人權是假的,道德敗壞甘同性戀屁事?
那些偷錢的、強姦的、搞小三的都是同性戀害的?
D)婚姻制度──平等人權vs公共利益
文說,要承認同性婚姻可以,要證明同性婚姻會促進最大的公共利益
評:保障人權就是促進最大的公共利益
再來關啟文就雙重標準啊,開放基督教前有評估過最大的公共利益嗎?
E)檢視同性婚姻的論據:
關啟文:為何同性可以結婚,我們不能包二奶?
同性結婚會破壞一夫一妻制
同性亂不等同異性戀
同性戀會造成戀童、人獸交
評:我覺得重述一次關啟文的話就是最大的吐槽啦zzz
F)一夫一妻與公共利益:
文:婚姻是一種體制
評:對啊,所以呢? 同性結婚就不是體制了嗎? 
G)結語
評:從一開始的自打臉到後來的捏造、扭曲學者的話,你們還要期待甚麼結語(翻桌)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 引述《LoveAcoustic (Kellin)》之銘言:
: : 我講的不是反同志
: : 討厭同志是個人的事
: : 但是因為自己討厭就要限制甚至是迫害別人的權利
: : 那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
: : 不少人討厭吃青椒 但是也沒有反青椒聯盟出來反對種植青椒啊
: : 看了一寫文章裡反同志的理由 都無法導出"反同婚"這個結論
: : 講得簡單一點 今天你就算被同志強暴了都無法構成反同婚的理由
: : 但無法否認反同婚的聲浪還是不小
: : 所以我想他們應該也有他們理念
: : 我估狗了一下 結果只估狗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
: : 有人可以提供任何有邏輯的反同婚資料讓我拜讀一下嗎?
: : 如果沒有的話 只是為了自己討厭就要迫害別人的話
: : 真他媽令人作嘔
: 這串討論沒看到有人針對原po的問題做回答
: 那由我來提供資料給原po參考
: 內無用宗教信仰為依據的部分:
: 在這方面最經典的文章,是關啟文教授的「同性婚姻是人權嗎?」
: http://kwankaiman.blogspot.tw/2012/11/blog-post_22.html
: 這篇他改版多次,也很感謝在香港的他關注我們台灣的時事,
: 裡面有很多敘述到台灣的部分
: 若是覺得他的文章太長,太學理,這裡也有反多元成家懶人包可供原po參考
: http://panogud1314.blogspot.tw/
: 法務部反對同婚修法的理由
: http://goo.gl/Yrj32U
: 涵蓋有宗教理由的部分:
: 天主教的反多元成家牧函
: http://www.catholic.org.tw/catholic/photodiary/photodiaryDetail.php?pd_id=33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同性婚姻議題牧函
: http://goo.gl/CMD6Oo
: 17所大學,基督教大學聯盟所發表的共同聲明:尊重同志傾向反對同婚
: http://203.69.66.115/news/view/2013-11-29/42397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5-04-29 19:54:00
純推第一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4-29 19:54:00
富奸風氣不可長XDDDD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19:55:00
沒辦法,我C-G的評論重打了兩次了,結果都沒留下來快吐血,先休息一下再重打...我找到檔案了!
作者: sheryl721 (地瓜喵)   2015-04-29 20:02:00
坐等檔案XD
作者: jenny789 (Qoo)   2015-04-29 20:03:00
覺得反同的就只是見不得別人幸福的閒人,別國通過同性婚姻,也沒見出什麼問題,也沒有從這樣家庭長大的孩子出來哭訴過不幸福,到底有什麼好反對?身為異性戀的那種優越感到底打哪來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20:03:00
已經補上了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4-29 20:17:00
本來想針對你的論點回覆你的,但是想想既然偏激成這樣,先送請版主去處理人身攻擊的部分,再來處理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20:18:00
你們不要老是搞用刀叉吃人肉這套啦啦我猜你也回應不了啦~因為我說的就是事實!
作者: s89227 (Kei)   2015-04-29 20:19:00
自以為理性討論就不要一直跳針或邏輯錯誤的回應然後再來說別人偏激要檢舉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4-29 20:19:00
我是建議你將讓些不利討論的人身攻擊部分拿掉,不然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20:19:00
哪裡人身攻擊了?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4-29 20:20:00
我回應你的論點,會是助長這種惡行的過錯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20:20:00
你拿了一堆錯誤百出的論點我都敢回應了 XD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4-29 20:23:00
我先送給版主審核了,等她對你文章處理的回應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20:24:00
whatever~
作者: geken (Goblin & Koblod)   2015-04-29 20:29:00
人身攻擊????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20:31:00
我也是滿頭問號,反正回答不出來就說人家人身攻擊 XD
作者: juspion (sillyfish04)   2015-04-29 21:31:00
一位個人結不結婚跟社會有什麼關係,我相信隔壁鄰居要不要結婚應該和原原po沒關係吧 難道因為同志就不一樣嗎
作者: j8630222 (75G)   2015-04-29 21:36:00
你有讀書你好厲害喔 意見不同就該多讀書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5-04-29 21:43:00
請多讀書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5-04-29 21:54:00
意見不同也該講點理由出來 XD甚麼都講不出來,只會跳針那的確該讀點書惹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4-29 23:20:00
我不是教徒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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