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tsuya001 (強強/晴晴)》之銘言:
: 起因是這篇新聞: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523/615551/
: 我自己是認為網友不該這樣做,這小女孩沒做什麼事。
: 但也就是僅此而已了,完全無法對這小女孩起任何同情心。
: 加害人明明自己也有小孩,卻可以毫不在乎的去殺害別人的小孩…
: 只要一想到加害人在破壞別人的幸福之後,還可以回家享天倫之樂就令人作嘔…
: 有些人對於加害人的小孩可能無法正常去上學就感到非常痛心,
: 但是那個女孩呢?她連活在這世上的機會都被剝奪了,誰來可憐她?
: 還有人拿陳進興的小孩來當例子,說白冰冰憑甚麼靠腰他的小孩該不該得到照顧。
: 但是,捫心自問,如果處在被害人家屬的立場,
: 難道真的可以眼睜睜看著加害人的家屬安穩過日子嗎?
: 加害人家屬無辜受牽連,那麼被害人和其家屬是不是也是無辜受牽連呢?
: 雖然深知這小女孩什麼也沒做,但就是無法同情…
: 是我比較冷血嗎……
其實我還蠻同情嫌犯女兒了。
你說他之後在學校會不會被霸凌?
答案是機會很大。
同學只要一直攻擊她她老爸是殺人犯這一點我想小女孩就可能崩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