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養寵物的房友...

作者: zj4gjcl6 (無言以對)   2015-05-15 10:25:37
之前租房子的時候
沒有事先問房內是否有人養寵物
房東也未告知....
結果搬進去之後才知道有人養貓
我還必須請房東跟這位老房友說請她的貓不要在公共區域(很小的房子)
跑來跑去....
結果還是沒用 房東請我一周內搬離
實在整個很....
走之前:房東嘴巴還故意說之前讓我隔15天再入住 十月1日簽約 錢從15日入住開始算
少收15天房租錢 在我來之就已經有人訂了(好像他很委屈)
看在這點就體諒她想說算了
作者: Hediard (Hediard)   2015-05-15 10:27:00
後面看不懂妳想表達什麼
作者: ada831113 (茶米tea)   2015-05-15 10:29:00
中間少一段?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5-05-15 10:30:00
如果你介意別人養寵物,租屋之前應該先問清楚。
作者: zero4 (zero4)   2015-05-15 10:31:00
看不懂
作者: t141256 (lighting)   2015-05-15 10:32:00
你要寫也不寫清楚==
作者: eeeeec (伊咿吚)   2015-05-15 10:33:00
我不太懂耶?但房客本來就住那 貓也亂跑 房東可以接受就好沒道理你來之後人家貓就不能亂跑吧房子很小貓只能在房間裡才可憐
作者: YUCHG (阿喵)   2015-05-15 10:34:00
蛤?
作者: o1o2o3o (nei)   2015-05-15 10:37:00
先來後到,你自己有的潔癖怎麼不先問清楚
作者: Caninee (i Love u GA~)   2015-05-15 10:39:00
房東接受另一個房客有貓啊,妳租到愛貓人天地,只能說不合
作者: alice007755 (alice007755)   2015-05-15 10:39:00
不事先問清楚,才怪房東
作者: peachyqueen (linda queen)   2015-05-15 10:47:00
房東人真好~貓奴們要趕快去租那邊的房子
作者: ashin0709   2015-05-15 10:49:00
so....?
作者: sunlin18   2015-05-15 10:49:00
房東好酷應該噓才對,顏色錯了就都錯了
作者: memo9420 (小魚)   2015-05-15 11:27:00
事先不問~(攤手
作者: magilee (麻糬)   2015-05-15 11:30:00
通通都是別人的錯
作者: onishinjo (marumaru)   2015-05-15 11:31:00
跟凶宅不能比 沒有告知養寵物的義務
作者: michaelchen1 (麥克麥克)   2015-05-15 11:36:00
我覺得有告知義務啊不知道你們在噓什麼XD我喜歡動物但我也尊重討厭動物的人的心情啊
作者: shirotora (白虎斑)   2015-05-15 11:38:00
覺得房東有義務告知+1
作者: patria2826 (アニー)   2015-05-15 11:40:00
房東沒主動告知是因為他不介意,你會在意的話租之前就該自己問清楚
作者: michaelchen1 (麥克麥克)   2015-05-15 11:43:00
本來就要考慮到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動物的所要告知喜歡這房子就看你要不要搬吧如果只是跑來跑去總比我隔壁的貓沙愛清不清味道臭到暴的好XD不過進房間就聞不到了不過還是很賭爛
作者: patria2826 (アニー)   2015-05-15 11:49:00
在租房子的時候房東沒有提供能不能養寵物的資訊嗎?
作者: fuyuyoru (冬葉)   2015-05-15 11:50:00
尾巴直直舉起的話,是他看到你覺得很開心的意思耶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5-15 11:52:00
公共空間表示貓不能出現嗎?你的論證理據是什麼?
作者: honeydog7772 (哈尼狗)   2015-05-15 11:53:00
的確得告知一下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5-15 11:55:00
貓如何侵害你
作者: lala0317 (拉拉)   2015-05-15 11:59:00
純噓後段看不懂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5-05-15 11:59:00
我只覺得你是個人喜好問題
作者: Wun830 (小彤)   2015-05-15 12:01:00
貓咪舉起尾巴不一定代表想攻擊你....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5-05-15 12:02:00
為什麼一個男生要來女板發文問這些阿?純粹好奇而已。貓的問題有貓板,租屋法律問題也都有專板可以問可以討論而且原PO看起來好專業,只是看要不要採取行動而已
作者: sunlin18   2015-05-15 12:06:00
你沒問,他沒講,不用無限上綱告知義務。合約有明訂不能養寵物又是另一回事,那就請你據理力爭。有損失請房東賠償房東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5-05-15 12:07:00
你在男板根本沒有發文,這樣當然沒有結果阿(攤手)
作者: memo9420 (小魚)   2015-05-15 12:09:00
我租屋還真沒遇過要事先告知有寵物的....既然原po介意以後就先問總比事後發現好,像我個人怕吵都會事先問附近有無施工,凶宅是法律規定要說(買房要租屋不知道),其餘的看屋時要自己留意吧!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5-05-15 12:13:00
覺得網站上有寫才有算 沒寫真的要自己有留意
作者: patria2826 (アニー)   2015-05-15 12:14:00
覺得資訊有點片面...原PO可以放租屋資訊上來讓大家參詳?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5-05-15 12:16:00
而且根本看不出來你要討論什麼?真要討論還是去專板吧
作者: memo9420 (小魚)   2015-05-15 12:23:00
那就是那房東的問題囉~寫禁養又讓人養,我也遇過寫可養但看屋又說禁養的,可以跟房東講講看,不過房子是他的,最後可能會沒結果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5-05-15 12:47:00
房東應該告知,不過我都只遇到禁養的,網頁上寫可以,打去問才說不行,有夠機車的,好想當養貓人室友唷~~可以玩別人的貓
作者: ringo750358 (banao)   2015-05-15 12:49:00
不喜歡就搬走阿...房東都答應養了
作者: XDdong (冬冬)   2015-05-15 12:50:00
一週內搬離有扣押金嗎?他網頁上有寫禁養嗎?你如果是房東怎麼知道每個人在乎的點是什麼?你問了他隱瞞那才真的是他的問題比較大
作者: memo9420 (小魚)   2015-05-15 12:55:00
原po租屋前沒先去看嗎?雖是租屋但周邊也是很重要,不然約一簽想違約就賠兩個月押金了!看屋可以順便看電錶、鄰居素質、漏水西曬通風設備等狀況,而且很多房東是租很多地方,但照片都用同一組最大最美那間,實際租的根本不是那間
作者: XDdong (冬冬)   2015-05-15 12:55:00
而且網頁關了也死無對證
作者: wan0725 (芄芄)   2015-05-15 12:58:00
一直把法律掛在嘴上
作者: smallmeo (小喵)   2015-05-15 12:59:00
後面看不懂
作者: ada831113 (茶米tea)   2015-05-15 13:07:00
沒寫中間為什麼房東想把你趕走 是因為貓?還是你自己的問題?感覺是在帶風向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5-05-15 13:12:00
1.只有片面之詞,無法判斷2.討論一個雙方都接受的方案才叫溝通3.這自己決定就好了,還是要請大家推文投票照結果辦理?文章和補充的說法又不一樣,怎麼看都覺得只是來取暖的耶還是理性思考怎麼解決現況吧...找房子搬家很麻煩的,保重囉。
作者: houri ( how?)   2015-05-15 13:26:00
貓舉尾巴是喜歡你的意思欸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5-05-15 13:31:00
房屋說禁養寵物不等於別人不會養寵物,合約上有明寫禁養嗎?即使有,那是他和房東之間的契約,不是和你的。下次請明確表達你不喜歡動物,然後多觀察吧。
作者: obey82 (歐貝)   2015-05-15 13:37:00
一直法律法律的 看到你態度實在忍不住想噓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5-05-15 13:44:00
房東真酷~
作者: em36 (樂)   2015-05-15 13:54:00
一直法律法律的 不然你就走法律途徑阿這裡又不是法院
作者: patria2826 (アニー)   2015-05-15 14:07:00
唉…不建議走法律啦,當初租賃沒有白紙黑字地約定的話基本上沒有勝算
作者: blockcat (方塊貓)   2015-05-15 14:19:00
自已不問的
作者: yeah951 (yeah951)   2015-05-15 14:52:00
你直接去跟房東講法律吧
作者: wendy22400 (wendy22400)   2015-05-15 15:34:00
法治社會不講法律講啥,丟石頭嗎
作者: sunlin18   2015-05-15 17:08:00
法律不是用來講的,是拿來用的,真的有理你就去爭取,只掛在嘴邊就只是無聊當有趣,膚淺
作者: WuMOS (Ian)   2015-05-15 17:09:00
建議走法律途徑喔
作者: ck290996 (1+1)   2015-05-15 17:34:00
雙方都覺得有/無寵物很正常應該不用講就變這樣了
作者: YAMABUTA (年紀大了就忘記暱稱這事)   2015-05-15 18:12:00
房東超好!只是剛好原po不愛貓,可惜了而且建議原po回文態度客氣點,版友跟妳無仇
作者: wendy22400 (wendy22400)   2015-05-15 20:13:00
不然討論的範圍只限於感覺嗎,提出法律也只是眾多討論方向的一種
作者: pogonana (白白的)   2015-05-15 22:34:00
養寵物跟凶宅比頗呵 然後態度好一點可以嗎看了超不舒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