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2015-05-14 18:32:41不論是小三還是小王都是讓人很生氣的東西
但這種事是不是需要搞到用刑事處罰
還是只需要民事侵權賠償呢?
大家有什麼意見就直接上去留言吧
http://join.gov.tw/openup/policies/detail/c3df84b7-d1d8-4925-9925-705ca9417f23
雖然知道感情不能靠法律維繫,但如果老公變節了,不對男人與小三處以刑責,真的很難解恨啊!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5-14 18:39:00通常是為了小孩原諒老公 痛懲小三
作者: ihopehsp (jeaendedty) 2015-05-14 18:40:00
支持除罪化!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8:40:00贊成,婚姻不能靠刑法維繫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5-14 18:40:00支持 民事賠償就夠了 兩個人的感情生變卻由國家來處罰怪怪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14 18:41:00你用民事結婚用刑事處罰?www 支持除刑罪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5-14 18:41:00
賠錢比坐牢實際啦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5-14 18:43:00支持除罪化,但民事要加重讓他們賠到脫褲XDDDDDDD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8:45:00
支持除罪化,但民事要加重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5-14 18:45:00
賠到脫褲讚
支持啊為什麼有些人就是認為臺灣不適合怎樣怎樣 把自己看的比別人低還要求別人不能種族歧視唉
作者:
shaqie (shaq)
2015-05-14 18:48:00要怕什麼?婚姻走到需要用恐懼維持,還有繼續下去的必要?
作者:
cindy0310 (再向上踏一階XDD)
2015-05-14 18:50:00支持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18:50:00支持除罪 這種感情事情不要佔用司法資源+監獄很擠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5-14 18:51:00支持 夫妻之間的事國家不需要插手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5-14 18:52:00支持阿,不然就改要告兩個一起告,現在這樣跟仙人跳差不多了= =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5-14 18:52:00說真的我好像沒聽過通姦真的被抓去關的 根本沒人怕嘛~
作者: poeoe 2015-05-14 18:53:00
感情不是靠國家來維持的 真的可以考慮這方向
作者:
gaga326 (幸福人生~)
2015-05-14 18:55:00支持,用刑法綁架感情也太奇怪吧?沒感情了還要用法律來綁住對方嗎?
作者:
pipitruck (pipitruck)
2015-05-14 18:56:00完全無罪也沒差 就算結婚我個人也資產獨立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5-05-14 18:59:00
支持除罪化,但民事加重+1
有刑法還有些要臉的 不想碰已婚的 如沒罪責 應該會很活躍吧
民事加重的嚇阻力對市井小民已經夠了有沒有刑事責任 對有錢人的影響其實都不太大
支持除罪再說跟別人上床是犯罪的意義為何?性屬夫妻獨有?
外遇就是兩個人之間的民事契約糾紛而已 用刑法入罪簡直莫名奇妙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5-14 19:03:00
民事賠償就好 刑事除罪
作者: vdw 2015-05-14 19:04:00
支持,會外遇的就是會外遇啊XD 幸福婚姻也不是建構在害怕刑責的恐懼上,而是其他更積極正向的意義上吧。婚前協議跟各自財產獨立還比較實際…
作者:
DecaRaBia (é“æˆå¯º 蛇之ç„)
2015-05-14 19:04:00跟某些動輒拿石頭砸死人的國家有什麼兩樣?
支持除罪化 民事賠償維持現狀 因為刑不上感情若真外遇 離婚就可處理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9:06:00如果有除罪化就會外遇的配偶,說到底也是自己選的
作者:
wxyz111 (恢復生命玩心)
2015-05-14 19:06:00支持
刑法處罰私德本來就很荒謬 用違約的觀點看的話用民事處理就夠了
作者:
molecules (molecules)
2015-05-14 19:09:00不支持,不想說服自己支持,女性的確在婚姻中犧牲很多這樣結婚跟交男女朋友有什麼兩樣?結婚率會下降吧
作者:
iwtlh (阿巧)
2015-05-14 19:12:00不支持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5-14 19:12:00跟結婚率有什麼關係?結婚是因爲有通姦罪保障?!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5-14 19:12:00也有女生會外遇 看看前幾樓的朋友(疑
標準的女人受害法律 老公出軌老婆告外面女人原諒老公老婆出軌老公告老婆和外面男人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9:13:00
跟男女朋友哪有一樣?男女朋友劈腿不需負民事責任啊
作者:
iwtlh (阿巧)
2015-05-14 19:13:00婚姻本來雙方都要對對方負責任,已經不只是有無愛情的問題了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5-05-14 19:13:00夭壽 原來有沒結婚的差別在於通姦罪 我誤會多年惹
作者:
mimoq (菇菇)
2015-05-14 19:13:00支持!
作者:
tomatoo (茄)
2015-05-14 19:13:00某些推文真是大開眼界 好像只有男人會外遇是吧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19:14:00不同意婚姻的維持要靠通姦罪存在的論點= =
還在幻想這條法律是保障女性的小孩子醒醒吧 去看看多少女權團體大力抨擊這法律的
作者: greenbird542 (321) 2015-05-14 19:15:00
不支持
現實中就是被這條法律處罰到的女性佔多數 大家以為比較會外遇的男性反而很少被處罰到
作者:
theNBHD (芳鄰)
2015-05-14 19:16:00她們是男女朋友沒錯 只是想表達不是只有男生會劈腿的
作者:
akiraedo (Aoya )
2015-05-14 19:17:00雖然因為個人因素很討厭小三 但覺得民事歸民事,家務事佔用司法資源並不好。
當然要是從嚇阻外面女人不要當別人第三者的角度來講也有道理啦 反正不甘男人的事 妳們女人慢慢告吧不過大概有半數的人連民事刑事都不會分 難怪總是會有人被唬弄
通姦罪不能維持婚姻的神聖性 只是拿來懲罰小三的武器而已 因通姦罪被告的女性還比男性多咧
作者:
xxx83221 (xxx83221)
2015-05-14 19:25:00投票網址的留言都是贊成 反對的是怕搞不清民刑事被笑嗎
如果要除刑事罪的部份 民事罪的部份應該要加重 去第三者版晃一圈 也有被告後很開心的說男方幫他把賠償部份付清了 看起來完全不痛不癢 不就變相等於我超有錢我愛通姦就通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5-14 19:25:00=======請大家踴躍上去投票在這邊講看不到的=====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19:26:00嗯..目前比較高比例懲罰到女生原因是女生感情上較容易原諒老公,而通姦又是告訴乃論,所以很多是不告老公只告外面的小三的..
外遇違約的是第二者,懲罰第三者本來就很奇怪啊...
作者:
miltonwu (減肥怎麼這麼難)
2015-05-14 19:28:00不支持 這樣要怎麼懲罰跑來嗆人的小三?
兩個人間性忠貞的契約,觀其他人屁事?員工被挖角要跳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9:29:00
怎麼懲罰?用民事懲罰啊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5-05-14 19:30:00除非民事可以要求外遇離婚者需淨戶出身,否則絕不支持
其實除罪化這個很有誤導嫌疑 應該叫去刑化 不然一堆人以為這樣就都不能告了 拿外遇的沒辦法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5-05-14 19:31:00實務上看多就會發現若無刑事輔助,元配要告有多難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5-14 19:31:00支持~
作者:
d78315 (d78315)
2015-05-14 19:33:00支持除罪化 有很多複雜的因素 不該把婚姻當作一種手段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4 19:37:00支持除罪,感情這種事中間本就不是外人能斷定,也不能用說是一種罪,用民事就可以了
加重民事也只是理想性的口號,一般人賠個幾十萬還拿的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4 19:38:00而且刑法本就不適用來讓人解恨的,法律不該淪為報仇的工
出來,判個上百萬結果拿張債權憑證能奈他何?? 也可能
不支持啊!你要通姦麻煩先離婚很難嗎?被判刑本來就活該?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4 19:44:00回I大,對某些人來說真的很難啊,意編事老婆小孩,一邊是喜歡的女人,可能真的很難選擇一邊放下啊。這種事並不是非黑即白,所以動用刑法真的很難說得過去
作者: Sanish (o(‧"‧)o) 2015-05-14 19:46:00
先離婚就不叫通姦了啊 :)
作者:
uysnhoj (Mr. J)
2015-05-14 19:46:00支持,因為情感不該被法律約束
作者:
nick2010 (OBOV信眾)
2015-05-14 19:47:00現在的問題是 為什麼可以不告自己的配偶 然後提告對方這樣根本不合理阿.....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運轉中)
2015-05-14 19:47:00突然好奇 有紅燈區的國家 在這議題上的看法
多元成家跟除罪無關啦多元成家沒有說可以外遇 可以幾妻幾夫喔 都沒有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運轉中)
2015-05-14 19:52:00 通姦罪可以處罰的是肉體出軌 精神出軌有辦法嗎?
dunhilln你不用好奇,世界上沒幾個國家是和台灣一樣有通姦罪的,連中國都沒有,只剩下台灣和伊斯蘭國家
只是覺得很多意外是可以避免不要讓它發生的…對某些元配和小孩來說太可憐了!好吧~反正感情本來就是不公平的
作者:
dunhilln (工具人運轉中)
2015-05-14 19:56:00喔 讚美阿拉~ @_@ (打開雙手跪在毯子上)
作者: dluog (gleen) 2015-05-14 20:02:00
支持除罪化啊 都甚麼年代了......
作者: likeyou2 (曦荷) 2015-05-14 20:04:00
不支持
作者:
siamese (S邏)
2015-05-14 20:06:00法律保障孩童建康成長之下,是沒意見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5-14 20:06:00時代果然不一樣了~當年我一提民事化~就被圍攻~現在變了XD
作者: dluog (gleen) 2015-05-14 20:06:00
目前反對除罪化比贊成多100票 @"@
作者:
alu0228 (fen)
2015-05-14 20:07:00為何感情的支持需要用刑事責任來維持?支持除罪化
作者: poeoe 2015-05-14 20:07:00
民事加重也很怪 畢竟民法本來就沒什麼加重賠償的條文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5-05-14 20:10:00覺得應該先改成要告就兩個人一起告而且不能撤告
作者: poeoe 2015-05-14 20:10:00
其實照原本條文本來就可以求償了
作者: aMBer1260 (amber) 2015-05-14 20:16:00
比起這個,性侵害更嚴重吧,都被判超輕= =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20:17:00告訴乃論是可以撤告的........
支持.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好像很能引起義憤的情緒XDDD
不贊成,我覺得加重還差不多一點,但是要告就得二個一起告就是了,只有民事的話那有錢人根本沒差啊,最好強制只能坐牢不能易科罰金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4 20:22:00該氣的是劈腿的那個人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4 20:29:00但民事的話,可以拿到比較多的實質補償。
作者:
self520 (R Shu)
2015-05-14 20:29:00支持!以前也傻傻覺得除罪後就沒保障了,但是後來上過法律系通識課發現通姦罪本身真的很奇怪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4 20:30:00既然真的不愛了,又何必一定要勉強在一起?
作者: yuriohno (yuri) 2015-05-14 20:33:00
既然不愛了不能先離婚 一定要外遇? 先勉強在一起的是誰如果大家被外遇能這麼冷靜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4 20:34:00或是像美國那樣,有錢人又是夫妻合併財產制的話,離婚時直接割讓一半的財產給太太,這樣不是很好嗎?超級名導史蒂芬史匹柏離婚數次,他前妻拿了數千萬美元,這樣子,對於女方來說更有實際效益才對!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4 20:35:00台灣也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啊
作者:
KWBilly (Billy)
2015-05-14 20:43:00紅明顯…到底有多少人真的有去投票表達意見啊…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5-05-14 20:50:00支持 民法加重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5-14 20:55:00支持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
2015-05-14 20:58:00反正會通姦就會通姦 有沒有罪沒差 而且這個會被告的通常是小三男的反而沒事
作者:
gaga326 (幸福人生~)
2015-05-14 21:07:00離婚如果有那麼簡單,就不會衍生那麼多問題了,通常都嘛是一方不肯放手吧?
不支持 「夫妻之間的事情不應該由法律介入協調」夫妻鬧翻離婚就算了 可是小孩的權益由誰來保護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14 21:12:00通姦除罪跟小孩的權益有啥關係?
作者:
hsinyu28 (W.H.Y)
2015-05-14 21:15:00支持除罪化
作者: nientzu09 (夢想起飛) 2015-05-14 21:19:00
不支持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5-05-14 21:21:00
照樓上上上所說老公或老婆被抓去關 對小孩比較有保障?
作者:
boast (Any)
2015-05-14 21:21:00=============大家多投票,這裡講只是講爽的==============
作者:
audzzz (Audrey)
2015-05-14 21:31:00民事加重!
支持 但民事責任加重+1 通姦被關有什麼意義阿是要讓他賠償財產和損失才對
作者: KudohPhoe (melancholoic) 2015-05-14 21:34:00
婚姻是民事契約,違約賠償啊為什麼覺得要靠刑法...
作者: yuriohno (yuri) 2015-05-14 21:38:00
會外遇的大部分連好好談離婚都沒有吧!
作者:
akiraedo (Aoya )
2015-05-14 21:38:00刑法跟小孩權益無關喔~監護權和財產繼承等等都是民法的
作者:
wei205 (Ellie)
2015-05-14 21:43:00支持除罪化
作者:
tanhagh (鹽水雞ew)
2015-05-14 21:56:00支持除罪 真的要通姦的人根本不會考慮犯不犯罪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2:42:00
支持除罪,本來有罪都那樣結果了~~~乾脆除罪兩個情感問題的綁在一起對小孩也沒比較好,錢照料比較實在
民事加重 結果對方根本沒錢有屁用 就是要讓他們有案底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2:47:00
記得老師說的好,婚姻其實是保障財產關係,無法保障感情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5-05-14 23:07:00出軌又不一定男的 女生出鬼還比較多
支持, 如果被判刑我不知道為什麼要拿國家的資源去幫忙處罰一個外遇的老公/老婆美國財產可以聯合申報也可以分開, 看婚前怎麼協議不一定是離婚可以分一半, 每個州的規定還不同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5-14 23:10:00
持平 但我認為通常都是外遇者被原諒 只告小三不合理若沒有要除罪 那麼希望修正成要告就是一體的被告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5-05-14 23:11:00告小三的你只是看到市南方外遇吧
作者: CecileCutie (蔚) 2015-05-14 23:11:00
不然乾脆除罪化
作者:
fasio188 (fasio)
2015-05-14 23:16:00支持除罪化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3:24:00
不要覺得婚姻就保障一切,上面一些擔心沒保障的,婚前好好協議保障,如果保障還是感情出現問題,讓彼此感情自由在這多元社會,有其他方式對小孩更好,如果是情感已經到那一步
作者:
anan78go (yian )
2015-05-14 23:36:00支持欸..
作者: proenza (Schouler) 2015-05-14 23:37:00
被關沒什麼意義,加重民事賠償才有實用價值+1
作者:
poister (光陰者,百代之過客)
2015-05-14 23:39:00民事要加重
作者: fluuuu (咩比) 2015-05-14 23:42:00
支持的趕快去投票比較重要,還是要看大眾文化價值到了沒
作者: anxitrimer (anxi) 2015-05-14 23:46:00
支持
支持感情的事用刑法來懲罰覺得很荒謬,有點...佔用司法資
作者: bhis (XXXS) 2015-05-15 00:05:00
兩個結婚前立個契約,比法律加重賠償更快更有效。
作者:
saniyan (檬皮)
2015-05-15 00:05:00反對!民事沒辦法達到制裁的作用,這樣外遇也太輕鬆了吧婚前協議這觀念對於很多爸爸媽媽那個年代的人來說很難做到,實在是需要更全面的考量
作者:
nakabin (日落)
2015-05-15 00:45:00支持
「實務上看多就會發現若無刑事輔助,元配要告有多難」→支持的人都忽略了這句推文哪...
支持除罪化為什麼只是因為和配偶外的人合意性交就要被刑法處罰 這真的不是刑法該處理的問題
你伴侶有能力付錢了事搞外遇那也是你選的,一個家庭需要到刑法來約束是件很可悲的事情…醒醒吧,這條法律是在說明人民感情上的智商…早該廢了…
作者:
PSYmt (等弦)
2015-05-15 01:55:00當然支持除罪
作者:
annnnvn (我是一隻大螞蟻)
2015-05-15 02:03:00支持 結婚本來就沒保障
元配告不贏也是他家的事,自己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很難嗎?
作者: tinacha (Amor fati) 2015-05-15 02:50:00
怎麼感覺是來宣傳網站的..
作者:
cashko 2015-05-15 03:18:00我覺得這是早晚的,這是私德問題比較大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5-05-15 08:42:00支持,用刑法框住婚姻太可悲了。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05-15 08:55:00用伊斯蘭律法算了 對婚姻超有保障
作者: virginia779 2015-05-15 08:58:00
支持是讓女人在婚姻中的犧牲有停損點
作者:
njrmp (面對心魔)
2015-05-15 09:44:00支持+1
作者:
miltonwu (減肥怎麼這麼難)
2015-05-15 10:02:00即使民事賠償也沒用啊,舉我們家為例,她家很有錢,又囂張到不行...狂嗆:我們就是讓你找不到證據...如果還除刑化,天生的海灘誰奈她何?所以,元配只能白白被欺負嗎?
作者:
vatog (...)
2015-05-15 10:29:00既然找不到證據 除不除罪對你沒影響 刑法也是講證據的絕大部份的人是很難脫產到完全沒財產的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5-05-15 10:44:00支持 通姦還沒除罪化的國家 除了伊斯蘭世界 就只剩台灣了吧PTT果然反指標 投票目前結果反對>>>支持
反指標無誤XD看太多把被背叛的心情提升到法理不容境界的當事人
作者:
iam18qt (iam18qt)
2015-05-15 11:15:00我不愛你 還要被抓去關?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5-15 11:16:00找不到證據的話根本就沒差+1不愛跟通姦是兩回事,不愛有不愛的處理方式,通姦是背信雖然我也贊成除罪化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5-15 11:25:00不支持啊 那小三小王不就有恃無恐?不愛對方就搞外遇?神邏輯欸 有種東西叫離婚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5-05-15 11:26:00
不支持啊 做錯事的人為什麼不用付出代價
作者: titterboy (蜻蜓) 2015-05-15 12:28:00
不支持,有刑法可以嚇阻小三,小三怕了,就不會搶其他人的配偶,自然就不會有私下的婚外情發生。
作者:
cashko 2015-05-15 13:48:00有時候是配偶主動找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