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女生們對法務部推動通姦除罪化的看法?

作者: largegg (lar)   2015-05-15 00:18:57
※ 引述《MapleT (楓)》之銘言:
: 我看到很多神奇言論
: 推 flutebear: 雖然知道感情不能靠法律維繫,但如果老公變節了,不對 05/14 18:37
: → flutebear: 男人與小三處以刑責,真的很難解恨啊! 05/14 18:37
: 法律從來就不管私人感情
: 不然凡是所有你恨的人都可以處以刑責
: 那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身上沒刑責了
: 推 linnderna: 不支持,這樣結婚有什麼保障? 05/14 18:38
: 所有的保障都寫在民法裡面
: 刑法的作用只有讓人坐牢或罰錢給國家,沒有任何實際利益到你身上
: → mename0314: 不支持,台灣不太適合執行 05/14 18:41
: 很多沒人權國家也可以用這套說法堅持不改惡法
: 這倒真是萬用解
: 推 Lotso0217: 不支持,這樣錢多的根本沒在怕,爽到那些狗男女 05/14 18:45
: 你什麼時候有了錢多的人會怕刑責的錯覺
: 推 Lotso0217: 民事賠償要是對方兩手一攤擺爛不賠,有辦法補救嗎? 05/14 18:47
: 刑事也不能讓對方賠你錢,只能讓對方坐牢或賠國家錢
: 推 heat0204: 有刑法還有些要臉的 不想碰已婚的 如沒罪責 應該會很活 05/14 19:00
: → heat0204: 躍吧 05/14 19:00
: 這個完全是開放同性婚=大家通通變成同性戀的一模一樣滑坡理論
: 這好像預設全國國民通通都不要臉
: 只是因為會被告所以才不這麼做
: 請問你做過統計嗎?
: 推 molecules: 不支持,不想說服自己支持,女性的確在婚姻中犧牲很多 05/14 19:09
: → molecules: 這樣結婚跟交男女朋友有什麼兩樣?結婚率會下降吧 05/14 19:11
: 你既然覺得犧牲這麼多為什麼要結婚???
: → iwtlh: 婚姻本來雙方都要對對方負責任,已經不只是有無愛情的問題 05/14 19:13
: → iwtlh: 了 05/14 19:13
: 婚姻的責任就寫在民事裡面
: → AppleAlice: 加重民事也只是理想性的口號,一般人賠個幾十萬還拿的 05/14 19:37
: → AppleAlice: 出來,判個上百萬結果拿張債權憑證能奈他何?? 也可能 05/14 19:38
: → AppleAlice: 變成很窮的人和很有錢的對民事責任不痛不癢的,而且無 05/14 19:38
: → AppleAlice: 刑事責任,民事確實很難告,對方也不會怕 05/14 19:39
: 其實民事比刑事好告多了
: 而且很窮和很有錢的對刑事責任也是不痛不癢
: 推 ishedgehog: 不支持啊!你要通姦麻煩先離婚很難嗎?被判刑本來就 05/14 19:43
: → ishedgehog: 活該? 05/14 19:43
: 民事違約=被判刑活該
: 那個如果公司發我offer又取消了,請把公司人員都抓去關吧
: 推 heat0204: 只有民事的話 婚姻大概就真的只是張紙 結好玩的吧 05/14 19:44
: 是不是有人以為刑法無所不包啊......
: 說真的
: 從反對派的說法裡面
: 只能看到有多少人對於法律完全不懂
: 大概以為刑法包羅萬象,民法只有一條賠錢┐(─_─)┌
: 其實民法才是真的無所不包
: 刑法只有侵害人權或公共危險的部份
: 另外不要幻想以刑逼民這種東西,這只有車禍有用
: 在通姦罪上,實務是反過來的,以錢逼刑
: 並不是老婆用坐牢去威脅外遇老公吐更多錢
: 實際上是外遇老公用不給錢來威脅老婆撤告
: 所以老婆只有 老公去坐牢自己一毛沒有
: 或
: 撤告老公,從此之後老公更囂張
: 實務上通姦罪才是造成經濟弱勢配偶無保障的元凶之一好嗎!!!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女的
周遭有些外遇的案例
雖然男女都會外遇,
可是被外遇的話怎想都是女人比男人吃虧,
有人問女人弱勢在哪?
年輕時沒多大差異,
但同樣都40多歲被另一半背叛離婚後,
男人還好找下一段婚姻,
因為女人大部分不在意男人年紀,
反而覺得應該事業有成有安全感,
反觀女人40多呢?
有多少男人覺得40多歲女人比的上二十幾歲女生,
好啦,對方不介意年紀一起結婚了,
但我們女人40多也不好生了,
新婚姻也需很辛苦才可能有兩人的健康小孩,
沒有兩人的孩子對方真的不遺憾嗎?
不可否認女人青春很重要,
被上段說不愛就閃人的婚姻拖著十幾二十年,
到如此地步時我們情何以堪?
(以上有點離題純屬抱怨)
現在是刑事除罪民事加重的聲音大點,
說實在感情不在了,
對方去坐牢跟對方賠償我錢,
我選後者實際多了,
只是周遭有些例子是事先將財產轉移後宣告破產,
離婚後不用賠多少錢就跟小三去國外生活,
這樣刑事無責民事也罰不了甚麼時,
只好告訴自己變心就變心了,
罰甚麼多沒意義?
原配自己活該挑錯人?
如果罰不到他甚麼錢,
那我希望他們被關,
出來也有紀錄,
被打都可告人傷害,
被背叛的痛有可能痛過被打的痛好幾倍,
難道心裡傷害是無形的就不算傷害?
除非無法鑽民事賠償漏洞,
不然我還是不支持刑事除罪化!
作者: JKGOOD   2015-05-15 00:21:00
最可憐永遠是小孩,體驗過就知道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5-15 00:24:00
嗯?其實我並不覺得小孩最可憐耶..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5-15 00:30:00
他也可以爽快付你錢跟你分一分 這樣你會比較好過嗎?怎麼做也都不還是否定自己最初的決定你的爽快真的可以建立在看他進牢這件事上面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0:32:00
你不適合法治國家
作者: 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   2015-05-15 00:33:00
你這篇等於說女生四十沒價值?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5-15 00:33:00
法律不是復仇工具~只是管理工具
作者: vainbook (Dante)   2015-05-15 00:36:00
有錢且亂搞的男人的妻子難道就對了嗎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5-05-15 00:36:00
跟l大同感想... 所以離婚的中年婦女就沒價值了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0:39:00
原PO支持現有的法律被說「不適合法治國家」...w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0:42:00
又要抓人語病啦?看一下內文論述還有原po許多有趣的想法喔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5-15 00:43:00
你的帳號是大GG 你跟我說你是女的?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0:44:00
恩?所以妳反對通姦除罪化是為了讓外遇的一方身上被烙個
作者: Rodrigo (swinger)   2015-05-15 00:44:00
@664 也可以是大卵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0:45:00
"通姦罪"的烙印,然後解被外遇者"被背叛的痛"嗎?
作者: cindy0310 (再向上踏一階XDD)   2015-05-15 00:45:00
難道女人一定是弱勢只能自怨含恨過一輩子嗎?人生應該取決於自己。
作者: largegg (lar)   2015-05-15 00:48:00
爽快付我錢分一分為何我會不好過?那麼請告訴我,要錢不對要對方坐牢不對,不可報復對方,一切痛自己吸收完全怨不了別人只因當初選錯人自己承擔?立場對調時到底誰可那麼想的開?另外不是說女人四十有無價值,而是身體構造就是女人有年紀不太能生小孩,一段婚姻沒彼此小孩沒遺憾?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0:48:00
誰說結婚一定要生小孩zzzzzz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5-15 00:49:00
我想四十再婚的情況很少人會要求生育吧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0:50:00
就是因為當事人沒辦法那麼理性想的開,所以才要讓公正第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5 00:50:00
這篇確實有若干道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05-15 00:51:00
但為了預防對方脫產,您可以搶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0:51:00
解,而是夫妻與第三者之間的事,所以才要通姦除罪化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0:52:00
而且感情的事 說穿了本就沒有任何保障不是嗎?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0:53:00
語病w 自己表示自己講的話有語病,那別人也只能同意真的有了w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5-15 00:54:00
不一定是女生比較吃虧,男生被外遇被綠也很可憐,但我也支持外遇的人要有懲罰好!讓外遇的人爽離開爽遊刃花或草之中,不是好風氣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0:54:00
你把受傷的心情跟法律刑責扯在一起談根本夾纏不清F大啊 你除了這個 就不能推點有內容的東西嗎?別忘了你上次堅持正名只有一種解 後來被其他回文打臉了呢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0:56:00
推chungrew。
作者: largegg (lar)   2015-05-15 00:56:00
好吧,再講無義,我被背叛過,都還有陰影,現在了解被背叛就是要自己治療自己,有討償及怨恨都是錯的,我都知道被背叛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0:56:00
不想在別人文章下跟你扯 想玩找別人啊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5-15 00:57:00
原po我懂你的心情啦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0:58:00
也不用這樣腦羞吧妳,沒有人說討債怨恨錯,只是妳的恨應該用別種方式來解決,不是用刑法。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5-15 00:59:00
很多人都被背叛過啊 不是只有你自己看開比較重要 我想到前陣子看過的一個新聞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00:00
打不打臉都某樓在說啊。關於嫁娶,問題應該在為什麼女方不能對男方說「嫁給我」或「我娶你」,讓這兩個字的用法可以平等,而不是你不爽就叫大家不要用。同樣法律的修訂也不是你不爽就要別人也跟你一樣。
作者: largegg (lar)   2015-05-15 01:01:00
另外這帳不是我的,我發誓我是女的,之前的推文都有提到,這樣也要誤會,我也沒辦法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01:00
別人發表看法在下面說「你不適合法治國家」是蠻有內容的啦w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5-15 01:01:00
http://0rz.tw/Tp9UB 再婚遇到外遇自殺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01:00
對錯不論,這篇確實是某些元配的心情,就像很多碰到劈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02:00
腿的心情文會有人推"劈腿的人沒好下場"、"他會有報應"一樣,對某些元配而言受到刑法制裁就是報應,我不知道
作者: DecaRaBia (道成寺 蛇之獄)   2015-05-15 01:03:00
有時你會遇到不只一個背叛你的 怎麼說 心臟放大顆點吧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03:00
隔很久以後元配會不會覺得這種報應方式不必要,但當下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03:00
回到假扣押這點。雖然我覺得c大提的這方法我贊同,但要聲請假扣押好像也必須有一定的財力 囧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04:00
她們會有吐一口氣、(自己心中的)正義獲得實現這樣的心情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5-15 01:04:00
指著人說人不適合法治國家有點過分大家都不懂法律啊……學啊!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5 01:06:00
覺得除罪化 只是爽到不負責任的人 也不解替小三小王解套是為哪樁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06:00
話說我碰過一個元配掌握老公和小三的鹹濕簡訊,騙老公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1:07:00
So? 現在不就在討論? 我的確認為會有某些想法的人不適合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07:00
說先一起告通姦會再撤掉對老公的告訴,老公就交出性愛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07:00
「法院為假扣押裁定,裁定內應記載債權人應供擔保之金額(通常為聲請假扣押債權額之三分之一)」→擔保金這點對沒錢的元配而言也是問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15 01:08:00
覺得這句話過分可以去檢舉 看板主怎麼判定囉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09:00
還要寫必要性,碰到比較嚴格的必要性還不是那麼容易過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1:09:00
假扣押不一定要擔保金吧,除非沒辦法釋明假扣押原因才需要,而且表明經濟有困難還可小額擔保。
作者: AppleAlice   2015-05-15 01:11:00
我寫過的假扣押都碼又要擔保金又要必要性,還要提供債權存在的證明 =_=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1:12:00
說錯了,是"聲請"假扣押不用擔保金,"執行"才要,不過有
作者: aidaP (愛打屁)   2015-05-15 01:12:00
A大的例子我也聽過一樣的。不過是男女顛倒,最後外遇方還賠了不少錢(私下協議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13:00
現在實務上聲請假扣押原則上都需要擔保金,頂多某些情形下可以減少。然後推Apple大的實務經驗。抱歉一直斷到你推文>"<
作者: dswen (牛河)   2015-05-15 01:19:00
這篇論點蠻有趣的,認為用刑法懲罰他是為了出了一口惡氣(爽但這只是反射利益吧,當作主要理由是站不住腳的
作者: undercosmos (子灯)   2015-05-15 01:21:00
想要出一口氣就要公權力幫出氣喔zzz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5-15 01:24:00
法律也要顧及這一方面吧 不然大家就像教父第一集開頭拿錢請黑道了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1:26:00
法院好忙喔,為了避免大家拿錢請黑道所以連感情事也要管,警察等人的面子該往哪擱?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37:00
其實通姦除罪並不會讓法院比較不忙,反而可能增加民事案件XD 而民事本來就是在管“私事”了這樣。(單純就法院忙不忙這點回應)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5-05-15 01:38:00
每個人都有選擇錯誤的時候,但自己的錯誤卻要浪費社會成本來讓自己好過…說不過去吧…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1:40:00
.......無言,原本我不覺得你愛挑語病,這下覺得了。
作者: treeeert (蘇打水)   2015-05-15 01:40:00
女人年紀大跟男人年紀大來相比真的沒差? 好笑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43:00
法院案件量在除罪化以後更可能增加,這是就事實面來講,怎麼又無法接受了(攤手
作者: chloe820502 (椰子ヾ(*′∀‵*)ノ)   2015-05-15 01:45:00
推你這篇QAQ只能說時代在交替,這種事情真的是個人價值觀不同,沒有對錯,坐等投票結果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5-05-15 01:47:00
你就繼續挑語病原地跳針吧你,懶得理你了掰。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1:54:00
「自2008年至2012年止,通姦遭判有罪確定每年平均約340件,高達99%都判6個月以下徒刑,均可易科罰金;須服刑的案例僅出現在近3年共4件,但均因同時觸犯其他罪名遭合併判刑所致,顯見少有人因通姦服刑。」→如果是希望以坐牢懲罰的話,這點原PO要失望了。至於留案底,我是覺得當事人應該不痛不癢吧。以這個數據來看,現在通姦罪的存在有點不上不下的。但原原文底下推文有人說:實務上不以刑罰輔助的話,連民事賠償都很難拿到。如果能改善這點,我就支持除罪。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5-05-15 01:58:00
我女的,但真的很討厭有人說女生老了就不值錢沒人要的論調,都把自己貶低成這樣又怎何來的男女平等?
作者: chloe820502 (椰子ヾ(*′∀‵*)ノ)   2015-05-15 01:58:00
所以照樓上大大的意思是通姦罪現在比較算警惕用嗎??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5-05-15 01:59:00
都有民事上的責任了還要刑法約束?那這斷婚姻真的可笑
作者: ProductionIG (Production I.G)   2015-05-15 01:59:00
這篇到底是不是反串阿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5-05-15 02:15:00
chloe820502大,呃...這樣說好像也可以。但其實刑法的存在本來就是警惕+嚇阻用的,比方說,就算有殺人罪這一條,但會去殺人的還是敢做。只是通姦罪現在實務上的判決幾乎都能易科罰金,對於希望看到通姦者去坐牢的元配們似乎沒有幫助。
作者: charinu   2015-05-15 03:26:00
反正在這個板問最後答案一定要是應該要除罪化ww 就跟手機一定該選唉鳳一樣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5-05-15 03:35:00
有時候最貶低女人的就是女人自己ww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5-15 07:23:00
我支持這篇
作者: yousann (煩惱能解決煩惱)   2015-05-15 07:42:00
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價值侷限在家庭?推r大的 有時候最貶低女人的就是女人自己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5-05-15 08:53:00
小鳥植入晶片算了 插錯機器直接自燃銷毀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15-05-15 09:16:00
你覺得一定要處於結婚狀態不可、一定要有小孩,這是你自己的選擇,法律沒有義務幫助你完成你的夢想,更不應該使國家資源成為你不爽出氣的工具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5-15 09:28:00
哈哈,真的,最看不起女人的好像就是女人 XD
作者: gaga326 (幸福人生~)   2015-05-15 09:40:00
這樣結婚很像是找長期飯票的感覺…
作者: virginia779   2015-05-15 09:44:00
真的瞧不起女人又容易陷入受害悲情角色的情緒裡男人超過45就飄老人味和更年期也是挺可怕而且女人們現在有個地方叫醫美拿到錢可以怎麼用呢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5-05-15 11:28:00
為什麼會有女人年紀越大越不值錢這種理論?看完這篇原來都是自己瞧不起自己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5-05-15 11:55:00
實務上根本不會坐牢啊
作者: upyours (hijos de puta)   2015-05-15 13:33:00
你適合活在包青天那個時代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05-15 14:42:00
反串?
作者: sherbet   2015-05-15 16:41:00
一群人聯合起來排擠你 你也會痛啊 要不要把排擠人的行為也入罪一下?會讓人痛的事情那麼多 請學著自己面對 不要整天想找公權力當你報復嗆聲的靠山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5-15 18:00:00
確實如果要不要錢,讓他去坐牢也是很解氣啊。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5-05-15 19:22:00
好文,你講的層面才是比較趨於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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