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美國教音樂個別課,
學生主要是國中與高中生.
我很多學生都是來自同一間學校同一個樂團,彼此認識.
昨天上課的時候,有學生聊到我另一個學生曾經在樂團課調皮搗蛋,
因此被指揮老師處罰,要他整堂課都站著吹樂器.
我聽了就很驚訝地問:"指揮老師可以這樣處罰學生?"
我學生:"可以呀,這根本不算什麼處罰吧,就只是站著而已"
我:"可是是站整節課耶,而且是大家都坐著就只有他站著,
這樣家長不會抗議說老師傷害學生自尊嗎?"
我學生:"他自己先擾亂秩序的,老師也只是要他站著,又沒罵他,這不會傷害什麼自尊吧??"
我:"嗯在台灣的話就可能有家長跑來抗議.我們把這種家長叫恐龍家長"
我學生:"為什麼你們把這種家長叫恐龍?"
我:".........這是個好問題....我也不知道....."
回家後我查了一下,
這種會干涉老師教學的家長一開始是叫做"怪獸家長",
起源似乎是日本.
但從何時起這種家長在台灣開始被稱為"恐龍家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