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廢除死刑?」
以下提供幾種思考:
1.我也同意壞人該死,可是我擔心有可能會產生誤判
這個立場,又分成兩個層面。
分別是「實然」的誤判有沒有可能避免?
以及「應然」的寧可錯殺還是寧可錯放?
這裡要注意的有兩件事情:
a.舉出不會誤判的「個案」無法證明「通案」
換句話說,只說鄭捷、龔重安不會是誤判,不能反駁「現行法律在通案上不會產生誤判」
b.誤判的受害者和遭到殺害的受害者都值得同情
很多人說廢死的不懂得同情受害者,卻也往往忘了同情誤判的受害者,只是拿證據確鑿的
案件來掩飾自己並未同情誤判受害者的事實--我們很容易忽略體制的受害者。
因此才會選擇折衷的無期徒刑配套方案。
有點好奇 再怎麼樣都有可能誤判 那為什麼不說再怎麼樣終身監禁都會出問題 例如越獄之類的當然廢死會說所以我們要想辦法減低越獄的可能 但誤判不是也一樣嗎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4:17:00該判的比誤判多太多了 為了那低到不行的機率就廢除就民粹
越獄的問題應該在監獄管理 納入判決考量好像怪怪的?
作者: poeoe 2015-06-04 14:21:00
如果覺得國家會誤判 那要考慮到越獄的風險也很正常沒人能保證絕對不會越獄
誤判不誤判 就是法治面而已 很單純要擔心後續的話 犯人電子腳鐐可能被破壞 所以乾脆關無期就延伸變成所有的犯罪都死刑了
作者: poeoe 2015-06-04 14:28:00
無期徒刑加不得假釋如果是廢死的配套 那本來就該考慮是否有一樣能永久隔絕的功效
好吧 那就變成你相信政府關人的功力或是判死刑的功力了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4:30:00誤判的問題就是要降低機率 靠科技程序處理而不是一筆廢除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4:32:00國家科學進步誤判機率自然只會降低 因為那0.1%就廢很奇怪
作者: poeoe 2015-06-04 14:35:00
沒人覺得會零誤判 只在於人民是否能接受風險和效益的比例而已
現行最大公約數應該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在這種假設之下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4:35:00其實就跟核電廠一樣 為了怕噎到就乾脆不吃哪會進步
推~這篇整理的蠻清楚的 不過針對1-a 法條要寫的很精細到可以只有鄭捷這等人適合 應該是做得到的才對...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5-06-04 14:46:001的話可以極致限縮判死的標準啊 晚上不可能冤獄的總可以死刑了吧 為什麼要為了可能冤獄的案子連不可能冤獄的都一起免死
作者:
yousong (yousong)
2015-06-04 15:01:00樓上的觀點很妙 為了殺生洩憤 寧願殺無辜之人 不可能冤獄者關著不放會害到你嗎 但你錯殺ㄧ人卻不可能救回
作者: sca133 2015-06-04 15:06:00
樓上觀點很妙 為了正義之名把現行無誤判者 當成冤獄的可能 真讓人感到社會的美好明明就現行犯那來的無辜啦 ...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04 15:36:00不對 更精緻的分析是 你怎麼定義“惡”但討論完會一堆人瘋掉
作者:
yousong (yousong)
2015-06-04 15:38:00我沒有說像鄭捷或是龔嫌這種人是無辜的 well 標籤貼太快了 我說的是可能冤獄者 謝謝
臺灣1994年以後就再也沒有越獄成功的案例了,最後一個越獄成功的是詹龍欄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6:07:001. 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來,他都說要判死刑了還會有冤獄嗎?2. 有多少人跟他一樣在這個社會生活,那為什麼只有他會這樣?是他的問題還我們的問題?3. 那政府把犯人關起來浪費生命也算間接殺人嗎? 這些論點也太可笑
作者: poeoe 2015-06-04 16:08:00
重點在於還是沒人能保證未來不會有人越獄
那也沒有人能保證未來死刑冤案率不會達到30%以上啊,真是
作者: poeoe 2015-06-04 16:16:00
既然兩方都無法保證 就回歸到民眾接受哪一方而已
而且臺灣死刑犯越獄成功的案例好像一個都沒有,根本找不到相關資訊不是什麼東西都可以讓民眾多數決的...真是有時候溝通到最後真的是滿無奈的,不過還是要繼續努力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6:24:00那你們可能要好好努力,因為我看了一堆推文都沒被說服,只越想越氣!大家都只站在加害者的角度那想過被害者嗎?被害者就只能忍著嗎?
感情豐富給你一個讚,總是需要一些感情豐富的人不然社會就太無聊了有沒有想過自己動手不要讓政府揹黑鍋呢?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6:34:00自己動手跟動用私刑有什麼不同?你有任何sense嗎?回原po,請問誤判的個案多還是被害者多?你是要保護多數人還是少數人?
你的sense不一定等於我的sense啊,反之亦然
哎唷 只保護多數人 所以犧牲少數人的權益也無動於衷你看推文沒有被說服那又怎樣?你就繼續反對就好啦好像你的意見很偉大一樣 明明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硬要扯受害人如何如何 受害人之於你還有分類跟差異呢
作者:
joesmile (帳號轉移中請稍候)
2015-06-04 16:50:00我們沒有辦法達到零傷害,只能把傷害降到最低。不然請您在被害者人數跟冤獄者人數做比較,再來考慮要不要犧牲少數那是因為我就是被害者家屬,我痛恨那群沒受過傷卻要別人原諒加害者的人!到底是誰可憐?你體會過再來跟握談廢死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6:57:00受害者也沒比較了不起 法律由不是少數人定出來的
受害者家屬,不論是不是討論死刑存廢,也不能用犧牲他人成全自己的想法。如果要談資格論,那被犧牲的其人家屬來跟joe板友理論,請問joe板友要如何回應呢?身為受害者家屬 經歷過他人無法想像的傷痛 這點我很抱歉 joe板友很多推文都能感到你的難過與憤怒 我剛剛也許語氣太過輕率 如果有傷害到joe板友 很不好意思但還是必須說 我不贊成為了多數犧牲少數
看了幾篇文 這裡沒有那種「叫家屬原諒」的廢死論調阿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4 17:03:00樓上,你得失望了,這世界從來都是為了多數犧牲少數
是又怎樣 我希望自己可以盡可能努力不要犧牲到少數啊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4 17:04:00我指的是under板友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5-06-04 17:04:00台灣勞動環境常常是少數犧牲多數阿XDD
作者:
Ciline (Ciline)
2015-06-04 17:05:00廢死言論之所以在台灣得不到共鳴,就是陳義過高,不切實際
作者:
arnold3 (no)
2015-06-04 17:06:00違法接受制裁本來就理所當然 難道原諒就能饒那些罪犯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