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ngmeow (喵東喵西)》之銘言:
: 覺得性專區有點恐佈耶
: 最近看了一本書《四○一二號室》真梨幸子的小說
: 裡面描述到了受性病所苦的女性
: 還有當很久娼妓的阿婆
: 阿婆因為有性病所以生下的小孩也是有病的
: 然後據我所知有些性病 其實戴套也會得病
: 所以不可能每次性交易都要對方出示驗血證明吧?
其實合法化有政府管理反而可以降低性病的傳染,沒有合法化還是避免不了會有地下的,之前新聞就有性工作者為了多賺點而容許無套,結果染了愛滋還是繼續接客。如果有政府管理比較可以避免這種狀況。
與其討論這問題還不如討論,以目前台灣的狀況,適婚男性要比適婚女性高出五十萬人左右。
也就是說就算作到如宗教人士宣揚的整個社會每個人都是單一性伴侶,只跟自己丈夫妻子發生性行為,還是會有五十萬男性沒有伴侶。
何況這還是理想狀況,現實情況因總總原因,就是不可能每個適婚女性都剛好有適婚男性配對。
且社會上社經地位等各方面條件較好的男性往往會有不只一個女性性伴侶,這又會搶走本已經不夠的女性資源,如最近新聞某位基督徒藝人婚前婚後有多位女性性伴侶。
請問如此龐大的適婚卻沒有配偶的男性,如果不開放性交易合法化,要怎麼處理。
不要說要這些男性終生都用手解決就好,就連那些衛道的宗教徒們大多數也作不到不跟人發生性行為,如何能要求這就算在理想狀態下還是沒有配偶的幾十萬男性終生只能用手解決。
禁止性交易某方面來講變成是剝奪了一些因各方面原因而在競爭女性資源處於劣勢的男性的基本人權。因為處於優勢的男性不用性交易也可以輕易得到性,例如李宗瑞 陳冠希這類男性有需要性交易嗎。
男女之間免不了都有著對價的關係,一個女性不論是因為對方帥,或因對方家中有錢有機會嫁入豪門,或因對方工作能力強是潛力股,還是因對方給了自己一點錢使自己得到一點生活費,因而願意跟對方發生性行為,其實本質不都是一樣的嗎?
為什麼會認為前三者就比較高尚,後者就是齷齪,這樣的觀念對那些長的不帥又沒有富爸爸也不是很有工作能力的男性是否公平?
何況社會上有些男性不適合走入婚姻,有些酗酒吸毒或有暴力傾向的男性走入婚姻對女方對後代都是場災難,而如果不給他一個合法合理的發洩管道,他可能設法用騙甚至用強迫的方式來得到性,這樣對社會是個危險。性工作者在這方面是對社會有貢獻的 。
: 其實PTT就蠻多人會喝茶吃魚的
: 可以逛西斯板,有的是就算有女朋友照樣玩
: 還有的是男人會一起出國玩的
: 就連我以前的同事在同事聚餐的時候也說他有去按摩過
: 說真的我覺得很少有女生會同意讓男友去玩@@”
: 假設男生沒女友好了,真得保證絕對不會得病嗎?
: 有的性病是戴套也會得的喔
: [心得] 一個嫖客決定戒嫖的心路歷程
: https://www.ptt.cc/bbs/sex/M.1402916645.A.7FC.html
: 只能說性病真的是恐佈的東西
: 不知道神明是不是想鼓勵人不要隨便做愛呢...