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討拍 + 求意見文@__@
先說背景:
我跟男友穩定交往今年要結婚,也看了一陣子的房
薪資的部分,我月薪高他年終高,但加總我還是較多
然後兩個人加起來一年有150以上
頭期款的部分 2/5是我自己存款,3/5是男友家
再來是事情的始末:
昨天經過超級激烈的漫長攻防~我們終於用預算的價格買到理想的房子
成交那一刻真是開心到爆炸!!!
男友很疼我,也覺得我收入高會繳比較多貸款
加上我們打算先登記再過戶,所以會是夫妻共同持有
兩個人就開開心心的簽了約
結果這一切在我媽打電話來大罵以後完全變調...
我媽媽完全不能諒解為什麼不是我名下然後過戶以後再登記結婚
覺得男友薪水較低,房貸負擔會在我身上
這樣被人家吃夠夠,她非常不諒解也不能接受
要求說那男方要先提親,然後定婚,之後才可以登記
我一直跟她解釋明明房貸會一起出、他們家出了比較多頭期
講到凌晨一點,到最後兩個人不歡而散
(其實我真的知道媽媽是在保護我
因為先前我爸離開我們的時候,獅子大開口
為了分名下不動產鬧得非常不愉快)
最後我們決定就6月先提親,提親完就登記結婚
結果!!!!!!!! 今天早上連男友爸媽有意見了
他們覺得這樣還要拖一個月才登記,而且房子在我名下
這樣對他兒子非常沒保障,希望改成兩個人的名字
(好像他們有點難理解共同持有的意思吧)
這下我可以想像,到時候提親要是講到這個
根本就是引爆世界大戰的導火線啊
如果搞得不歡而散,那我以後是怎樣跟他爸媽相處
最後我跟男友討論,就寫個婚前協議讓她安心
但這個協議只是讓我媽安心 不會讓他父母知道
對他父母則是承諾
ㄧ提親完就馬上登記,一定會在過戶之前完成
然後各自叮囑自己家長,提親不要講這個話題
(雖然他們脫稿演出機率超高)
—————————————————————
請問大家,還有沒有什麼其他方法呢
可以讓雙方父母就算不是滿意 也不要太不滿???
這題根本就超級難的啊啊啊....
本來開開心心的事情弄成現在這樣...唉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5-05-24 11:26:00五分之三是男友家付 回嗆你媽啊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5-05-24 11:27:00女方想要房子登記自己,流程跑完再結婚啊........所以想全拿
作者:
xsoho (solo caffe)
2015-05-24 11:27:00那就不要買房子,用租的,你們薪水這麼少,等結婚後一兩年再說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5-05-24 11:27:00妳媽有點搞不清楚狀況 多花點心思吧
作者:
idoit (do cry do smile)
2015-05-24 11:28:00你們太傻了 跟彼此父母講 我爸媽就是有慘痛經驗 房子買完東西搬了才跟長輩說
女方在意為何不是女兒名下,男方在意為何不是兒子名下..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5-05-24 11:29:00不過你房貸可能會出比較多,也是妳透露給媽媽的吧,婚後怎麼用錢有協議嗎?
作者:
xsoho (solo caffe)
2015-05-24 11:29:00不過你們已經買囉 Xd
我前輩說她當年也沒跟她媽媽說(之前幾位在聊天時聽到的
作者: yuchen5015 (yuchen) 2015-05-24 11:30:00
結婚登記完再過戶啊~夫妻共同持有
作者:
purplo (三顆太陽)
2015-05-24 11:30:00有些事情不用講得這麼清楚
應該說 長輩都只聽自己想聽的資訊啊明明都有說會一起負擔但是他們還是擔心
你男友好像都沒幫到忙你不覺得怪怪的嗎 這個婚前協議內容是你容易吃虧的話 那你媽也沒擔心錯啊
兩邊家長都不錯阿 已經在盤算下次結婚的事了乾脆這次也別結了
作者:
cerenis (虐待動物不得好死。)
2015-05-24 11:35:00雙方都跟自己爸媽講房子在自己名下不就好了。要看證據就各式文書問題沒辦法處理,再靠北就直接登記結婚然後找個第三方讓父母詢問無論如何都答共同持有。
作者:
xsoho (solo caffe)
2015-05-24 11:35:00婚前協議先弄出來吧,這對你也是有保障,人心難以預測
作者:
porten812 (節能.減碳.發優文)
2015-05-24 11:37:00哈哈,台灣男人就是活該當提款機
=====房子不能登記在兩個人名下嗎?????=======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24 11:38:00我姊跟我姊夫都沒跟父母講,婚結了,房子過戶了才講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5-05-24 11:40:00共同持有不就是登記兩個人的名字嗎?
女方媽媽是在意怎會共同持有,應該在女兒名下這樣吧男方家長是在意怎會在女生名下(其實是共同持有他們不懂
所以..就跟男生家長解釋什麼是共同持有就好啦~至於自己媽媽多好言安撫,她也是擔心妳的權益
婚姻本就是一場交易 當兩方籌碼.條件不均就容易產生問題
最好解法就是兩邊各自買一間房子各自出錢各自登記各自的名字 最沒有爭議
作者:
ciate (ciate)
2015-05-24 11:48:00想被當提款機還要夠有錢好嗎?大多人真的擔心自己太多了
看起來父母親的部份都只想房屋歸自己子女單人持有,嫁來我家就是我的;非女兒的沒有保障~~揮不完了
作者:
rimand (Richard)
2015-05-24 11:51:00財產有分婚前婚後 婚前買的 在誰名字下 就誰的
作者:
anergyst (anergyst)
2015-05-24 11:52:00你們買完直接過各1/2就好了啊==這樣看的到又有保障不是嗎
Ciate大大的推文讓我大笑了XDDDDDDDDDDDD
C大講話太老實XD 之前聽朋友的朋友抱怨被女生當工具人
詳細問之下..發現他根本沒做什麼(或還沒開始做什麼就在質疑女生是不是當他工具人..只能說想太多惹= =要當工具人或提款機,也要有能力才行,不用擔心了XD
作者:
fia123 (荒煙依舊平楚)
2015-05-24 11:57:00除非你們有婚前協議,不然共有基礎下沒差,你媽很傳統想保護你,跟她說明狀況就好。平均的概念下她的惱怒也是正常。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05-24 11:58:00跟爸媽講這些幹嘛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5-05-24 11:58:00
要當提款機也要夠有錢啊XDDDD
作者: ko84123 (Alvin) 2015-05-24 12:00:00
性別互換就不一樣了
有必要跟你媽說這麼多細節這麼多嗎?雖然可以瞭解父母的心情,但作人真的不要太貪心
作者: kaojin 2015-05-24 12:04:00
以離婚為前提的結婚。
性別互換還是會有一樣問題。男生收入較高的話家長說為何
跟性別完全沒有關係..家長們為了自己小孩就是會這樣想
作者:
idoit (do cry do smile)
2015-05-24 12:06:00以離婚為前提的結婚 唉 聽了讓人真的很灰心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24 12:08:00
怎麼登記還是在自己啊 要是我就先弄好再報備
以為沒房子就沒問題 會不會太天真 到時候妳媽嗆一句你們家兒子收入比我女兒少 怎麼收拾?
作者:
suchiachi (兩個人的看海計劃*)
2015-05-24 12:09:00我怎麼覺得你們彼此的長輩不是很相信對方..
覺得長輩不信任對方正常 一般來說雙方本來就不是很有機會見面了解對方人品吧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5-05-24 12:23:00不是很懂 現在不是就是共同持有嗎?你男友父母不就是想這樣? 那他們在爆炸甚麼@@?
作者: euphoria01 (我是小明我瞎了) 2015-05-24 12:23:00
房貸應該是兩個人一起繳吧 看敘述...至於錢 人家父母願意幫兒子出錢 那是人家的事
我是原PO: 男友父母本來希望我們儘快登記現在中間還有提親什麼的,會拖到時間所以他們擔心
登記為女兒單獨所有 這樣離婚不會為了不動產不愉快現在很多先登記再補其他有的沒的吧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5-05-24 12:32:00雙方家長都不信任彼此啊
作者:
psicic (psicic )
2015-05-24 12:32:00都要鬧到離婚了還在乎於快不愉快= =? 單純貪心罷了。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05-24 12:33:00這處理不好會大爆炸,真的好恐怖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05-24 12:34:00兩邊都在保護自己孩子
作者:
Makubax (魷魚糖)
2015-05-24 12:36:00用騙的是最簡單最快啦…只是感覺不好
作者: btx 2015-05-24 12:41:00
登記後再買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24 12:49:00
請你媽拿出那3/5頭期款再來說登記在自己女兒名下
我媽媽算是吃了我爸的虧啊她身邊的現金為了要讓我爸不要拿走不動產都在之前給我爸了 唉
作者:
ooppking (我不會說夢話)
2015-05-24 12:54:00兩個都辭職就沒困擾了
所以現在妳的未婚夫要來還妳媽前夫的債都已經吃過虧 好歹也研究一下婚姻財產制的效力吧
男方家人有這反應能理解 畢竟婚前房且登記你名下卻是他們出比較多頭期款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5-24 13:00:00要登記你名字很簡單啊,男方都不要出錢。
作者:
SeaNMiz (尚蜜汁)
2015-05-24 13:01:00你媽吃相難看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24 13:02:00
樓上講話真直白 打進我心坎裡擔心女兒不是這樣坑別人的 畢竟對方也出了3/5 未來也不是毫不負擔房貸 而且未來薪水的事情誰知道 說不定男方收入
作者:
idoit (do cry do smile)
2015-05-24 13:03:00另外 並沒有婚前協議無效的說法 違反善良風俗才會無效 其他看法官心證囉
原po不是說了會先登記再過戶房子嗎......房子就是共同
寫借據當成那3/5是你跟他家人借錢 也不用改共同持有了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24 13:07:00
原PO是這樣想阿 但是媽媽反對押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24 13:08:00
寫借據也不OK 除非男方以後不出房貸半毛錢 不然男方依舊不會甘心阿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5-05-24 13:15:00女人真的很會岐視女人
作者: man0827 2015-05-24 13:23:00
都要結婚了,ㄧ直在計較錢,計較房子登記誰,是覺得ㄧ定會離婚嗎?
作者: niniokita 2015-05-24 13:27:00
買好了才說
作者:
guepard (刺蝟樹)
2015-05-24 13:29:00先登記再跑儀式呢
作者: pagl ( (^ε^)/ ) 2015-05-24 13:35:00
為什麼共同持有沒保障? @@ 一起努力錯了嗎
作者:
goodgril (Leanne)
2015-05-24 13:37:00婚前購置的資產是要看登記誰名下,婚後購入資產才是共有,但也還是可以登記夫妻財產分開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5-05-24 13:46:00就是雙方家長都想佔對方小孩的便宜 結婚麻煩有爭執的地方 其實都在於不成熟的長輩
作者:
smho (白日夢冒險王)
2015-05-24 13:47:00說別人父母難理解共同持有的意思,那妳媽呢?還沒結婚就先盤算著離婚,真是可悲。
作者:
od303 (od303)
2015-05-24 13:53:00女方媽覺得要登記在女方下因為之後每月貸款女方付較多男方父母覺得因為這樣要延後登記又要拖一個月很沒保障
作者:
od303 (od303)
2015-05-24 13:55:00(重點還是名字要登記在女方下面而不是共同持有...)
作者:
oliva (熱呼呼的夏天)
2015-05-24 13:55:00其實我覺得雙方家長的擔下都合理 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財產 事前先講清楚雙方的期待是應該的 只是原po夾在中間傳遞訊息比較辛苦
作者: bukaooxx 2015-05-24 14:01:00
兩邊都很貪心 都不想要自己小孩吃虧 確定要結?都要結婚了 雙方父母還把對方當外人...
法律面來說財產登記誰的就誰的,但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若無登記約定其他財產制,離婚時依法是得請求雙方差額的半數
真的,我知道我媽想保護我,但是他家長當然也希望保障他結果就是我們兩個人夾在中間很苦惱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5-05-24 14:29:00你們這麼老實講實話幹嘛的?只要你們小倆口喬好,各自去對父母說個善意的謊言混過去就好~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5-05-24 14:39:00你媽病的不輕
作者: dodo577 (dodo) 2015-05-24 14:42:00
C大XDD 真的想當提款機也要夠有錢,很多魯宅都想太多
作者: andy978 (粗臉哥) 2015-05-24 14:49:00
我覺得薪水100vs50妳名下蠻合理 若是80vs70頭款又出比較少 妳媽問題很大若頭款比例佔房價很高 妳薪水再高也不合理喔
婚前過戶並依雙方出資約定持分,就不用擔心離婚吃虧了
其實是我90以上 他70以上 差了20多就真的不知道為什麼開開心心的事情可以弄成這樣然後頭期大概佔總價3成吧 說多也好像還好
作者: Axcic (GLASS SKIN) 2015-05-24 15:06:00
這種事情父母還是少插手好 小事搞成大事搞不好還結不成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5-05-24 15:18:00看你ID 大概知道你的行業 90算多??????????????擺明說你就是想控制全場吧
作者:
lien ( )
2015-05-24 15:26:00你說的開開心心的事弄成這樣原因你應該也知道啊 就是你媽...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24 15:26:00
頭期跟年薪多跟少和妳媽想登記在妳名下是兩件事 男方又不是完全不出 用這種理由要登記在女兒名下就是難看 明明就可以用婚前持分比例去分 只能說你們雙方都算很精
作者: echocho (Poooo) 2015-05-24 15:29:00
但真要比對方比起妳媽來得厚道
其實我也好奇:男友沒有存款嗎? 不然為何是家人出另外的3/5頭期款?
推curlcat大。小倆口自己說好決定,有些事情就…草草帶過就好,不要太誠實
如果從頭到尾都是你們小倆口自己出,其實就可以叫家人都不要瞎攪和了
作者:
sunnyx (散播快樂的忘憂草風無痕)
2015-05-24 15:54:00兩人都經濟獨立了 有決心一起扛房貸 你們頭期又沒跟家人伸手 家人意見那麼多是想一起付房貸嗎XD 決定了就做吧 加油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5-24 15:57:00不能獨立思考/做事還是別結婚吧 根本還沒長大
因為頭期款不是男友自己出的阿 家人出的就把事情複雜化
作者:
Anyotw (Yoman)
2015-05-24 16:03:00結婚不要一輩子,幹嘛一直想房子離婚誰持有?走一輩子很難就不要結婚啊!
作者:
wunei 2015-05-24 16:12:00我倒是覺得鬧成這樣兩家都難相處了
不然先登記在你名下 讓你媽沒話說 登記後再改共同持有這樣如何?
如果要這樣的話最好 你和未婚夫找個機會先跟男方父母說清楚婚後一定會改共同持有 千萬不要想用騙的過關 如果男方父母知道你媽曾經因為類似的事離過婚 相信會諒解你們的處境的 祝你們婚姻幸福
作者:
cksamhain (cksamhain)
2015-05-24 16:51:00當初小弟結婚買房時,我直接就買老婆的名字,啥共同持有,真是小家子氣,是男人本來就要給另一半有安全感,不然就不要結婚誤別人一生
作者:
lien ( )
2015-05-24 17:07:00樓上不要害人...
作者:
g9xuggf (fdsf)
2015-05-24 17:12:00你都要搬出去啦 管你家人說什 不重要啦又多了一個開心房奴
作者:
cksamhain (cksamhain)
2015-05-24 17:16:00講實話而已,哪有害人,共同持有本來就很鳥,是這樣,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了嗎,那幹嘛還要結?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遠)
2015-05-24 17:52:00不要害人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5-05-24 18:13:00你是個豬隊友
作者:
oiu615 (蘑菇)
2015-05-24 18:23:00房子所有人要登記兩人,才是你所謂的共有哦。婚後登記妳的,就是妳的,剩餘財產分配是另一回事,不等於兩人共有這間房子哦。
作者:
cksamhain (cksamhain)
2015-05-24 18:28:00今天女方家長會講話不是沒有原因,婚前連房子都不敢登記給自己女兒,婚後鬼才會相信男方會給女兒一輩子幸福,本來若走到離婚一途時,離婚後吃虧的多半都是女生,那多給女生一點保障很困難嗎?
作者:
oiu615 (蘑菇)
2015-05-24 18:30:00除非結婚時約定「共同財產制」,才是不管登記給誰都算共有。結婚時沒特別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房子登記誰的就是誰的。
我覺得最好的方法是善意的謊言,長輩想要怎樣就騙他們說已經照做,但事實是依照自己的想法。不過這個做法的前提是他們不會要求看證據就是了。
感覺男方父母只是沒看到自己兒子名字有點擔心,並不一定要只能在自己兒子名下。但是你媽就有點偏激,堅持一定要在妳名下= =話說cksa這想法是在歧視女性吧XD
作者:
colapig (colapig)
2015-05-24 18:59:00共同財產制一定要記得登記,在誰名下就都沒差了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5-05-24 19:06:00有能力付出多一點是應該的,跟性別無關‵你媽那麼擔心的話,房子全部的費用由你家出就可以登記你名下了,你可以這樣回你媽
作者:
sheep0121 (飛翔起因於渴望自由)
2015-05-24 19:08:00先吵房子的是女方家長吧?男方只是覺得為什麼要拖時間,跟把房子改登記女方那邊吧……男方家長不希望房子只登記在女方那邊吧,登記兩個人的名字跟共同持有有分別嗎?
作者: retriever33 (笨蛋) 2015-05-24 19:14:00
不然妳自己買一間 你們住的老公買 登記老公名下妳買的可以租人 萬一妳跟老公分手 各自都有各自房 你住老公買的 所以妳還是佔便宜只不過 你們都買了 大概也沒辦法違約反悔
令堂很聰明,但要登記妳名字請全部都妳(家)出,可以請令堂協助以確保妳的權益。當然若小夫妻有共通想法,自己父母請自己擺平,除非妳也認同令堂想法,如果如此請放過男友XD
作者:
wak (默艾)
2015-05-24 20:18:00悲哀的兩家人..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5-24 20:41:00
都爸媽的毛
作者:
cksamhain (cksamhain)
2015-05-24 20:53:00這哪算歧視,這只是陳述你我在台灣日常生活中所見大部分婚姻生活的面貌,在這華人社會中離婚後男女誰容易處於弱勢,顯而易見。所以樓主的媽媽才會想多保護樓主一點。
我不是媽寶吧 哈哈 不然媽說什麼就照做啊~幹嘛想破頭找解決方案重點是,結了婚媽媽還是媽媽啊!! 不想這樣撕破臉,不然以後老公也難做人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5-05-24 22:09:00要求男女平等,千萬別又有某性別年齡大比較弱勢的刻板印象誰家的父母不會想要保護自己的子女?想保護自己的子女,就要犧牲別人的權益嗎?
作者:
WNmime 2015-05-24 22:25:00你們自己有共識即可,然後...自己的爸媽自己坦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5-05-24 22:36:00有些事解決方案就是拒絕妳媽,而且自己坦
作者:
cksamhain (cksamhain)
2015-05-24 23:23:00權益?一個女生在婚後要付出的有多少,你知道嗎?多體諒女性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