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室友的女朋友

作者: haves560 (新鮮人)   2015-06-08 21:35:03
原本我們只有4個人共同租一間透天房子
水電費等等 都是除4等份
不過近幾個月室友交了女朋友之後,一個月幾乎都會住個20幾天
水電費都有明顯的成長了
如果是你會因為友誼而忍耐下來
還是跟他講讓水電費變成除5等份呢?
作者: citizoe (太陽餅市人)   2015-06-08 21:36:00
多出來的費用不影響生活的話就會吞吧可是如果我是帶女友回家住的人我自己就會主動跟室友提出要多負擔水電了
作者: beartsubaki   2015-06-08 21:37:00
親兄弟都要明算帳了 這種常住的當然要算1或0.5份啊
作者: KWBYSC (SC)   2015-06-08 21:38:00
如果是我應該會直接講~不然以後可能會因為這樣大吵…不如趁早講清楚
作者: a60525025 (56不能亡!!)   2015-06-08 21:38:00
算清楚阿 不然以後只會越來越誇張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5-06-08 21:39:00
當然要,就算是小錢,累積久了也會不爽。越早講越好!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6-08 21:40:00
你們的熱水器阿 是不是電的 是的話還是講吧
作者: maggie04 (晴)   2015-06-08 21:41:00
住20也天也太扯 電費也該算阿 房租也是
作者: lynnqoo (MOMOMOMO)   2015-06-08 21:48:00
跟他講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5-06-08 21:55:00
直接說
作者: Contrast (= ̄( エ) ̄=)   2015-06-08 21:56:00
都多一位室友了還在猶豫什麼?還是他只睡覺,水電都不用?
作者: morita423 (蕎)   2015-06-08 21:58:00
除以五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6-08 22:01:00
除以五啊
作者: water119 (water)   2015-06-08 22:07:00
至少算0.5不過份
作者: yicinghsu (小清)   2015-06-08 22:20:00
先說/5,不過不知道是指過夜還是長住,常住/5不過分阿,如果你們人比較好/4.5也可,透天本來就水電分配不均了,本來就有特別會用電的蓄意多用,不要高看友誼,小事忍忍就變大事,如果想維持友誼盡早說,不過記得要跟其他人說好(過來人QQ)
作者: miyukiy (miyuki)   2015-06-08 22:26:00
多算1份或0.5份不過份不過是電費是看電錶還是台電?累進費率的話看價錢算0.5或1,但他們房間很多電器是共享的吧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5-06-08 22:40:00
把這幾個月的帳單數字做成表格 拿去跟他講為什麼要除以5要做就要快 不然夏天冷氣電費帳單來你們看了會哭
作者: lindy80220 (敢為天下先...)   2015-06-08 22:46:00
可能要講一下~使用者付費
作者: annie81920 (hanliau)   2015-06-08 22:46:00
多0.5比較合理,因為他們很多電器共享,多1倍有點太多了畢竟他們是共享一個房間而非使用兩個房間
作者: qqgt794 (ncc)   2015-06-08 22:47:00
一定要算,我之前的室友一開始沒跟他算,後來乾脆搬到我家,之後跟他算還不爽,關係就鬧翻了,反正用水電費就知道你這朋友可不可以交了拉
作者: XXXUOU (細胞狗很甜)   2015-06-08 23:12:00
推小事忍忍變大事,維持友誼要儘早說
作者: samir08   2015-06-08 23:16:00
直接趕出去了啊!人家都好意思占便宜了,你還客氣什麼?
作者: ratedrkoedge   2015-06-08 23:25:00
推0.5!
作者: bentleyqaz (Hsuan)   2015-06-09 00:24:00
紅明顯,之前室友(男)帶女友回家一兩年,我只是問能不能多分擔水電100-200他就說:那你也帶人回來啊。其他的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作者: shiaoy (shiaoy)   2015-06-09 00:33:00
我覺得直接除以5不算太過分 畢竟有異性在 行動上多少會不太方便如衣著等
作者: ninimo (咖啡小屁孃)   2015-06-09 00:36:00
除5!不然你之後付錢會付的很不爽!過來人的經驗
作者: hera52110   2015-06-09 01:57:00
當然是使用者付費!過來人+1 心裡會不太舒服
作者: Eatsleep56 (嗜睡與吃)   2015-06-09 05:34:00
講了喔>__< 你們其他三人的聲音壓得過一人的吧
作者: li88978 (盧小小)   2015-06-09 09:02:00
說吧,你會發問代表你在意,在意就別吞,只會苦了自己!而且20天都快一個月了,沒一起share房租,總要分擔使用的水電吧…如果那是好朋友我可能算了,但那只是室友的女友,應該不熟吧,那就討吧!
作者: alpacaer (alpaca)   2015-06-09 09:18:00
除5
作者: Jiuliano (Quit)   2015-06-09 09:20:00
小事
作者: helpme (凡人)   2015-06-09 11:21:00
要講清楚才好,這樣對你們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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