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S上個月某日晚刷退1小時被人事單位抽查,
醫院這種忙到超過下班時間真的很平常,
我與S是公立醫院的約用人員,
人事發公文到單位關心S晚退的事,S表明最近逢評鑑,處理公事難免,
人事的立場是既然為公事,理當以加班處理(我們加班以0.5h為單位)
然而加班是需要主管簽核的,主管不想報加班,並指責S加班要先報備,這樣的情況希望
能寫處理私事,
我們主管是公職人員,他希望我們都準時下班但事情沒做完就是隔天再做,聽起來很好,
但是明日復明日,萬事成……
以上的狀況是常態,只是那天剛好被抽查,
經過很多衝突,S今天妥協了,他寫那天忙於私事,邊寫邊難過。
回到宿舍跟室友分享,室友也曾被查過,
也是因為晚下班,護理師嘛,準時下班的前無古人,
一開始她也是寫因為交班等等的公事,
但後來被「溝通」寫成在休息室聊天吃東西,
也許其他的行業連人事都不會關心職員幾點下班,但明明是忙於公事,卻要被「協調」成
私事,真的能吞的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