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最近搬到土城工作,找我陪她看屋。
經過一番篩選後,選了兩間覺得還不錯的套房,兩間都在同一社區。
第一間6500,公寓四樓,裝潢時尚,大約出租了4年,
我朋友第一眼看了就喜歡,後來談到6000;
第二間也是6500,是一般的公寓二樓,設備較老舊,應有10多年了,
但環境整理得還不錯,房東願意租6200。
兩間該有的設備都有(保全監視器、網路、衣櫃、洗衣機、冰箱...),
押金一樣2個月,房東看起來都不錯,當下沒下決定,說要考慮一下。
後來朋友選了第一間,
很高興付了3000訂金,
並約定將房租與兩個月押金於5/20號匯入,
並且通知第二間的房東已經找到房子了。
但朋友5/17住進去後的第一晚就後悔了,
因為外面就是大馬路,噪音超明顯(看屋時是假日晚上很安靜),
且床墊睡不習慣,疑似塵螨讓她全身過敏;
衣櫃雖大,但隔板少(只有上下兩層),空間利用率差;
浴室正對床鋪,濕氣重...(都怪我沒提醒他 >_<)
由於租金還沒匯出,因此朋友想跟第一間的房東談,
看是否能解約,並賠償他一個月租金(朋友只住進去一天)。
只是現在想回頭找第二間的房東,
但朋友臉皮薄,擔心不知要如何說明,
因此想請各位協助,看有沒有其他比較好的方法或說法?
謝謝大家!
p.s. 她給訂金後就簽約了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