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答應懲處記者 李艷秋不告了
http://udn.com/news/story/8/927071
2015-05-26 20:53:05 聯合報 記者葉君遠╱即時報導
李艷秋日前因「自由時報」新聞辱及名節,決定勇敢站出來提告加重誹謗,後來「自由」發
聲明道歉,並答應懲處記者,她和律師、家人討論多日後,已決定不告了,晚上6點她在臉
書上寫了心情,表達對事件的心路轉折,以下是她臉書全文。
「天很黑 路很長 我們結伴同行
自由時報的主播罩杯報導,引發各界強烈怒火,身為當事人,我要向支持的朋友們報告這幾
日的心情及感受1.台灣長時間公義不彰,扭曲虛假的訊息佔據網路及媒體,有識之士莫不為
台 灣發展憂心,這次事件讓正面的力量得以集結發聲,代表台灣的主流社會仍然是非分明
,不容黑白混淆,這也是這次事件中,最令人欣慰的事。2.我深知大家撻伐的是媒體物化女
性,及媒體違背了新聞倫理,我只是受害者之一,但獲得極為溫暖的照拂,讓我有勇氣面對
一個集團的壓迫,非常感恩大家。自由時報該有的省思1.自由時報的道歉,將事由推給中國
網友的攻擊,他們只是「引述時對我產生困擾」,這樣的道歉毫無誠意,也代表自由時報只
是將道歉作為避險的工具,沒有任何反省。2.自由時報以為用罩杯和情色小說可以羞辱我,
錯了!他們羞辱的是自己的母親和姐妹。3.自由宣佈將查處記者及編輯,期待名單公佈時,
能看到創辦人林榮三及社長林鴻邦,展現媒體經營者的的承擔和反省。4.撰稿的鍾智凱是一
名年輕資淺的記者,才開始記者生涯,就走上歧路;如果他因此事被迫離開,相信很難再進
入其他媒體;但他的墮落是因報社縱容甚至誤導所致,自由有責任將他導入正軌,為媒體減
少一名造業的記者。 我的決心和期待 這次事件展現的社會力量,迫使媒體道歉、撤稿,可
見監督媒體、匡正風氣,社會力遠大於司法力;只要眾志成城,就可以讓惡質媒體收斂,就
可以扭轉充斥的邪惡之音;我將保留對自由時報的法律追訴,只要自由時報再有任何不實羞
辱的報導,連同此次,加倍奉還!誠懇呼籲憂心憤怒的朋友,一起監督媒體物化女性、違背
新聞倫理的作為。改變的力量在我們手上,只有我們不再姑息、挺身奮戰,才有機會為子孫
建立一個公義的安居之地。 再次鞠躬,感謝許多團體的聲援,無數識與不識的朋友給我打
氣,天很黑,路很長,讓我們結伴同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